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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新乡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机构培训地址在哪里 报名马上截止吗

发布时间:2024/4/1 12:22:41 更新时间:2024/4/1 12:22:41
责任编辑:新乡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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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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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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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陈老师:主讲《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
专业资历: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师资实战经验丰富:培训师资均为消防相关专业资深教师,拥有多年消防教学及实战经验。

课程介绍
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三点:1.值守消防控制室;2.操作、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3.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主要是从业用,重实操,专业分为【监控】和【维保】,职业功能细分为【设施监控】【设施操作】【设施保养】【设施维修】【设施检测】【技术管理和培训】六大板块。
培训内容
理论课程: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

开课安排
建筑防火基本知识:建(构)筑物分类(一)~(二)、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防火和防烟分区(一)~(二)、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内容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理论主要学习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特色优势
专属班主任:全程指导伴学,督导学习进度,反馈学习效果,随时调整学习计划,做学员贴身管家。
实操面授-根据各等级专业技能考试要求,进行现场技能操作演示及学习指导,和技能操作考试模拟演练,快速拔高实操应用能力。

行业趋势
  就业方向之一:消防控制室监控
主要内容设备状态记录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等工作。
  市场“高”需求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从事消防的相关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对应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而消防设施操作员便是供不应求,很多企业更是高薪寻求相关人才。

常见问题
问题:消防设施操作员能从事什么工作?
回答: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定义是“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工作内容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专项消防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包括系统设置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包括操作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防烟排烟系统、使用与维护消防供配电设施等)
4、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包括消防管理和消防培训)。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二)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起火或受热失去稳定性,能使建筑物倒塌破坏,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增大。为了安全疏散人员、抢救物质和扑灭火灾,要求建筑物应具有一定的耐火能力。建筑物耐火的能力取决于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一)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含义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指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一般用小时表示。
(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判定建筑构件是否达到了耐火极限有以下三个条件,当任一条件出现时,都表明该建筑构件达到了耐火极限。
1.失去稳定性
失去稳定性,即构件失去支持能力,是指构件在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由于构件材质性能的变化,自身解体或垮塌,使承载能力和刚度降低,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破坏。如受火作用后钢筋混凝土梁失去支承能力、非承重构件自身解体或垮塌等,均属于失去支持能力的象征。
2.失去完整性
失去完整性,即构件完整性被破坏,是指薄壁分隔构件在火灾高温作用下,发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缝或孔隙,火焰穿过构件,使其背火面可燃物起火。如受火作用后的板条抹灰墙,内部可燃板条先行自燃,一定时间后其背火面的抹灰层龟裂脱落,引起燃烧起火。
3.失去隔热性
失去隔热性,即构件失去隔火作用,是指具有分隔作用的构件,背火面任一点的温度达到220℃时,构件失去隔火作用。以背火面温度升高到220℃作为界限,主要是因为构件上如出现穿透裂缝,火能通过裂缝蔓延,或者构件背火面的温度达到220℃,这时虽然没有火焰过去,但这种温度已经能够使靠近构件背面的纤维制品自燃了。如纤维系列的棉花、纸张、化纤品等一些燃点较低的可燃物烤焦以致起火。
(三)主要构件耐火极限的影响因素
墙体的耐火极限与其材料和厚度有关;柱的耐火极限与其材料及截面尺度有关。钢柱虽为不燃烧体,但有无保护层可使其耐火极限差别很大。钢筋混凝土柱和砖柱都属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是随其截面的加大而上升;现浇整体式肋形钢筋混凝土楼板为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取决于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危险化学品定义和分类(一)
一、危险化学品的定义
危险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一般认为,只要此类危险品为化学品,那么它就是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现行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危险货物的危险性或最主要危险性分类
根据全国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一2005)和《危险货物品名表》(CBI2268一2005),将危险品分成九大类:
1.爆炸品
指在外界条件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包括爆炸性物质、爆炸性物品和为产生爆炸或烟火实际效果而制造的前述两项中未提及的物质或物品。
2.气体
指在50℃时,蒸气压力大于300kPa的物质或20℃时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是气态的物质。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和冷冻液化气体、一种或多种气体与一种或多种其他类别物质的蒸气的混合物、充有气体的物品和烟雾剂。易燃气体是指在20℃和10L3kPa条件下与空气的混合物按体积分数占13%或更少时可点燃的气体;或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燃烧范围体积分数至少为12%的气体。
3·易燃液体
指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
4·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易于自燃的物质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指与水相互作用易变成自燃物质或能放出达到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物质。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5.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性物质是指本身不一定可燃,但通常因放出氧或起氧化反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知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有机过氧化物指在其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质,该类物质为热不稳定物质,可能发生放热的自加速分解。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6.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毒性物质指经吞食、吸人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健康损害的物质。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
感染性物质指含有病原体的物质,包括生物制品、诊断样品、基因突变的微生物、生物体和其他媒介,如病毒蛋白等。
7.放射性物品
指含有放射性核素且其放射性活度浓度和总活度都分别超过全国标准《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规定的限值的物质。
8.腐蚀性物品
指通过化学作用使生物组织接触时会造成严重损伤,或在渗漏时会严重损害甚至毁坏其他货物或运载工具的物质。
9.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指具有其他类别未包括的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危害环境物质、高温物质和经过基因修改的微生物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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