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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专业消防设施培训机构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2/2 10:09:01 更新时间:2022/12/2 10:19:45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铂金会员已认证)

课程介绍
  我们培训机构开设课程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工程师、一建、二建、建筑九大员、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电话:400-8786-991微信:up151620

  考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报名流程有哪些?

  1、报名【网上/现场】

  (1)网上报名:部分地区开通,考生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报名;

  (2)现场报名:分为集体申报和直接申报

  集体申报:考生在培训学校报名后再由培训学校统一到鉴定站申报鉴定;

  直接申报:符合直接申报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到鉴定站直接申报鉴定。

  2、资格审查:鉴定站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考务费缴纳: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根据当地的缴费方式缴纳相应报名费。

  4、准考证打印:一般由消防培训机构、单位或个人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通常为考前半个月或考前一周时间内)自行登录当地消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准考证。

  5、考试:分别在每年3、6、9、12月份的中下旬,笔试与面试同步开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

  6、成绩查询: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一般考后三周至一个半月左右出成绩,大部分地区考生可在当地消防协会网站上查询成绩或查看成绩公告。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7、证书领取:考生通过考试后预计6个月至一年左右可以领证。在这个证书下来前的空档期,可以去当地鉴定站下载成绩,抵挡这个证书的空档期。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永久有效,不需要继续教育及年审,且全国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全国通用。

  我们培训机构开设课程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工程师、一建、二建、建筑九大员、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电话:400-8786-991微信:up151620

  初、中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条件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初级目前不限学历):

  ①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④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行业趋势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安全检查
主要内容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等工作。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主要内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操作等相关工作。

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的类型(四)
爆炸
(一)爆炸的含义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
从广义上说,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在发生爆炸时,势能(化学能或机械能)突然转变为动能,有高压气体生成或者释放出高压气体,这些高压气体随之做机械功,如移动、改变或抛射周围的物体。一旦发生爆炸,将会对邻近的物体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这是由于构成爆炸体系的高压气体作用到周围物体上,使物体受力不平衡,从而遭到破坏。
(二)爆炸的分类
按爆炸过程的性质不同,通常将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种类型。
1.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是指装在容器内的液体或气体,由于物理变化(温度、体积和压力等因素)引起体积迅速膨胀,导致容器压力急剧增加,由于超压或应力变化使容器发生爆炸,且在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均不改变的现象。如蒸汽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爆炸,均属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本身虽没有进行燃烧反应,但它产生的冲击力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火灾。
2.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本身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并使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如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而引起的爆炸,炸药的爆炸等都属于化学爆炸。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快,爆炸时放出大量的热能,产生大量气体和很大的压力,并发出巨大的响声。化学爆炸能够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消防工作中预防的重点。
3.核爆炸
核爆炸是指由于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出核能所形成的爆炸。如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的爆炸就属核爆炸。
(三)爆炸极限
1.爆炸浓度极限
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是指可燃的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或最低的浓度。气体、气的爆炸极限,通常以体积百分比表示;粉尘通常用单位体积中的质量(g/m3,)表示。其中灭会产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爆照极限是评定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危险性大小的主要依据。爆炸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危险性就越大。混合物的浓度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时,既不能发生爆炸也不能发生燃烧。
2·爆炸温度极限
爆炸温度极限是指可燃液体受热蒸发出的蒸气浓度等于爆炸浓度极限时的温度范围。由于液体的蒸气浓度是在一定温度下形成的,所以可燃液体除了有爆炸浓度极限,还有一个爆炸温度极限。爆炸温度极限也有下限、上限之分。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下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下限(液体的爆炸温度下限就是液体的闪点);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上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上限。爆炸温度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危险性就越大。例如乙醇的爆炸温度下限是11℃,上限是40℃。在11℃~40℃温度范围之内,乙醇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都有爆炸危险;乙醚的爆炸温度极限是一45℃~13℃,显然乙醚比乙醇的爆炸危险性大。
通常所说的爆炸极限,如果没有标明,就是指爆炸浓度极限。表2-4为常见液体爆炸浓度极限与爆炸温度极限的比较。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危险化学品定义和分类(一)
一、危险化学品的定义
危险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一般认为,只要此类危险品为化学品,那么它就是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现行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危险货物的危险性或最主要危险性分类
根据全国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一2005)和《危险货物品名表》(CBI2268一2005),将危险品分成九大类:
1.爆炸品
指在外界条件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包括爆炸性物质、爆炸性物品和为产生爆炸或烟火实际效果而制造的前述两项中未提及的物质或物品。
2.气体
指在50℃时,蒸气压力大于300kPa的物质或20℃时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是气态的物质。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和冷冻液化气体、一种或多种气体与一种或多种其他类别物质的蒸气的混合物、充有气体的物品和烟雾剂。易燃气体是指在20℃和10L3kPa条件下与空气的混合物按体积分数占13%或更少时可点燃的气体;或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燃烧范围体积分数至少为12%的气体。
3·易燃液体
指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
4·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易于自燃的物质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指与水相互作用易变成自燃物质或能放出达到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物质。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5.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性物质是指本身不一定可燃,但通常因放出氧或起氧化反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知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有机过氧化物指在其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质,该类物质为热不稳定物质,可能发生放热的自加速分解。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6.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毒性物质指经吞食、吸人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健康损害的物质。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
感染性物质指含有病原体的物质,包括生物制品、诊断样品、基因突变的微生物、生物体和其他媒介,如病毒蛋白等。
7.放射性物品
指含有放射性核素且其放射性活度浓度和总活度都分别超过全国标准《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规定的限值的物质。
8.腐蚀性物品
指通过化学作用使生物组织接触时会造成严重损伤,或在渗漏时会严重损害甚至毁坏其他货物或运载工具的物质。
9.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指具有其他类别未包括的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危害环境物质、高温物质和经过基因修改的微生物或组织。

潜江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潜江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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