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新闻资讯 > 濮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濮阳培训网 | 濮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资讯】濮阳有星期天学习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的学习班不 看好了就报名吧

发布时间:2023/10/20 10:40:03 更新时间:2023/10/20 10:40:03
责任编辑:濮阳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濮阳有星期天学习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的学习班不,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濮阳有星期天学习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的学习班不”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濮阳有星期天学习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的学习班不》由濮阳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濮阳,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濮阳区域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濮阳有星期天学习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的学习班不》!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作为一个主做工程类和职业资格证项目的教育机构,优路教育是一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自从2005年6月24日成立,至今已经走过12年的历程,作为一家老牌教育机构,我们有着多年的培训经验,目前在全国已经拥有75家分校,坚决保障品牌的服务质量与信誉。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师资力量
林老师
从事消防培训工作八年
主持消防培训辅导资料的编纂工作,
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授课风格
严谨细致,风趣幽默。
木老师
消防名校矿业大学博士,某国企工程项目负责人,全国注册一级消防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全国消防协会会员;授课深入浅出,准确把握考试趋势,重点精炼,图文并茂。

课程介绍
习题训练:针对实操理论相关知识点进行提炼总结,以习题的形式进行专项训练,帮助学员快速消化掌握重难点,强化做题能力。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课程,包括:章节练习+历年真题+考前模拟+动画演示课程+专业讲师课程+考前强化点睛+真题解析课程+设施操作课程。

开课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内容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理论主要学习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消防设施操作员习题班:对当年的考试真题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课程预测下次考试趋势及方向。

特色优势
智能题库学习:精品直播课程+智能题库刷题,在家、上班、地铁随时可学可练,8课时,内容纯考点精华。
百位老师在线为您定制备考方案,零基础首考、工作忙没时间、学习自律性差、屡考不过的学员可以直接咨询老师,一键为您定制备考方案。

行业趋势
  政策支持,前景可观
全国政策支持,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消防设施操作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考取中级可获得1500元补贴。
  证书成就多个职业方向;当下拿下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可从事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选择性多,就业方面广。

