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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朔州消防设施操作员辅导中心培训班报读时间 报名比较靠谱

发布时间:2024/4/30 15:22:40 更新时间:2024/4/30 15: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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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2005年北京环球卓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次年创办所分校,累积四年教育经验,在2009年“优路教育”诞生了!创立者赋予优路教育“让学习更有效,更有价值”的教育使命,敦促优路教育不断成长,给信任优路教育的学员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优路教育涵盖工程、教师、财经三重领域,为学员提供准入类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教学过程中积极融入科技创新元素,改进优化优路教育的教学模式,同时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学员们提供优质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直营分校突破200。

师资力量
木老师
消防名校矿业大学博士,某国企工程项目负责人,全国注册一级消防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全国消防协会会员;授课深入浅出,准确把握考试趋势,重点精炼,图文并茂。
陈老师:主讲《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
专业资历: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课程介绍
变动一:书分级将做调整,职业方向有区分,一个证书不再适用于同时从事监控、维修、检测等工作,如果从事监控与检测,就要考两个证书。
变动二:涉及核心职业能力的技能明确为关键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考核成绩不合格。
变动三:监督检查力度将加大,重点加强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及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能力的监督检查。
基础精讲: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开课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操班:老师现场实操同时讲解流程,更直观体现技能操作要点细节,帮助非专业考生强化实操弱项。
职业道德:职业道德(一)~(二);
消防工作概述:消防工作概述(一)~(四);
燃烧和火灾的基本知识:燃烧和火灾的基本知识(一)~(六)。

特色优势
专职教研答疑服务:专职教研24小时在线答疑,随时解决学习难题;整合答疑数据,有效提升练习效果。
习题练习
针对实操理论相关知识点进行提炼总结,以习题的形式进行专项训练,帮助学员快速消化掌握重难点,强化做题能力。

行业趋势
  作为成为一名消防设施操作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有什么用呢?
一是行业刚需,证书价值持续走高;
二是一本证书可成就多个职业方向;
三是从事该行业要求必须持证上岗。
总之,要想从事消防行业的工作没有这个证书是不行的,为了给自己多创造一个机会,早考早受益。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安全检查
主要内容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等工作。

常见问题
问题:考取消防设施操作员有什么用?
回答:全国对职业教育十分重视,在《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政策明确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并在未来将继续扶持各类证书考试,对于职业技能证书也将加大补贴。

