丽水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培训上课地点在哪里,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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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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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优路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执业资格考前培训、;财经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等,包括咨询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中级经济师、会计中级、执业药师、教师资格证培训等,课程应有尽有,尽的努力满足学员的要求。优路教育的分布,总有一个在你身边。
- 师资力量
- 陈老师:主讲《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
专业资历: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林老师
从事消防培训工作八年
主持消防培训辅导资料的编纂工作,
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授课风格
严谨细致,风趣幽默。
-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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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班
对当年的考试真题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课程预测下次考试趋势及方向。
技能操作考核介绍:
考试形式:现场操作、模拟操作;
考核目标: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题型题量:鉴定场所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
特别注意: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考核中违规操作或未达要求,则判定不及格。
- 开课安排
- 课程模块:根据各等级专业技能考试要求,进行现场技能操作演示及学习指导,和技能操作考试模拟演练,快速拔高实操应用能力。
考试须知:考试时间分别在每年3、6、9、12月份的中下旬,笔试与面试同步开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全部及格后方可拿证。
- 特色优势
- 自主开发移动学习端,实现在线视频,在线电子书阅读,北大青鸟,松江,海湾主机的操作模拟器,有针对性的阅读章节练习、模拟考试、精准真题解析,等功能,快速提高考试成绩。
习题练习
针对实操理论相关知识点进行提炼总结,以习题的形式进行专项训练,帮助学员快速消化掌握重难点,强化做题能力。
- 行业趋势
- 政策支持,前景可观
全国政策支持,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消防设施操作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考取中级可获得1500元补贴。
政策“大”支持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将两个职业纳入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范围。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 常见问题
- 问:什么是准入类?
答:全国对直接关系全国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生命安全的职业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从事准入职业工作的人员时,必须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准入类就是持证上岗,没有证书就排除在行业门外了。准入类考试提升了证书的含金量,考证就等于考饭碗!。
- 培训学习资料
-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考点:消防控制室监控篇(二)
一、多种信息查询
火警信号灯红色,故障信号灯黄色,屏蔽信号灯黄色;火警灯亮起是119车声音,故障灯亮起是120车的声音。
操作:火警灯红色,菜单→信息查询→历史记录查询(直接告诉考官)火警记录是上一次做手报的信息;运行记录是历史记录的信息,里面有复位的时间,也有故障的记录。然后按退出键退出。
故障灯黄色,窗口切换查询故障信息。(找到后直接告诉考官我找到故障信息)。
屏蔽灯黄色,菜单→设备管理→器件屏蔽查询,(找到后直接告诉考官我找到屏蔽信息)。操作错误不得分
二、控制的方式
有火灾发生时和日常工作的时候,控制器必须打到自动上。
操作:按下【手 自】键,再按下【确认】键切换到自动(直接告诉考官自动指示灯亮已经切换到自动)。再次按下【手 自】键,再按下【确认】键切换到手动(直接告诉考官自动指示灯熄灭已经切换到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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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的类型(四)
爆炸
(一)爆炸的含义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
从广义上说,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在发生爆炸时,势能(化学能或机械能)突然转变为动能,有高压气体生成或者释放出高压气体,这些高压气体随之做机械功,如移动、改变或抛射周围的物体。一旦发生爆炸,将会对邻近的物体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这是由于构成爆炸体系的高压气体作用到周围物体上,使物体受力不平衡,从而遭到破坏。
(二)爆炸的分类
按爆炸过程的性质不同,通常将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种类型。
1.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是指装在容器内的液体或气体,由于物理变化(温度、体积和压力等因素)引起体积迅速膨胀,导致容器压力急剧增加,由于超压或应力变化使容器发生爆炸,且在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均不改变的现象。如蒸汽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爆炸,均属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本身虽没有进行燃烧反应,但它产生的冲击力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火灾。
2.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本身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并使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如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而引起的爆炸,炸药的爆炸等都属于化学爆炸。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快,爆炸时放出大量的热能,产生大量气体和很大的压力,并发出巨大的响声。化学爆炸能够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消防工作中预防的重点。
3.核爆炸
核爆炸是指由于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出核能所形成的爆炸。如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的爆炸就属核爆炸。
(三)爆炸极限
1.爆炸浓度极限
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是指可燃的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或最低的浓度。气体、气的爆炸极限,通常以体积百分比表示;粉尘通常用单位体积中的质量(g/m3,)表示。其中灭会产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爆照极限是评定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危险性大小的主要依据。爆炸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危险性就越大。混合物的浓度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时,既不能发生爆炸也不能发生燃烧。
2·爆炸温度极限
爆炸温度极限是指可燃液体受热蒸发出的蒸气浓度等于爆炸浓度极限时的温度范围。由于液体的蒸气浓度是在一定温度下形成的,所以可燃液体除了有爆炸浓度极限,还有一个爆炸温度极限。爆炸温度极限也有下限、上限之分。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下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下限(液体的爆炸温度下限就是液体的闪点);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上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上限。爆炸温度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危险性就越大。例如乙醇的爆炸温度下限是11℃,上限是40℃。在11℃~40℃温度范围之内,乙醇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都有爆炸危险;乙醚的爆炸温度极限是一45℃~13℃,显然乙醚比乙醇的爆炸危险性大。
通常所说的爆炸极限,如果没有标明,就是指爆炸浓度极限。表2-4为常见液体爆炸浓度极限与爆炸温度极限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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