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新闻资讯 > 漯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漯河培训网 | 漯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资讯】漯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培训费用是多少 老师告诉我未来发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1/27 12:45:19 更新时间:2024/1/27 12:45:19
责任编辑:漯河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漯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培训费用是多少,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漯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培训费用是多少”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漯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培训费用是多少》由漯河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漯河,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漯河区域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漯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培训费用是多少》!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师资力量
师资实战经验丰富:培训师资均为消防相关专业资深教师,拥有多年消防教学及实战经验。
陈老师:主讲《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
专业资历: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课程介绍
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三点:1.值守消防控制室;2.操作、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3.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主要是从业用,重实操,专业分为【监控】和【维保】,职业功能细分为【设施监控】【设施操作】【设施保养】【设施维修】【设施检测】【技术管理和培训】六大板块。
理论知识考试介绍:
考试形式:全国统考、闭卷考试;
考核目标: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题型题量:单项选择100道;多项选择40道;判断题60道
特别注意: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开课安排
课程模块:根据各等级专业技能考试要求,进行现场技能操作演示及学习指导,和技能操作考试模拟演练,快速拔高实操应用能力。
保障服务:1、考试不过,扣除980元产品服务成本后,全额退费或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2、VIP答疑通道。

特色优势
如果工作繁忙,又找不到合适的学校方法,要想提高通过率,建议还是选择一个培训机构学习要好一些,毕竟考试知识范围比较广,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专属班主任:全程指导伴学,督导学习进度,反馈学习效果,随时调整学习计划,做学员贴身管家。

行业趋势
  持证上岗,待遇丰厚
证书全国终身有效,无需继续教育,属于准入类证书,需要持证上岗,考证相当于考饭碗,目前市场上相关职业招聘工资6千-1万/月。
  一线城市积分入户
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和一定时长的当地社保记录可享受部分一线城市积分入户。

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准入类?
答:全国对直接关系全国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生命安全的职业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从事准入职业工作的人员时,必须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准入类就是持证上岗,没有证书就排除在行业门外了。准入类考试提升了证书的含金量,考证就等于考饭碗!。

培训学习资料
  报考条件
初级: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在18至55周岁男女均可。
中级:报名条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能提供累计6年社保证明。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操考试考点: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适用于电子计算机房、数据处理中心、电信通讯设施、过程控制中心、昂贵的医疗设施、贵重的工业设备、图书馆、博物馆及艺术管、洁净室、消声室、应急电力设施、易燃液体存储区等,也可用于生产作业火灾危险场所,象喷漆生产线、电器老化间、轧制机、印刷机、油开关、油浸变压器、浸渍槽、熔化槽、大型发电机、烘干设备、水泥生产流程中的煤粉仓,以及船舶机舱、货舱等。
一、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使用及维护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安装竣工后,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为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手动控制三种。一般情况下应使用手动控制,在保护区无人的情况下可以转换为自动控制,当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不能执行时,应采用机械应急手动控制。
(2)自动控制。将报警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自动”位置,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保护区域发生火情,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报警控制器立即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灭火控制器接受到两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指令,关闭联动设备,经过30s延时,发出灭火指令,打开与保护区域相应的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启动气体通过启动管路打开相应的选择阀和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3)手动控制。将灭火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手动”位置,灭火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一保护区域发生火情,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器上启动按钮即可按规定程序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在自动控制状态,仍可实现手动控制。
(4)机械应急手动控制。当一保护区域发生火情,灭火控制器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应立即通知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关闭联动设备,然后拨出与保护区域相应的电磁阀上的安全卡套,压下圆头把手打开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即可打开相应的选择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如果此时遇上电磁阀维修或启动钢瓶充换启动气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开启相应的选择阀、容器阀时,应立即按下列程序操作:
1)打开与保护区域相应的选择阀手柄。
2)按下容器阀上的机械应急启动把手打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5)当发出火情报警,在延时时间内却发现有异常情况下不需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时,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停止灭火控制器灭火指令的发出。
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主要部件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主要部件有:储存灭火剂容器、储存启动气体容器、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安全泄压阀、选择阀、信号反馈装置、集流管、电磁阀、压力显示器、管路、喷嘴。
(一)储存灭火剂容器
混合气体储存容器为高压焊接钢瓶或热轧成整体钢瓶,用于储存七氟丙烷灭火剂。钢瓶容积有70、90、120、150、180l。
(二)储存启动气体容器
启动气体储存容器为高压无缝钢瓶,用以储存启动气体(氮气)。
(三)容器阀
1、灭火剂容器阀
灭火剂容器阀装于灭火剂储存容器上,具有封存、释放、充装、超压排放、检漏等功能。
2、启动气体容器阀
启动气体容器阀装于启动气体容器上,具有封存、释放、充装、检漏等功能。
(四)单向阀
1、灭火剂管路单向阀
灭火剂管路单向阀装于连接管(压力软管)与集流管之间,防止七氟丙烷从集流管向灭火剂储存容器返流。
2、启动管路单向阀
启动管路单向阀装于启动管路上,用来控制气体流动方向,启动特定的阀门。
(五)连接管
压力软管安装在容器阀与灭火剂管路单向阀之间,用以缓冲灭火剂释放时的冲力。
(六)安全泄压阀
安全泄压阀安装在灭火剂容器阀和集流管上,以防止灭火剂容器和灭火剂管道非正常受压时爆炸,安全阀为膜片式结构,安全可靠。
(七)选择阀
选择阀用于组合分配系统中,用于控制七氟丙烷灭火剂流向火灾现场。
(八)信号反馈装置
信号反馈装置安装在选择阀或相应的管道上,当灭火剂通过该管段时压力信号器动作,将信号反馈给报警控制器。
(九)集流管
集流管装于瓶组顶部,各灭火剂储存容器释放的七氟丙烷由集流管集中后通过减压装置、选择阀(组合分配系统)或直接流向喷嘴喷洒。
(十)电磁阀
电磁阀安装于启动气体容器阀上,通过报警控制器提供的启动电流启动电磁阀打开容器阀,提供启动气流,以实现自动和远距离手动启动。电磁阀还具备机械启动功能,紧急时由人工打开与防护区对应的电磁阀即可实现灭火剂喷放灭火。
(十一)压力显示器
1、灭火剂瓶组压力显示器
灭火剂瓶组压力显示器安装在灭火剂容器阀上,是灭火剂瓶组的检漏装置。
2、启动气体瓶组压力显示器
启动气体瓶组压力显示器安装在启动气体瓶组上,是启动气体瓶组的检漏装置。
(十二)管路
气体管路采用无缝钢管,内外表面镀锌处理,设计压力为5.3MPa,经过7.95MPa水压强度试验。
(十三)喷嘴
喷嘴能向整个保护区均匀喷射。所有喷嘴均经过专门钻孔以适应特殊设计要求。喷嘴的保护高度为6.5m,喷嘴的最小保护高度为0.3m;当防护区高度小于1.5m时,喷嘴的保护半径小于等于4.5m;当防护区高度大于1.5m时,喷嘴的保护半径小于等于7.5m。

漯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