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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培训课时有多长

发布时间:2024/3/4 15:19:12 更新时间:2024/3/4 15:19:12
责任编辑:咸阳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师资力量
木老师
消防名校矿业大学博士,某国企工程项目负责人,全国注册一级消防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全国消防协会会员;授课深入浅出,准确把握考试趋势,重点精炼,图文并茂。
平老师
2016年起从事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考试重点把握准确,备考方向感强,语言通俗易懂,独创知识架构和“三维模型教学法”深受学员喜爱,主讲建筑防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法律法规和管理等内容。

课程介绍
习题训练:针对实操理论相关知识点进行提炼总结,以习题的形式进行专项训练,帮助学员快速消化掌握重难点,强化做题能力。
中级技能
主要讲解消防巡查,消防联动控制等关于技术设备类操作相关知识,帮助认知实际工作内容。

开课安排
保障服务:1、考试不过,扣除980元产品服务成本后,全额退费或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2、VIP答疑通道。
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操班:老师现场实操同时讲解流程,更直观体现技能操作要点细节,帮助非专业考生强化实操弱项。

特色优势
证书需求:物业公司从业者、安保人员、消防公司从业者、其他人员。
基础精讲
根据考试要求,将理论基础内容按照章节进行强化巩固,掌握理论考试重点,同时为实操课程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行业趋势
  持证上岗,待遇丰厚
证书全国终身有效,无需继续教育,属于准入类证书,需要持证上岗,考证相当于考饭碗,目前市场上相关职业招聘工资6千-1万/月。
  按相关政策要求,从事消防工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随着全国对消防工作的愈加重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供不应求。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证书等级越高,含金量越高。

常见问题
问题:考取消防设施操作员有什么用?
回答:全国对职业教育十分重视,在《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政策明确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并在未来将继续扶持各类证书考试,对于职业技能证书也将加大补贴。

考取证书,更好地提升自己,畅通晋升渠道,增加升职加薪机会,早日实现人生价值。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燃烧产物(一)
一、燃烧产物的含义和分类
(一)燃烧产物的含义
由燃烧或热解作用而产生的全部的物质,称为燃烧产物。它通常是指燃烧生成的气体、热量和烟雾等。
(二)燃烧产物的分类
燃烧产物分完全燃烧产物和不完全燃烧产物两类。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如果生成的产物不能再燃烧,则称为完全燃烧,其产物为完全燃烧产物,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如果生成的产物还能继续燃烧,则称为不完全燃烧,其产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如一氧化碳、醇类等。
二、不同物质的燃烧产物
燃烧产物的数量及成分,随物质的化学组成以及温度、空气(氧)的供给情况等变化而有所不同。
1.单质的燃烧产物
一般单质在空气中的燃烧产物为该单质元素的氧化物。如碳、氢、硫等燃烧就分别生成二氧化碳、水蒸气、二氧化硫,这些产物不能再燃烧,属于完全燃烧产物。
2.化合物的燃烧产物
一些化合物在空气中燃烧除生成完全燃烧产物外,还会生成不完全燃烧产物。最典型的不完全燃烧产物是一氧化碳,它能进一步燃烧生成二氧化碳。特别是一些高分子化合物,受热后会产生热裂解,生成许多不同类型的有机化合物,并能进一步燃烧。
3.合成高分子材料的燃烧产物
合成高分子材料在燃烧过程中伴有热裂解,会分解产生许多有毒或有刺激性的气体,如氯化氢、光气、氰化氢等。
4.木材的燃烧产物
木材是一种化合物,主要由碳、氢、氧元素组成,主要以纤维素分子形式存在。木材在受热后发生热裂解反应,生成小分子产物。在200℃左右,主要生成二氧化碳、水蒸气、甲酸、乙酸、一氧化碳等产物;在280℃~500℃,产生可燃蒸汽及颗粒;到500℃以上则主要是碳,产生的游离基对燃烧有明显的加速作用。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二)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起火或受热失去稳定性,能使建筑物倒塌破坏,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增大。为了安全疏散人员、抢救物质和扑灭火灾,要求建筑物应具有一定的耐火能力。建筑物耐火的能力取决于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一)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含义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一般用小时表示。
(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判定建筑构件是否达到了耐火极限有以下三个条件,当任一条件出现时,都表明该建筑构件达到了耐火极限。
1.失去稳定性
失去稳定性,即构件失去支持能力,是指构件在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由于构件材质性能的变化,自身解体或垮塌,使承载能力和刚度降低,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破坏。如受火作用后钢筋混凝土梁失去支承能力、非承重构件自身解体或垮塌等,均属于失去支持能力的象征。
2.失去完整性
失去完整性,即构件完整性被破坏,是指薄壁分隔构件在火灾高温作用下,发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缝或孔隙,火焰穿过构件,使其背火面可燃物起火。如受火作用后的板条抹灰墙,内部可燃板条先行自燃,一定时间后其背火面的抹灰层龟裂脱落,引起燃烧起火。
3.失去隔热性
失去隔热性,即构件失去隔火作用,是指具有分隔作用的构件,背火面任一点的温度达到220℃时,构件失去隔火作用。以背火面温度升高到220℃作为界限,主要是因为构件上如出现穿透裂缝,火能通过裂缝蔓延,或者构件背火面的温度达到220℃,这时虽然没有火焰过去,但这种温度已经能够使靠近构件背面的纤维制品自燃了。如纤维系列的棉花、纸张、化纤品等一些燃点较低的可燃物烤焦以致起火。
(三)主要构件耐火极限的影响因素
墙体的耐火极限与其材料和厚度有关;柱的耐火极限与其材料及截面尺度有关。钢柱虽为不燃烧体,但有无保护层可使其耐火极限差别很大。钢筋混凝土柱和砖柱都属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是随其截面的加大而上升;现浇整体式肋形钢筋混凝土楼板为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取决于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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