常见问题
问题:消防设施操作员能从事什么工作?
回答: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定义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工作内容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专项消防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包括系统设置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包括操作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防烟排烟系统、使用与维护消防供配电设施等)
4、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包括消防管理和消防培训)。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过程及特点(二)
(二)液体物质的燃烧特点
1·蒸发燃烧
易燃可燃液体在燃烧过程中,并不是液体本身在燃烧,而是液体受热时蒸发出来的液体蒸气被分解、氧化达到燃点而燃烧,即蒸发燃烧。其燃烧速度,主要取决于液体的蒸发速度,而蒸发速度又取决于液体接受的热量。接受热量愈多,蒸发量愈大,则燃烧速度愈快。
2·动力燃烧
动力燃烧是指燃烧性液体的蒸发、低燃点液雾预先与空气或氧气混合,遇火源产生带有冲击力的燃烧。如雾化汽油、煤油等挥发性较强的烃类在气缸中的燃烧就属于这种形式。
3·沸溢燃烧
含水的重质油品(如重油、原油)发生火灾,由于液面从火焰接受热量产生热波,热波向液体深层移动速度大于线性燃烧速度,而热波的温度远高于水的沸点。因此,热波在向液层深部移动过程中,使油层温度升上,油品黏度变小,油品中的乳化水滴在向下沉积的同时受向上运动的热油作用而蒸发成蒸气泡,这种表面包含有油品的气泡,比原来的水体积扩大千倍以上,气泡被油薄膜包围形成大量油泡群,液面上下像开锅一样沸腾,到储罐容纳不下时,油品就会像“跑锅"一样溢出罐外,这种现象称为沸溢。
4·喷溅燃烧
重质油品储罐的下部有水垫层时,发生火灾后,由于热波往下传递,若将储罐底部的沉积水的温度加热到汽化温度,则沉积水将变成水蒸气,体积扩大,当形成的蒸汽压力大到足以把其上面的油层抬起,最后冲破油层将燃烧着的油滴和包油的油气抛向上空,向四周喷溅燃烧。
重质油品储罐发生沸溢和喷溅的典型征兆是:罐壁会发生剧烈抖动,伴有强烈的噪声,烟雾减少,火焰更加发亮,火舌尺寸变大,形似火箭。发生沸溢和喷溅会对灭火救援人员及消防器材装备等的安全产生巨大的威胁,因此,储罐一旦出现沸溢和喷溅的征兆,火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带,并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喷溅时油品流散、火势蔓延和扩大。
(三)气体物质的燃烧特点
可燃气体的燃烧不像固体、液体物质那样经熔化、蒸发等相变过程,而在常温常压下就可以任意比例与氧化剂相互扩散混合,完成燃烧反应的准备阶段。气体在燃烧时所需热量仅用于氧化或分解,或将气体加热到燃点,因此容易燃烧且燃烧速度快。
根据气体物质燃烧过程的控制因素不同,其燃烧有以下两种形式:
1、扩散燃烧
可燃气体从喷口(管道口或容器泄漏口)喷出,在喷口处与空气中的氧边扩散混合、边燃烧的现象,称为扩散燃烧。其燃烧速度主要取决于可燃气体的扩散速度。气体(蒸气)扩散多少,就烧掉多少,这类燃烧比较稳定。例如,管道、容器泄漏口发生的燃烧,天然气井口发生的井喷燃烧等均属于扩散燃烧。扩散燃烧特点为扩散火焰不运动,可燃气体与气体氧化剂的混合在可燃气体喷口进行。对于稳定的扩散燃烧,只要控制得好,便不至于造成火灾,一旦发生火灾也易扑救。
2、预混燃烧
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在燃烧之前混合,并形成一定浓度的可燃混合气体,被引火源点燃所引起的燃烧现象,称为预混燃烧。这类燃烧往往造成爆炸,也称爆炸式燃烧或动力燃烧。影响气体燃烧速度的因素主要包括气体的组成、可燃气体的浓度、可燃混合气体的初始温度、管道直径、管道材质等。许多火灾、爆炸事故是由预混燃烧引起的,如制气系统检修前不进行置换就烧焊,燃气系统开车前不进行吹扫就点火等。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二)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起火或受热失去稳定性,能使建筑物倒塌破坏,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增大。为了安全疏散人员、抢救物质和扑灭火灾,要求建筑物应具有一定的耐火能力。建筑物耐火的能力取决于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一)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含义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一般用小时表示。
(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判定建筑构件是否达到了耐火极限有以下三个条件,当任一条件出现时,都表明该建筑构件达到了耐火极限。
1.失去稳定性
失去稳定性,即构件失去支持能力,是指构件在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由于构件材质性能的变化,自身解体或垮塌,使承载能力和刚度降低,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破坏。如受火作用后钢筋混凝土梁失去支承能力、非承重构件自身解体或垮塌等,均属于失去支持能力的象征。
2.失去完整性
失去完整性,即构件完整性被破坏,是指薄壁分隔构件在火灾高温作用下,发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缝或孔隙,火焰穿过构件,使其背火面可燃物起火。如受火作用后的板条抹灰墙,内部可燃板条先行自燃,一定时间后其背火面的抹灰层龟裂脱落,引起燃烧起火。
3.失去隔热性
失去隔热性,即构件失去隔火作用,是指具有分隔作用的构件,背火面任一点的温度达到220℃时,构件失去隔火作用。以背火面温度升高到220℃作为界限,主要是因为构件上如出现穿透裂缝,火能通过裂缝蔓延,或者构件背火面的温度达到220℃,这时虽然没有火焰过去,但这种温度已经能够使靠近构件背面的纤维制品自燃了。如纤维系列的棉花、纸张、化纤品等一些燃点较低的可燃物烤焦以致起火。
(三)主要构件耐火极限的影响因素
墙体的耐火极限与其材料和厚度有关;柱的耐火极限与其材料及截面尺度有关。钢柱虽为不燃烧体,但有无保护层可使其耐火极限差别很大。钢筋混凝土柱和砖柱都属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是随其截面的加大而上升;现浇整体式肋形钢筋混凝土楼板为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取决于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濮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相关介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