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动态 > 吕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吕梁培训网 | 吕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动态】吕梁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培训一对一补习需要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4/1/19 11:23:45 更新时间:2024/1/19 11:23:45
责任编辑:吕梁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师资力量
陈老师:主讲《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
专业资历: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木老师
消防名校矿业大学博士,某国企工程项目负责人,全国注册一级消防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全国消防协会会员;授课深入浅出,准确把握考试趋势,重点精炼,图文并茂。

课程介绍
培训内容
理论课程: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
基础知识
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开课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内容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理论主要学习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特色优势
实操演练
通过消防三维实操仿真系统,讲解消防员技能操作要点细节,学员可在面授课前后熟悉巩固,反复学习,加强记忆。
智能题库学习:精品直播课程+智能题库刷题,在家、上班、地铁随时可学可练,8课时,内容纯考点精华。

行业趋势
  作为成为一名消防设施操作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有什么用呢?
一是行业刚需,证书价值持续走高;
二是一本证书可成就多个职业方向;
三是从事该行业要求必须持证上岗。
总之,要想从事消防行业的工作没有这个证书是不行的,为了给自己多创造一个机会,早考早受益。
  市场需求高,人才稀缺
从事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求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不少于6人;每栋楼消防监控室需2名持证人员。

常见问题
问题:考试方法和标准
回答:理论知识实行全国统考,闭卷考试,共200道题,其中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时间100分钟,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影响火灾发展变化的主要因素(一)
影响火灾发展变化的主要因素
火灾发展变化虽然比较复杂,但就一种物质发生燃烧时来说,火灾的发展变化有其固有的规律性。除取决于可燃物的性质和数量外,同时也受热传播、爆炸、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以及气象等因素的影响。
一、执传播对火灾发展变化的影响
火灾的发生发展,始终伴随着热传播过程。热传播是影响火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热传播的途径主要有热传导、热辐射和热对流。
(一)热传导
1.热传导的含义
热传导是指物体一端受热,通过物体的分子热运动,把热量从温度较高一端传递到温度较低的另一端的过程。
2.热传导对火灾发生变化的影响
热总是从温度较高部位,向温度较低部位传导。温度差愈大,导热方向的距离愈近,传导的热量就愈多。火灾现场燃烧区温度愈高,传导出的热量就愈多。
固体、液体和气体物质都有这种传热性能。其中固体物质是最强的热导体,液体物质次之,气体物质较弱。其中金属材料为热的优良导体,非金属固体多为不良导体。
在其他条件相同时,物质燃烧时间越长,传导的热量越多。有些隔热材料虽然导热性能差,但经过长时间的热传导,也能引起与其接触的可燃物着火。
(二)热辐射
1.热辐射的含义及其特点
热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传递热量的现象。
热辐射具有以下特点:热辐射不需要通过任何介质,不受气流、风速、风向的影响,通过真空也能进行热传播;固体、液体、气体这三种物质都能把热以电磁波的形式辐射出去,也能吸收别的物体辐射出来的热能;当有两物体并存时,温度较高的物体将向温度较低物体辐射热能,直至两物体温度渐趋平衡。