考取证书,更好地提升自己,畅通晋升渠道,增加升职加薪机会,早日实现人生价值。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建筑火灾的发展和蔓延规律(一)
建筑火灾的发展和蔓延规律
建筑火灾发展规律有它的客观过程,在一定的原因下发生,在一定的条件下发展,到一定程度开始衰减。火灾初起通常是局部的、缓慢的,但随着热量聚集而愈烧愈烈,当达到值时,在某种作用下又逐渐衰落,甚至熄灭。研究建筑火灾的发展与蔓延,目的在于掌握其内在规律,以便采取相应的消防对策,保障建筑消防安全。
一、建筑火灾的发展过程
建筑火灾发展呈一定的规律,最初是发生在建筑物内的某个房间或局部区域,然后由此蔓延到相邻房间区域,以至整个楼层,最后蔓延到整个建筑物。通常,根据室内火灾温度随时间的变化特点,将其火灾发展分成初起、发展、猛烈、衰减四个阶段。
(一)火灾初起阶段
建筑物发生火灾后,最初阶段只是起火部位及其周围可燃物着火燃烧,这时火灾燃烧状况与好像在敞开空间进行一样。其火灾初起阶段的特点是:火灾燃烧面积不大,火灾仅限于初始起火点附近;室内温度差别大,在燃烧区域及其附近存在高温,而室内平均温度不高;火灾发展速度缓慢,火势不够稳定,它的持续时间取决于着火源的类型、可燃物质性质和分布、通风条件等。其长短差别很大,一般在5min~20min之间。
从初起阶段的特点可见,火灾初起燃烧面积小,用少量的灭火剂就可以把火扑灭,该阶段是灭火最有利时机,故应争取及早发现,把火灾及时控制消灭在起火点。为此,在建筑物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配各适当数量的灭火器是很有必要的。初起阶段也是人员疏散的有利时机,发生火灾时人员若在这一阶段不能疏散出房间,就很危险了。初起阶段时间持续越长,就有更多的机会发现火灾和灭火,并有利于人员安全撤离。
(二)火灾发展阶段
建筑火灾初起阶段后期,火灾燃烧面积迅速扩大,室内温度不断升高,热对流和热辐射显著增强。当发生火灾的房间温度达到一定值时,聚积在房间内的可燃物分解产生的可燃气体突然起火,整个房间都充满了火焰,房间内所有可燃物表面全部都卷人火灾之中,燃烧很猛烈,温度升高很快。
这种在一限定空间内,可燃物的表面全部卷人燃烧的瞬变状态称为轰燃。发生轰燃的临界条件,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以到达地面的热通量达到一定值为条件,认为要使室内发生轰燃,地面可燃物接受到的热通量应不小于20KW/m2;另一种是用顶棚下的烟气温度接近600℃为临界条件。试验表明,在普通房问内,如果燃烧速率达不到40g/s是不会发生轰燃的。如果物品的燃烧速率足够高,一件物品也能发生轰燃。火场实践表明,当室内天棚及门窗充满高热浓烟,或烟从窗口上部喷出,并呈翻滚现象,这是室内有可能发生轰燃的预警信号;如果烟只是停留在天棚顶部,一般无轰燃龟险,但当烟向下降并出现滚动现象时,也是轰燃即将发生的一种预警信号。总之,轰燃是室内火灾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其具有突发性。它的出现,标志着火灾从成长期进人猛烈燃饶阶段。即火灾发展到不可控制的程度,增大了周边建筑物着火的可能性,若在轰燃之前,火场被困人员仍未从室内逃出,就会有生命危险。
(三)火灾猛烈阶段
轰燃发生后,室内所有可燃物都在猛烈燃烧,放热量加大,因而房间内温度升高很快,并出现持续性高温,温度可达11O0℃左右。火焰、高温烟气从房问的开口大量喷出,把火灾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他部分。这个时期是火灾最盛期,其破坏力极强,门窗玻璃破碎,建筑物的可燃构件均被烧着,建筑结构可能被毁坏,或导致建筑物局部或整体倒塌破坏。这阶段的延续时间与起火原因无关,而主要决定于室内可燃物的性质和数量、通风条件等。为了减少火灾损失,针对最盛期阶段温度高、时间长的特点,在建筑防火中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在建筑物内设置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防火分隔物,把火灾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防止火灾大面积蔓延;适当地选用耐火时间较长的建筑结构,使其在猛烈的火焰作用下,保持应有的强度和稳定性,确保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不倒塌破坏,为火灾时人员疏散、消防队扑救火灾以及火灾后建筑物修复、继续使用创造条件。
(四)火灾衰减阶段
经过猛烈燃烧之后,室内可燃物大都被烧尽,火灾燃烧速度递减,温度逐渐下降,燃烧向着自行熄灭的方向发展。一般把室内平均温度降到温度值的80%时,作为猛烈燃烧阶段与衰减阶段的分界。该阶段虽然有燃烧停止,但在较长时间火场的余热还能维持一段时间的高温,大约在200℃~300℃。衰减阶段温度下降速度是比较慢的,当可燃物基本烧光之后,火势即趋于熄灭。针对该阶段的特点,应注意防止建筑构件因较长时间受高温作用和灭火射水的冷却作用而出现裂缝、下沉、倾斜或倒塌破坏,确保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此可见,火灾在初起阶段容易控制和扑灭,如果发展到猛烈阶段,不仅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进行扑救,而且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的类型(四)
爆炸
(一)爆炸的含义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
从广义上说,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在发生爆炸时,势能(化学能或机械能)突然转变为动能,有高压气体生成或者释放出高压气体,这些高压气体随之做机械功,如移动、改变或抛射周围的物体。一旦发生爆炸,将会对邻近的物体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这是由于构成爆炸体系的高压气体作用到周围物体上,使物体受力不平衡,从而遭到破坏。
(二)爆炸的分类
按爆炸过程的性质不同,通常将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种类型。
1.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是指装在容器内的液体或气体,由于物理变化(温度、体积和压力等因素)引起体积迅速膨胀,导致容器压力急剧增加,由于超压或应力变化使容器发生爆炸,且在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均不改变的现象。如蒸汽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爆炸,均属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本身虽没有进行燃烧反应,但它产生的冲击力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火灾。
2.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本身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并使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如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而引起的爆炸,炸药的爆炸等都属于化学爆炸。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快,爆炸时放出大量的热能,产生大量气体和很大的压力,并发出巨大的响声。化学爆炸能够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消防工作中预防的重点。
3.核爆炸
核爆炸是指由于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出核能所形成的爆炸。如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的爆炸就属核爆炸。
(三)爆炸极限
1.爆炸浓度极限
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是指可燃的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或最低的浓度。气体、气的爆炸极限,通常以体积百分比表示;粉尘通常用单位体积中的质量(g/m3,)表示。其中灭会产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爆照极限是评定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危险性大小的主要依据。爆炸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危险性就越大。混合物的浓度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时,既不能发生爆炸也不能发生燃烧。
2·爆炸温度极限
爆炸温度极限是指可燃液体受热蒸发出的蒸气浓度等于爆炸浓度极限时的温度范围。由于液体的蒸气浓度是在一定温度下形成的,所以可燃液体除了有爆炸浓度极限,还有一个爆炸温度极限。爆炸温度极限也有下限、上限之分。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下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下限(液体的爆炸温度下限就是液体的闪点);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上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上限。爆炸温度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危险性就越大。例如乙醇的爆炸温度下限是11℃,上限是40℃。在11℃~40℃温度范围之内,乙醇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都有爆炸危险;乙醚的爆炸温度极限是一45℃~13℃,显然乙醚比乙醇的爆炸危险性大。
通常所说的爆炸极限,如果没有标明,就是指爆炸浓度极限。表2-4为常见液体爆炸浓度极限与爆炸温度极限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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