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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要到哪报名培训

发布时间:2023/10/24 11:57:37 更新时间:2023/10/24 11:57:37
责任编辑:温州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师资力量
李老师
主讲课程《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专业资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学员评价李老师的课程相当好,授课严谨,主次分明,注重分析,零基础学员听了也很透彻。
平老师
2016年起从事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考试重点把握准确,备考方向感强,语言通俗易懂,独创知识架构和“三维模型教学法”深受学员喜爱,主讲建筑防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法律法规和管理等内容。

课程介绍
习题训练:针对实操理论相关知识点进行提炼总结,以习题的形式进行专项训练,帮助学员快速消化掌握重难点,强化做题能力。
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可从事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不仅选择性较多,而且就业面广。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将消防设施操作员纳入准入类职业资格范围。准入类考试提升了证书的含金量,考证就等于考饭碗。

开课安排
建筑防火基本知识:建(构)筑物分类(一)~(二)、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防火和防烟分区(一)~(二)、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学习资料:《基础必备讲义》、《实操演练题库》、《技能操作指南》、《考评实操讲义》(初/中/高级版)。

特色优势
基础精讲
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为消防设施操作员学员专门设置培训课程,提供个性化的备考方案,理论、实操双向教学,基础精讲、习题训练、实操演练三个阶段教学,让学员迅速掌握考试核心内容。

行业趋势
  一本证书多个职业方向
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消防组长、消防主管。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主要内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操作等相关工作。

常见问题
问题:考试方法和标准
回答:理论知识实行全国统考,闭卷考试,共200道题,其中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时间100分钟,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过程及特点(一)
燃烧过程及特点
一、可燃物的燃烧过程
当可燃物与其周围相接触的空气达到可燃物的点燃温度时,外层部分就会熔解、蒸发或分解并发生燃烧,在燃烧过程中放出热量和光。这些释放出来的热量又加热边缘的下一层,使其达到点燃温度,于是燃烧过程就不断地持续。固体、液体和气体这三种状态的物质,其燃烧过程是不同的。固体和液体发生燃烧,需要经过分解和蒸发,生成气体,然后由这些气体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燃烧。而气体物质不需要经过蒸发,可以直接燃烧。
二、可燃物的燃烧特点
(一)固体物质的燃烧特点
固体可燃物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由于其分子结构的复杂性、物理性质的不同,其燃烧方式也不相同。主要有下列四种方式:
1、表面燃烧
蒸气压非常小或者难于热分解的可燃固体,不能发生蒸发燃烧或分解燃烧,当氧气包围物质的表层时,呈炽热状态发生无焰燃烧现象,称为表面燃烧。其过程属于非均相燃烧,特点是表面发红而无火焰。如木炭、焦炭以及铁、铜等的燃烧则属于表面燃烧形式。
2、阴燃
阴燃是指物质无可见光的缓慢燃烧,通常产生烟和温度升高的迹象。
某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或含水分较高时就会发生阴燃。这种燃烧看不见火苗,可持续数天,不易发现。易发生阴燃的物质,如成捆堆放的纸张、棉、麻以及大堆垛的煤、草、湿木材等。阴燃和有焰燃烧在一定条件下能相互转化。如在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发生火灾,由于燃烧消耗了氧,氧浓度降低,燃烧速度减慢,分解出的气体量减少,即可由有焰燃烧转为阴燃。阴燃在一定条件下,如果改变通风条件,增加供氧量或可燃物中的水分蒸发到一定程度,也可能转变为有焰燃烧。火场上的复燃现象和固体阴燃引起的火灾等都是阴燃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有焰分解燃烧的例子。
3、分解燃烧
分子结构复杂的固体可燃物,由于受热分解而产生可燃气体后发生的有焰燃烧现象,称为分解燃烧。如木材、纸张、棉、麻、毛、丝以及合成高分子的热固性塑料、合成橡胶等的燃烧就属这类形式。
4、蒸发燃烧
熔点较低的可燃固体受热后融熔,然后与可燃液体一样蒸发成蒸气而发生的有焰燃烧现象,称为蒸发燃烧。如石蜡、松香、硫、钾、磷、沥青和热塑性高分子材料等的燃烧就属这类形式。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水的灭火作用
根据水的性质,水的灭火作用主要有冷却、窒息、稀释、分离、乳化等方面,灭火时往往是几种作用的共同结果,但冷却发挥着主要作用。
一、冷却作用
山于水的比热容大,汽化热高,而且水具有较好的导热性。因而,当水与燃烧物接触或流经燃烧区时,将被加热或汽化,吸收热量,从而使燃烧区温度大大降低,以致使燃烧中止。
二、窒息作用
水的汽化将在燃烧区产生大量水蒸气占据燃烧区,可阻止新鲜空气进人燃烧区,降低燃烧区氧的浓度,使可燃物得不到氧的补充,导致燃烧强度减弱直至中止。
三、稀释作用
水本身是一种良好的溶剂,可以溶解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如醇、醛醚、酮、酉旨等。因此,当此类物质起灭后,如果容器的容量允许或可燃物料流散,可用水予以稀释。由于可燃物浓度降低而导致可燃蒸气量的减少,使燃烧减弱。当可燃液体的浓度降到可燃浓度以下时,燃烧即行中止。
四、分离作用
经灭火器具(尤其是直流水枪)喷射形成的水流有很大的冲击力,这样的水流遇到燃烧物时,将使灭焰产生分离,这种分离作用一方面使火焰“端部”得不到可燃蒸气的补充,另一方面使火焰“根部”失去维持燃烧所需的热量,使燃烧中止。
五、乳化作用
非水溶性可燃液体的初起火灾,在未形成热波之前,以较强的水雾射流或滴状射流灭火,可在液体表面形成“油包水”型乳液,乳液的稳定程度随可燃液体黏度的增加而增加,重质油品甚至可以形成含水油泡沫。水的乳化作用可使液体表面受到冷却,使可燃蒸气产生的速率降低,致使燃烧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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