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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有没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辅导中心培训学习

发布时间:2023/11/13 16:07:30 更新时间:2023/11/13 16:07:30
责任编辑:乌鲁木齐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优路教育旗下环球卓越品牌主要从事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业务、职称等级英语考试培训业务、医药卫生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业务包含一月专业硕士学位联考考前培训、五月同等学力人员申硕统考考前培训、十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联考考前培训、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统考培训等;英语考试培训主要包括职称等级英语考试培训;医药卫生领域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包含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认证培训。

师资力量
陈老师:主讲《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
专业资历: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林老师
在学校的教职员工中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14人,副、高级职称3人,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5人,拥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分教务部,教学部(理论教研室、实操教研室、教辅编辑部),帮用户提高学习的效率。

课程介绍
基础知识
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技能操作考核介绍:
考试形式:现场操作、模拟操作;
考核目标: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题型题量:鉴定场所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
特别注意: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考核中违规操作或未达要求,则判定不及格。

开课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内容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理论主要学习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操班:老师现场实操同时讲解流程,更直观体现技能操作要点细节,帮助非专业考生强化实操弱项。

特色优势
大数据追踪学习:通过数据分析跟踪管理学员学习进度,提供学习指导、政策分析、考试节点提醒等全方位专属服务。
证书优势:政策支持,前景可观;市场需求高,人才稀缺;一本证书多个职业方向;持证上岗,待遇丰厚。

行业趋势
  行业刚需,证书价值持续走高;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将两个职业纳入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范围。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序列,这也从正面体现了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高价值。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主要内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操作等相关工作。

常见问题
问题:消防设施操作员能从事什么工作?
回答: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定义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工作内容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专项消防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包括系统设置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包括操作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防烟排烟系统、使用与维护消防供配电设施等)
4、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包括消防管理和消防培训)。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产物(一)
一、燃烧产物的含义和分类
(一)燃烧产物的含义
由燃烧或热解作用而产生的全部的物质,称为燃烧产物。它通常是指燃烧生成的气体、热量和烟雾等。
(二)燃烧产物的分类
燃烧产物分完全燃烧产物和不完全燃烧产物两类。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如果生成的产物不能再燃烧,则称为完全燃烧,其产物为完全燃烧产物,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如果生成的产物还能继续燃烧,则称为不完全燃烧,其产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如一氧化碳、醇类等。
二、不同物质的燃烧产物
燃烧产物的数量及成分,随物质的化学组成以及温度、空气(氧)的供给情况等变化而有所不同。
1.单质的燃烧产物
一般单质在空气中的燃烧产物为该单质元素的氧化物。如碳、氢、硫等燃烧就分别生成二氧化碳、水蒸气、二氧化硫,这些产物不能再燃烧,属于完全燃烧产物。
2.化合物的燃烧产物
一些化合物在空气中燃烧除生成完全燃烧产物外,还会生成不完全燃烧产物。最典型的不完全燃烧产物是一氧化碳,它能进一步燃烧生成二氧化碳。特别是一些高分子化合物,受热后会产生热裂解,生成许多不同类型的有机化合物,并能进一步燃烧。
3.合成高分子材料的燃烧产物
合成高分子材料在燃烧过程中伴有热裂解,会分解产生许多有毒或有刺激性的气体,如氯化氢、光气、氰化氢等。
4.木材的燃烧产物
木材是一种化合物,主要由碳、氢、氧元素组成,主要以纤维素分子形式存在。木材在受热后发生热裂解反应,生成小分子产物。在200℃左右,主要生成二氧化碳、水蒸气、甲酸、乙酸、一氧化碳等产物;在280℃~500℃,产生可燃蒸汽及颗粒;到500℃以上则主要是碳,产生的游离基对燃烧有明显的加速作用。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三)
灭火器的主要性能指标
1.灭火器的喷射性能
(1)灭火器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
①水基型灭火器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3-1)。
①灭A类火的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除外)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3-2)。
②灭B类火的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除外)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时间(见表3-3)。
④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40s,且不应大于210s。除水基型外的具有扑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30s。除水基型外的不具有扑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的有效喷射时间不应小于20s。
(2)灭火器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
①灭A类火的灭火器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见表3-4)。
③灭B类火的灭火器在20℃时的最小有效喷射距离(见表3-5)。
③具有灭A类火能力的推车式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6m。对于配有喷雾喷嘴的水基型推车式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3m。
2.灭火器的灭火性能
(3)灭C类火的性能。
只有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可以灭C类火。
(4)灭E类火的性能。
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可灭E类火。水基型的喷雾灭火器可灭E类火。
(5)推车式灭火器灭火的性能。
①推车式灭火器的灭A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A,且不宜大于20A。
②推车式灭火器扑灭B类火的级别不宜大于297B。
③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144B。
④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和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的灭B类火的最小级别不应小于43B。
3.灭火器的安全可靠性能
(1)灭火器的可靠性能
①密封性能
灭火器在喷射过程中各连接处的密封性能要保持完好,长期保存时驱动气体不得泄漏。
②抗腐蚀性能
灭火器外部能抗大气的腐蚀,内部能抗灭火剂及驱动气体的腐蚀并能正常使用,且不影响强度性能。
③热稳定性能
灭火器上采用的橡胶、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的零部件在高温下无显著变形,不开裂或无裂纹。
(2)灭火器的安全性能
①结构强度
灭火器的筒体、器头、喷射软管及接头等零部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确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及对火灾施救时的可靠性。
②抗振动性能
灭火器在运输或者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上使用时能经受振动而不泄漏、变形、破裂或脱落。对于推车式灭火器还应经受恶劣道路下行驶的振动和颠簸而不泄漏、变形、破裂或脱落。
③抗冲击性能
灭火器在运输或使用时能经受意外的跌落或碰撞而不影响安全性能。对于推车式灭火器还应能经受行驶中台阶的冲击,其车轮等不出现严重变形、破裂等影响行驶的情形。
(四)灭火器的选用
1.灭火器选用原则
(1)灭火器选用的一般规定(应考虑的因素):
①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②配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
③灭火剂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④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⑤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⑥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2)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3)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2.灭火器选用应注意的问题
(1)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2)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3)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4)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5)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灭火器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6)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应符合各类火灾场所的规定(见表3-9和表3-10)。
表3-9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太保护距离(m)
表3-10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保护距离(m)
*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保护距离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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