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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培训报名信息入口

发布时间:2023/12/13 13:53:00 更新时间:2023/12/13 13:53:00
责任编辑:南宁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资深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目优路教育在北京、南京、上海、天津、郑州拥有直属分校,在全国其他城市拥有近50家加盟分校。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主讲课程《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专业资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学员评价李老师的课程相当好,授课严谨,主次分明,注重分析,零基础学员听了也很透彻。
陈老师:主讲《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
专业资历: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课程介绍
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相关岗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
技能操作考核介绍:
考试形式:现场操作、模拟操作;
考核目标: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题型题量:鉴定场所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
特别注意: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考核中违规操作或未达要求,则判定不及格。

开课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习题班:对当年的考试真题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课程预测下次考试趋势及方向。
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特色优势
实操演练-通过消防三维实操仿真系统,讲解消防员技能操作要点细节,学员可在面授课前后熟悉巩固,反复学习,加强记忆。
智能题库学习:精品直播课程+智能题库刷题,在家、上班、地铁随时可学可练,8课时,内容纯考点精华。

行业趋势
  政策支持,前景可观
全国政策支持,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消防设施操作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考取中级可获得1500元补贴。
  政策“大”支持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将两个职业纳入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范围。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常见问题
问题:主要工作内容
回答: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排除;(3)建筑防火设施与灭火系统的检查;(4)建筑防火设施与灭火系统的故障排除;(5)消防检查仪器的使用;(6)安全疏散与灭火预案的制定。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过程及特点(一)
燃烧过程及特点
一、可燃物的燃烧过程
当可燃物与其周围相接触的空气达到可燃物的点燃温度时,外层部分就会熔解、蒸发或分解并发生燃烧,在燃烧过程中放出热量和光。这些释放出来的热量又加热边缘的下一层,使其达到点燃温度,于是燃烧过程就不断地持续。固体、液体和气体这三种状态的物质,其燃烧过程是不同的。固体和液体发生燃烧,需要经过分解和蒸发,生成气体,然后由这些气体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燃烧。而气体物质不需要经过蒸发,可以直接燃烧。
二、可燃物的燃烧特点
(一)固体物质的燃烧特点
固体可燃物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由于其分子结构的复杂性、物理性质的不同,其燃烧方式也不相同。主要有下列四种方式:
1、表面燃烧
蒸气压非常小或者难于热分解的可燃固体,不能发生蒸发燃烧或分解燃烧,当氧气包围物质的表层时,呈炽热状态发生无焰燃烧现象,称为表面燃烧。其过程属于非均相燃烧,特点是表面发红而无火焰。如木炭、焦炭以及铁、铜等的燃烧则属于表面燃烧形式。
2、阴燃
阴燃是指物质无可见光的缓慢燃烧,通常产生烟和温度升高的迹象。
某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或含水分较高时就会发生阴燃。这种燃烧看不见火苗,可持续数天,不易发现。易发生阴燃的物质,如成捆堆放的纸张、棉、麻以及大堆垛的煤、草、湿木材等。阴燃和有焰燃烧在一定条件下能相互转化。如在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发生火灾,由于燃烧消耗了氧,氧浓度降低,燃烧速度减慢,分解出的气体量减少,即可由有焰燃烧转为阴燃。阴燃在一定条件下,如果改变通风条件,增加供氧量或可燃物中的水分蒸发到一定程度,也可能转变为有焰燃烧。火场上的复燃现象和固体阴燃引起的火灾等都是阴燃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有焰分解燃烧的例子。
3、分解燃烧
分子结构复杂的固体可燃物,由于受热分解而产生可燃气体后发生的有焰燃烧现象,称为分解燃烧。如木材、纸张、棉、麻、毛、丝以及合成高分子的热固性塑料、合成橡胶等的燃烧就属这类形式。
4、蒸发燃烧
熔点较低的可燃固体受热后融熔,然后与可燃液体一样蒸发成蒸气而发生的有焰燃烧现象,称为蒸发燃烧。如石蜡、松香、硫、钾、磷、沥青和热塑性高分子材料等的燃烧就属这类形式。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四)
各类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
(一)灭火器的检查方法
灭火器应由专职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灭火器的安全使用。
1.灭火器标识
灭火器应有铭牌贴在筒体上或印刷在筒体上,无法看清生产单位名称、出厂日期(包括名牌脱落)的灭火器应报废。维修后的灭火器筒体上应贴有维修单位的永久性的维修合格标识,维修合格标识上的维修单位的名称、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维修日期等内容应清晰。每次的维修铭牌不得相互覆盖。
2.外观检查
①铅封应完整。
②压力表指针应在绿区。
③灭火器可见部位防腐层应完好,无锈蚀。
④灭火器可见零部件应完整,无松动、变形、锈蚀和损坏。
⑤喷嘴及喷射软管应完整,无堵塞。
3.密封性检查
①二氧化碳贮气瓶用称重法检验泄漏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应大于灭火器额定充装量的5%或50g(取两者的小值)。
②贮压式灭火器应采用测压法检验泄漏量。灭火器每年的压力降低值不应大于工作压力的10%。
4.强度检查
灭火器筒体、受内压的器头及筒体与器头的连接零件等,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试验中不应有泄漏及可见的变形。
5.灭火剂充装量检查
先称出灭火器总重,确认灭火器内压力泄空,卸下器头,倒出灭火剂。再装上器头,称出灭火器空重,将灭火器总重减去灭火器空重即是灭火剂充装量。

南宁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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