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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学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的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11/5 21:31:08 更新时间:2023/11/5 21:31:08
责任编辑:六安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为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是一家专注于工程、教师、医药、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多年来,公司致力于让每一位学员获得更有效、更有价值的学习体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融入先进技术研发教学模式,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优路教育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包括建筑类: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合同员;劳动部职业资格类: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物业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财经类:会计证、会计职称、报关员、报检员、证券资格等;其他:导游证、教师双师证、外语、医疗类、青少年右脑开发等各类培训。

师资力量
何老师:10年建筑类教学经验,5年消防教学经验。主讲《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专业资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平老师
2016年起从事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考试重点把握准确,备考方向感强,语言通俗易懂,独创知识架构和“三维模型教学法”深受学员喜爱,主讲建筑防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法律法规和管理等内容。

课程介绍
基础知识
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习题训练:针对实操理论相关知识点进行提炼总结,以习题的形式进行专项训练,帮助学员快速消化掌握重难点,强化做题能力。

开课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习题班:对当年的考试真题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课程预测下次考试趋势及方向。
考试须知:考试时间分别在每年3、6、9、12月份的中下旬,笔试与面试同步开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全部及格后方可拿证。

特色优势
专属班主任:全程指导伴学,督导学习进度,反馈学习效果,随时调整学习计划,做学员贴身管家。
基础精讲
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行业趋势
  持证上岗,待遇丰厚
证书全国终身有效,无需继续教育,属于准入类证书,需要持证上岗,考证相当于考饭碗,目前市场上相关职业招聘工资6千-1万/月。
  证书成就多个职业方向;当下拿下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可从事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选择性多,就业方面广。

常见问题
问题:考试方法和标准
回答:理论知识实行全国统考,闭卷考试,共200道题,其中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时间100分钟,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的类型(四)
爆炸
(一)爆炸的含义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
从广义上说,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在发生爆炸时,势能(化学能或机械能)突然转变为动能,有高压气体生成或者释放出高压气体,这些高压气体随之做机械功,如移动、改变或抛射周围的物体。一旦发生爆炸,将会对邻近的物体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这是由于构成爆炸体系的高压气体作用到周围物体上,使物体受力不平衡,从而遭到破坏。
(二)爆炸的分类
按爆炸过程的性质不同,通常将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种类型。
1.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是指装在容器内的液体或气体,由于物理变化(温度、体积和压力等因素)引起体积迅速膨胀,导致容器压力急剧增加,由于超压或应力变化使容器发生爆炸,且在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均不改变的现象。如蒸汽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爆炸,均属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本身虽没有进行燃烧反应,但它产生的冲击力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火灾。
2.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本身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并使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如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而引起的爆炸,炸药的爆炸等都属于化学爆炸。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快,爆炸时放出大量的热能,产生大量气体和很大的压力,并发出巨大的响声。化学爆炸能够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消防工作中预防的重点。
3.核爆炸
核爆炸是指由于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出核能所形成的爆炸。如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的爆炸就属核爆炸。
(三)爆炸极限
1.爆炸浓度极限
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是指可燃的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或最低的浓度。气体、气的爆炸极限,通常以体积百分比表示;粉尘通常用单位体积中的质量(g/m3,)表示。其中灭会产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爆照极限是评定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危险性大小的主要依据。爆炸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危险性就越大。混合物的浓度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时,既不能发生爆炸也不能发生燃烧。
2·爆炸温度极限
爆炸温度极限是指可燃液体受热蒸发出的蒸气浓度等于爆炸浓度极限时的温度范围。由于液体的蒸气浓度是在一定温度下形成的,所以可燃液体除了有爆炸浓度极限,还有一个爆炸温度极限。爆炸温度极限也有下限、上限之分。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下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下限(液体的爆炸温度下限就是液体的闪点);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上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上限。爆炸温度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危险性就越大。例如乙醇的爆炸温度下限是11℃,上限是40℃。在11℃~40℃温度范围之内,乙醇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都有爆炸危险;乙醚的爆炸温度极限是一45℃~13℃,显然乙醚比乙醇的爆炸危险性大。
通常所说的爆炸极限,如果没有标明,就是指爆炸浓度极限。表2-4为常见液体爆炸浓度极限与爆炸温度极限的比较。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三)
灭火器的主要性能指标
1.灭火器的喷射性能
(1)灭火器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
①水基型灭火器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3-1)。
①灭A类火的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除外)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3-2)。
②灭B类火的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除外)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3-3)。
④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40s,且不应大于210s。除水基型外的具有扑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除水基型外的不具有扑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20s。
(2)灭火器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
①灭A类火的灭火器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见表3-4)。
③灭B类火的灭火器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见表3-5)。
③具有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6m。对于配有喷雾喷嘴的水基型推车式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3m。
2.灭火器的灭火性能
(3)灭C类火的性能。
只有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可以灭C类火。
(4)灭E类火的性能。
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可灭E类火。水基型的喷雾灭火器可灭E类火。
(5)推车式灭火器灭火的性能。
①推车式灭火器的灭A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A,且不宜大于20A。
②推车式灭火器扑灭B类火的级别不宜大于297B。
③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144B。
④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3B。
3.灭火器的安全可靠性能
(1)灭火器的可靠性能
①密封性能
灭火器在喷射过程中各连接处的密封性能要保持完好,长期保存时驱动气体不得泄漏。
②抗腐蚀性能
灭火器外部能抗大气的腐蚀,内部能抗灭火剂及驱动气体的腐蚀并能正常使用,且不影响强度性能。
③热稳定性能
灭火器上采用的橡胶、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的零部件在高温下无显著变形,不开裂或无裂纹。
(2)灭火器的安全性能
①结构强度
灭火器的筒体、器头、喷射软管及接头等零部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及对火灾施救时的可靠性。
②抗振动性能
灭火器在运输或者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上使用时能经受振动而不泄漏、变形、破裂或脱落。对于推车式灭火器还应经受恶劣道路下行驶的振动和颠簸而不泄漏、变形、破裂或脱落。
③抗冲击性能
灭火器在运输或使用时能经受意外的跌落或碰撞而不影响安全性能。对于推车式灭火器还应能经受行驶中台阶的冲击,其车轮等不出现严重变形、破裂等影响行驶的情形。
(四)灭火器的选用
1.灭火器选用原则
(1)灭火器选用的一般规定(应考虑的因素):
①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②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
③灭火剂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④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⑤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⑥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2)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3)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2.灭火器选用应注意的问题
(1)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2)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3)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4)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5)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灭火器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6)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应符合各类火灾场所的规定(见表3-9和表3-10)。
表3-9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太保护距离(m)
表3-10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保护距离(m)
*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保护距离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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