2.热辐射对火灾发生变化的影响
实验证明:一个物体在单位时间内辐射的热量与其表面积的绝对温度的四次方成正比。热源温度愈高,辐射强度越大。当辐射热达到可燃物质自燃点时,便会立即引起着火。
受辐射物体与辐射热源之间的距离越大,受到的辐射热越小。反之,距离愈小,接受的辐射热愈多;辐射热与受辐射物体的相对位置有关,当辐射物体辐射面与受辐射物体处于平行位置时,受辐射物体接受到的热量;物体的颜色愈深、表面愈粗糙,吸收的热量就愈多;表面光亮、颜色较淡,反射的热量愈多,则吸收的热量就愈少。当火灾处于发展阶段时,热辐射成为热传播的主要形式。
(三)热对流
1.热对流的含义
热对流是指热量通过流动介质,由空间的一处传播到另一处的现象。
2.热对流的方式
根据引起热对流的原因而论,分为自然对流和强制对流两种方式;按流动介质的不同,热对流又分为气体对流和液体对流两种方式。
(1)自然对流。它是指流体的运动是由自然力所引起的,也就是因流体各部分的密度不同而引起的。如高温设备附近空气受热膨胀向上流动及火灾中高温热烟的上升流动,而冷(新鲜)空气则与其做相反方向流动。
(2)强制对流。它是指流体微团的空间移动是由机械力引起的。如通过鼓风机、压缩机、泵等,使气体、液体产生强制对流。火灾发生时,若通风机械还在运行,就会成为火势蔓延的途径。使用防烟、排烟等强制对流设施,就能抑制烟气扩散和自然对流。地下建筑发生火灾,用强制对流改变风流或烟气流的方向,可有效地控制火势的发展,为最终扑灭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气体对流。气体对流对火灾发展蔓延有极其重要的影响,燃烧引起了对流,对流助长了燃烧;燃烧愈猛烈,它所引起的对流作用愈强;对流作用愈强,燃烧愈猛烈。
(4)液体对流。当液体受热后受热部分因体积膨胀、比重减轻而上升,而温度较低、比重较大的部分则下降,在这种运动的同时进行着热传递,最后使整个液体被加热。盛装在容器内的可燃液体,通过对流能使整个液体升温,蒸发加快,压力增大,就有可能引起容器的爆裂。
3.热对流对火灾发生变化的影响
热对流是影响初期火灾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实验证明:热对流速度与通风口面积和高度成正比。通风孔洞愈多,各个通风孔洞的面积愈大、愈高,热对流速度愈快;风能加速气体对流。风速愈大,不仅对流愈快,而且能使房屋表面出现正负压力,在建(构)筑物周围形成旋风地带;风向改变,会改变气体对流方向;燃烧时火焰温度愈高,与环境温度的温差愈大,热对流速度愈快。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水的性质(一)
纯净的水是无嗅无味的液体,在化学上呈中性,无毒,且冷却效果非常好。水取用方便,分布广泛,是最常用、最主要的灭火剂。
水的基本特性
水有三种状态:固体、液体和气体。液体与固体的主要区别是液体容易流动,液体与气体的主要区别是液体体积不易压缩。
水在常温下为液体,在常压下、水温超过100℃时,蒸发成气体,水温下降到0℃时,即凝结成固体,称为冰。
(一)水的比热容
水温升高1℃,单位体积的水需要吸收的热量,称为水的比热容。若将水的比热容作为1,则其他液体的比热容均小于1,水比任何液体的比热容都大。1L水温度升高1℃,需要吸收4200J的热量。若将1L常温的水(20℃)喷洒到火源处,使水温升到100℃,则要吸收热量336kJ。水的比热容大,因而用水灭火、冷却效果。
(二)水的汽化热
单位体积的水由液体变成气体需要吸收的热量称为水的汽化热。水的汽化热很大,1L100℃的水,变成100℃的水蒸气,需要吸收2264kJ的热量。因此,将水喷洒到灭源处,使水迅速汽化成蒸汽具有良好的冷却降温作用。同时,水变成蒸汽时体积扩大。1L水变成水蒸气后体积扩大1725倍,且水蒸气是惰性气体,占据燃烧区空间具有隔绝空气的窒息灭火作用。实验得知,水蒸气占燃烧区的体积达35%时,火焰就将熄灭。
(三)水的冰点
纯净的水当温度下降到0℃时,开始凝结成冰。水结成冰时,释放出溶解热335kJ/L。水结成冰,由液体状态变成固体状态,水分子间的距离增大,因而体积随之扩大。因此,在冬季应对消防给水管道和储水容器进行保温,以免水结成冰时体积扩大,致使消防设备损坏。处于流动状态的水不易结冰,因为水的部分动能将转化为热能。因此,为了不使水带内的水冻结成冰,在冬季火场上,当消防队员需要转移阵地时,不要关闭水枪。若需要关闭时,应关小射流,使水仍处于流动状态。

吕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相关介绍:

吕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吕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吕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吕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吕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