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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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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朔州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学校应该怎么选择
发布时间:2024/4/16 12:51:42 更新时间:2024/4/16 12:51:42
责任编辑:
朔州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2005年北京环球卓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次年创办所分校,累积四年教育经验,在2009年“优路教育”诞生了!创立者赋予优路教育“让学习更有效,更有价值”的教育使命,敦促优路教育不断成长,给信任优路教育的学员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优路教育涵盖工程、教师、财经三重领域,为学员提供准入类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教学过程中积极融入科技创新元素,改进优化优路教育的教学模式,同时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学员们提供优质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师资力量
何老师:10年建筑类教学经验,5年消防教学经验。主讲《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专业资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李老师
主讲课程《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专业资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学员评价李老师的课程相当好,授课严谨,主次分明,注重分析,零基础学员听了也很透彻。
课程介绍
理论知识考试介绍:
考试形式:全国统考、闭卷考试;
考核目标: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题型题量:单项选择100道;多项选择40道;判断题60道
特别注意: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基础精讲: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开课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习题班:对当年的考试真题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课程预测下次考试趋势及方向。
建筑防火基本知识:建(构)筑物分类(一)~(二)、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防火和防烟分区(一)~(二)、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特色优势
实操演练
通过消防三维实操仿真系统,讲解消防员技能操作要点细节,学员可在面授课前后熟悉巩固,反复学习,加强记忆。
证书优势:政策支持,前景可观;市场需求高,人才稀缺;一本证书多个职业方向;持证上岗,待遇丰厚。
行业趋势
政策支持,前景可观
全国政策支持,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消防设施操作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考取中级可获得1500元补贴。
市场“高”需求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从事消防的相关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对应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而消防设施操作员便是供不应求,很多企业更是高薪寻求相关人才。
常见问题
问题:消防设施操作员能从事什么工作?
回答: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定义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工作内容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专项消防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包括系统设置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包括操作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防烟排烟系统、使用与维护消防供配电设施等)
4、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包括消防管理和消防培训)。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水的灭火作用
根据水的性质,水的灭火作用主要有冷却、窒息、稀释、分离、乳化等方面,灭火时往往是几种作用的共同结果,但冷却发挥着主要作用。
一、冷却作用
山于水的比热容大,汽化热高,而且水具有较好的导热性。因而,当水与燃烧物接触或流经燃烧区时,将被加热或汽化,吸收热量,从而使燃烧区温度大大降低,以致使燃烧中止。
二、窒息作用
水的汽化将在燃烧区产生大量水蒸气占据燃烧区,可阻止新鲜空气进人燃烧区,降低燃烧区氧的浓度,使可燃物得不到氧的补充,导致燃烧强度减弱直至中止。
三、稀释作用
水本身是一种良好的溶剂,可以溶解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如醇、醛醚、酮、酉旨等。因此,当此类物质起灭后,如果容器的容量允许或可燃物料流散,可用水予以稀释。由于可燃物浓度降低而导致可燃蒸气量的减少,使燃烧减弱。当可燃液体的浓度降到可燃浓度以下时,燃烧即行中止。
四、分离作用
经灭火器具(尤其是直流水枪)喷射形成的水流有很大的冲击力,这样的水流遇到燃烧物时,将使灭焰产生分离,这种分离作用一方面使火焰“端部”得不到可燃蒸气的补充,另一方面使火焰“根部”失去维持燃烧所需的热量,使燃烧中止。
五、乳化作用
非水溶性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在未形成热波之前,以较强的水雾射流或滴状射流灭火,可在液体表面形成“油包水”型乳液,乳液的稳定程度随可燃液体黏度的增加而增加,重质油品甚至可以形成含水油泡沫。水的乳化作用可使液体表面受到冷却,使可燃蒸气产生的速率降低,致使燃烧中止。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的类型(四)
爆炸
(一)爆炸的含义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
从广义上说,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在发生爆炸时,势能(化学能或机械能)突然转变为动能,有高压气体生成或者释放出高压气体,这些高压气体随之做机械功,如移动、改变或抛射周围的物体。一旦发生爆炸,将会对邻近的物体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这是由于构成爆炸体系的高压气体作用到周围物体上,使物体受力不平衡,从而遭到破坏。
(二)爆炸的分类
按爆炸过程的性质不同,通常将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种类型。
1.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是指装在容器内的液体或气体,由于物理变化(温度、体积和压力等因素)引起体积迅速膨胀,导致容器压力急剧增加,由于超压或应力变化使容器发生爆炸,且在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均不改变的现象。如蒸汽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爆炸,均属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本身虽没有进行燃烧反应,但它产生的冲击力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火灾。
2.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本身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并使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如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而引起的爆炸,炸药的爆炸等都属于化学爆炸。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快,爆炸时放出大量的热能,产生大量气体和很大的压力,并发出巨大的响声。化学爆炸能够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消防工作中预防的重点。
3.核爆炸
核爆炸是指由于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出核能所形成的爆炸。如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的爆炸就属核爆炸。
(三)爆炸极限
1.爆炸浓度极限
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是指可燃的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或最低的浓度。气体、气的爆炸极限,通常以体积百分比表示;粉尘通常用单位体积中的质量(g/m3,)表示。其中灭会产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爆照极限是评定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危险性大小的主要依据。爆炸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危险性就越大。混合物的浓度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时,既不能发生爆炸也不能发生燃烧。
2·爆炸温度极限
爆炸温度极限是指可燃液体受热蒸发出的蒸气浓度等于爆炸浓度极限时的温度范围。由于液体的蒸气浓度是在一定温度下形成的,所以可燃液体除了有爆炸浓度极限,还有一个爆炸温度极限。爆炸温度极限也有下限、上限之分。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下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下限(液体的爆炸温度下限就是液体的闪点);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上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上限。爆炸温度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危险性就越大。例如乙醇的爆炸温度下限是11℃,上限是40℃。在11℃~40℃温度范围之内,乙醇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都有爆炸危险;乙醚的爆炸温度极限是一45℃~13℃,显然乙醚比乙醇的爆炸危险性大。
通常所说的爆炸极限,如果没有标明,就是指爆炸浓度极限。表2-4为常见液体爆炸浓度极限与爆炸温度极限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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