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新闻资讯 > 宁波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宁波培训网 | 宁波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资讯】宁波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多长时间费用多少

发布时间:2023/4/13 8:49:06 更新时间:2023/4/14 16:18:38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课程介绍
  我们培训机构开设课程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工程师、一建、二建、建筑九大员、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

  考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报名流程有哪些?

  1、报名【网上/现场】

  (1)网上报名:部分地区开通,考生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报名;

  (2)现场报名:分为集体申报和直接申报

  集体申报:考生在培训学校报名后再由培训学校统一到鉴定站申报鉴定;

  直接申报:符合直接申报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到鉴定站直接申报鉴定。

  2、资格审查:鉴定站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考务费缴纳: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根据当地的缴费方式缴纳相应报名费。

  4、准考证打印:一般由消防培训机构、单位或个人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通常为考前半个月或考前一周时间内)自行登录当地消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准考证。

  5、考试:分别在每年3、6、9、12月份的中下旬,笔试与面试同步开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

  6、成绩查询: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一般考后三周至一个半月左右出成绩,大部分地区考生可在当地消防协会网站上查询成绩或查看成绩公告。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7、证书领取:考生通过考试后预计6个月至一年左右可以领证。在这个证书下来前的空档期,可以去当地鉴定站下载成绩,抵挡这个证书的空档期。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永久有效,不需要继续教育及年审,且全国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全国通用。

  我们培训机构开设课程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工程师、一建、二建、建筑九大员、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

  首先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及考试时间:

  一年可以考试4次,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不需要采集信息,网上报名即可的

  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操考试的具体时间:

  每个省份根据鉴定站时间来安排:

  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安全生产及操作),关键技能项一项不合格则不合格

  考试的形式:对消防设施进行操作

  初级、中级不少于30分钟

  那么哪些单位需要消防设施操作员呢?

  1、商场、宾馆、饭店、体育场、会所、公共娱乐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3、全国机关

  4、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

  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既具有火灾的危险性文物保护单位

  7、发电厂

  8、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充装、销售单位

  9、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

行业趋势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控制室监控
主要内容设备状态记录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等工作。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主要内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操作等相关工作。

学习资料
  消防员考试必看知识点:室内消火栓的组成及使用方法
室内消火栓的组成(6个)及使用方法
1、组成:消火栓箱体、消防泵控制按钮、水枪、水带、消火栓,有的还有消防软管卷盘。
2、使用方法:
①打开消火栓箱门
②按下控制按钮,启动消防泵。
③拉出水带,水带一端接好接好消火栓栓口,另一端接好水枪,拉直水带。
④顺开启方向打开阀门,握紧水枪,实施灭火。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的类型(三)
自燃
(一)自燃的含义
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称为自燃。即可燃物质在无外界引火源条件下,由于其自身所发生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变化而产生热量并积蓄,使温度不断上升,自行燃烧起来的现象。由于热的来源不同,物质自燃可分为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两类。
自燃现象引发灭灾在自然界并不少见,如有些含硫、磷成分高的煤炭遇水常常发生氧化反应释放热量,如果煤层堆积过厚积热不散,就容易发生自燃火灾;工厂的油抹布堆积由于氧化发热并蓄热也会发生自燃引发火灾。
(二)物质的自燃点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在这一温度时,物质与空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灭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自燃点是衡量可燃物质受热升温形成自燃危险性的依据。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自燃的危险性就越大。

宁波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宁波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