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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湘潭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培训招生

发布时间:2024/3/4 18:49:13 更新时间:2024/3/4 18:49:13
责任编辑:湘潭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优路教育主营工程、教师、财经行业准入类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具体项目包括:工程类——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师、BIM工程师、招标师;教师类——教师资格证、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财经类——中级经济师、初/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银行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师资力量
平老师
2016年起从事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考试重点把握准确,备考方向感强,语言通俗易懂,独创知识架构和“三维模型教学法”深受学员喜爱,主讲建筑防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法律法规和管理等内容。
何老师:10年建筑类教学经验,5年消防教学经验。主讲《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
专业资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课程介绍
培训内容
理论课程: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
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又叫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消防中控证、消控证、中控证,是从事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和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上岗必须。

开课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操班:老师现场实操同时讲解流程,更直观体现技能操作要点细节,帮助非专业考生强化实操弱项。
考试须知:考试时间分别在每年3、6、9、12月份的中下旬,笔试与面试同步开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全部及格后方可拿证。

特色优势
如果工作繁忙,又找不到合适的学校方法,要想提高通过率,建议还是选择一个培训机构学习要好一些,毕竟考试知识范围比较广,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基础精讲-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行业趋势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主要内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设施操作等相关工作。
  政策“大”支持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将两个职业纳入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范围。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常见问题
问: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前景如何?
答:消防设施操作员,原建(构)筑物消防员。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将两个职业纳入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范围。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的类型(四)
爆炸
(一)爆炸的含义
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称为爆炸。
从广义上说,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同时产生声响的现象。在发生爆炸时,势能(化学能或机械能)突然转变为动能,有高压气体生成或者释放出高压气体,这些高压气体随之做机械功,如移动、改变或抛射周围的物体。一旦发生爆炸,将会对邻近的物体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这是由于构成爆炸体系的高压气体作用到周围物体上,使物体受力不平衡,从而遭到破坏。
(二)爆炸的分类
按爆炸过程的性质不同,通常将爆炸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三种类型。
1.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是指装在容器内的液体或气体,由于物理变化(温度、体积和压力等因素)引起体积迅速膨胀,导致容器压力急剧增加,由于超压或应力变化使容器发生爆炸,且在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均不改变的现象。如蒸汽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爆炸,均属物理爆炸。
物理爆炸本身虽没有进行燃烧反应,但它产生的冲击力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火灾。
2.化学爆炸
化学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本身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并使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现象如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而引起的爆炸,炸药的爆炸等都属于化学爆炸。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快,爆炸时放出大量的热能,产生大量气体和很大的压力,并发出巨大的响声。化学爆炸能够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消防工作中预防的重点。
3.核爆炸
核爆炸是指由于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释放出核能所形成的爆炸。如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的爆炸就属核爆炸。
(三)爆炸极限
1.爆炸浓度极限
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是指可燃的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或最低的浓度。气体、气的爆炸极限,通常以体积百分比表示;粉尘通常用单位体积中的质量(g/m3,)表示。其中灭会产生爆炸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遇火会产生爆炸的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爆照极限是评定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危险性大小的主要依据。爆炸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危险性就越大。混合物的浓度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时,既不能发生爆炸也不能发生燃烧。
2·爆炸温度极限
爆炸温度极限是指可燃液体受热蒸发出的蒸气浓度等于爆炸浓度极限时的温度范围。由于液体的蒸气浓度是在一定温度下形成的,所以可燃液体除了有爆炸浓度极限,还有一个爆炸温度极限。爆炸温度极限也有下限、上限之分。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下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下限(液体的爆炸温度下限就是液体的闪点);液体在该温度下蒸发出等于爆炸浓度上限的蒸气浓度,此时的温度称为爆炸温度上限。爆炸温度上、下限值之间的范围越大,爆炸危险性就越大。例如乙醇的爆炸温度下限是11℃,上限是40℃。在11℃~40℃温度范围之内,乙醇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都有爆炸危险;乙醚的爆炸温度极限是一45℃~13℃,显然乙醚比乙醇的爆炸危险性大。
通常所说的爆炸极限,如果没有标明,就是指爆炸浓度极限。表2-4为常见液体爆炸浓度极限与爆炸温度极限的比较。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影响火灾发展变化的主要因素(二)
二、爆炸对火灾发生变化的影响
爆炸冲击波能将燃烧着的物质抛散到高空和周围地区,如果燃烧的物质落在可燃物体上就会引起新的火源,造成火势蔓延扩大。
爆炸冲击波能破坏难燃结构的保护层,使保护层脱落,可燃物体暴露于表面,这就为燃烧面积迅速扩大增加了条件。由于冲击波的破坏作用,使建筑结构发生局部变形或倒塌,增加空隙和孔洞,其结果必然会使大量的新鲜空气流人燃烧区,燃烧产物迅速流出室外。在此情况下,气体对流大大加强,促使燃烧强度剧增,助长火势迅速发展。同时,由于建筑物孔洞大量增加,气体对流的方向发生变化,火势蔓延方向也会随着改变。如果冲击波将炽热火焰冲散,使火焰穿过缝隙或不严密之处,进入建筑结构的内部空洞,也会引起该部位的可燃物质发生燃烧。火场如果有沉浮在物体表面上的粉尘,爆炸的冲击波会使粉尘扬撒于空间,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能发生再次爆炸或多次爆炸。
当可燃气体、液体和粉尘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时,爆炸区域内的低燃点物质,顷刻之间全部发生燃烧,燃烧面积迅速扩大。火场上发生爆炸,不仅对火势发展变化有极大影响,而且对扑救人员和附近群众也有严重威胁。因此,在灭火战斗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消除爆炸危险,十分重要。
三、建筑耐火等级对火灾发生变化的影响
建筑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耐火程度的标准,火灾实例说明,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火灾时烧坏、倒塌的很少,造成的损失也小,而耐火等级低的建筑,火灾时不耐火,燃烧快,损失也大。因此,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另外,在灭火时应根据建筑耐火等级,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赢得时间,有效地控制火势发展,顺利地扑灭火灾。
四、气象条件对火灾发生变化的影响
大量火灾表明,风、湿度、气温、季节等气象条件对火势的发展和蔓延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其中以风和湿度影响。
风对火势发展有决定性影响,尤其对露天火灾,受风的影响更大。风速愈大,对流速度愈快,燃烧和蔓延速度也愈快;风向改变,燃烧、蔓延方向也会随之改变。一般而言,火向顺风蔓延。但火场上的风向并不很稳定,火灾初起与火灾发展阶段时的风向有时并不一致,可能会受到燃烧产生的热对流影响,出现反方向的强风,形成火的旋涡。大风天会形成飞火,迅速扩大燃烧范围。
可燃材料的含水率与空气的湿度有关。干燥的可燃材料易起火,燃烧速度也快;潮湿的可燃材料不易起火。众所周知,在雨季,许多物体都呈潮湿状态,着火的可能性相对减小。在干燥的季节,风干物燥,易于起火成灾,也易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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