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 烟台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 (推荐分站:烟台培训网

在烟台想学习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培训求推荐

发布时间:2024/5/31 15:12:09 更新时间:2024/5/31 15:12:09
责任编辑:烟台优路教育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优路教育,将时下流行的科技元素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创了实景课堂、3D仿真教学、VR沉浸式体验课堂等先进的教学方式。这种变革不仅提升了教育培训本身的质量,同时也有效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更将优路教育长期推崇的“将学习变成一种乐趣”这一教育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

师资力量
师资实战经验丰富:培训师资均为消防相关专业资深教师,拥有多年消防教学及实战经验。
平老师
2016年起从事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考试重点把握准确,备考方向感强,语言通俗易懂,独创知识架构和“三维模型教学法”深受学员喜爱,主讲建筑防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法律法规和管理等内容。

课程介绍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课程: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习题班
对当年的考试真题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课程预测下次考试趋势及方向。

开课安排
保障服务:1、考试不过,扣除980元产品服务成本后,全额退费或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2、VIP答疑通道。
学习资料:《基础必备讲义》、《实操演练题库》、《技能操作指南》、《考评实操讲义》(初/中/高级版)。

特色优势
智能题库学习:精品直播课程+智能题库刷题,在家、上班、地铁随时可学可练,8课时,内容纯考点精华。
实操面授
根据各等级专业技能考试要求,进行现场技能操作演示及学习指导,和技能操作考试模拟演练,快速拔高实操应用能力。

行业趋势
  持证上岗,待遇丰厚
证书全国终身有效,无需继续教育,属于准入类证书,需要持证上岗,考证相当于考饭碗,目前市场上相关职业招聘工资6千-1万/月。
  一本证书多个职业方向
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消防组长、消防主管。

常见问题
问题:怎么获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回答:通过考试获得。依据《全国消防法》,所有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鉴定考试,持证上岗。

培训学习资料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电气防火(三)
接触不良
接触不良是指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处由于接触面处理不好,接头松动,造成电阻过大,形成局部过热的现象。接触不良也会出现电弧、电火花,造成潜在点火源。
(一)造成接触电阻过大的原因
造成接触电阻过大的主要原因有:
(1)电气接头表面污损,接触电阻增加。
(2)电气接头长期运行,产生导电不良的氧化膜,未及时清除。
(3)电气接头因振动或冷热变化的作用,使连接处发生松动,氧化。
(4)铜铝连接处未按规定方法处理,发生电化学腐蚀。
(5)接头没有按规定方法连接,连接不牢。
(二)防止接触不良的措施
防止接触不良的措施主要有:
(1)导线的各种方式连接均要确保牢固可靠,接头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耐腐蚀。
(2)铜铝线连接要防止接触面松动、受潮、氧化。
(3)检查或检测线路和设备的局部过热现象(包括直观检查、红外测温、热成像、温度监测报警系统等手段),及时消除隐患。
烘烤与摩擦
(一)烘烤
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熨斗、电热毯等),照明灯具,在正常通电的状态下,相当于一个火源或高温热源。当其安装不当或长期通电无人监护管理时,就可能使附近的可燃物受高温烘烤而起火。通常防止高温烘烤起火的措施主要有:
(1)应根据环境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来选择照明灯具,并且照明装置应与可燃物、可燃结构之间倮持一定的距离,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
(2)使用电熨斗必须有人监视,使用时切勿长时间通电,用完后不要忘记切断电源,并将其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自然降温,防止余热引起火灾。
(3)使用电热毯要选择优良产品,避免在保温良好的条件下长时间通电,下床后要切断电源。
(4)电热设备(电烘箱、电炉等)应设置在不燃材料之上,与周围可燃物须保持定的安全距离,导线与电热元件接线处应牢固,引出线处要采用耐高温绝缘材料予以保护。
(二)摩擦
发电机和电动机等旋转电气设备,转子与定子相碰或轴承出现润滑不良、干枯产生干磨发热或虽润滑正常但出现高速旋转时,都会引起火灾。最危险的是轴承摩擦,轴承磨损后会发出不正常的声音,引起局部过热,以致润滑脂变稀而溢出轴承室,从而使温度更高。如果轴承球体被碾碎,电动机轴承被卡住,即电机会因过载而被烧毁。选择、安装和运行保护是预防电动机火灾的几个主要方面,忽视任一个方面都可能引起事故,造成火灾。因此只有把好每一个环节的关,定期检查维修,才有可能避免烧毁电动机和由此引起火灾事故。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知识点: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五)
灭火器的维护保养
1.一般规定
(1)维修前应对灭火器逐具进行检查,确定并记录灭火器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基本参数等信息。
(2)灭火器维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对灭火器进行外观检查,确认灭火器的规格型号以及是否属于报废范围。
②检查灭火器的内部压力,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
③对确认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
④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筒体、贮气瓶、器头和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组件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⑤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清洗,干粉、二氧化碳及洁净气体灭火器应将筒体干燥后使用。
⑥检查灭火器配件,更换密封件和已损的部件。
⑦按灭火器相应标准和铭牌的规定进行灭火剂及驱动气体再充装,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⑧对维修后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出厂检验,检验合格贴上维修合格证方能出厂。
⑨整理维修记录。
(3)对贮气瓶式灭火器进行维修时,贮气瓶不管使用与否,都应释放完驱动气体,对贮气逐个进行水压试验、清洗、干燥、更换密封件、按规定充装驱动气体,并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4)灭火器维修过程应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人员安全,特别是拆卸、水压试验、灌装驱动气体、报废等步骤。
2.拆卸
(1)拆卸灭火器应采用安全的拆卸方法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只有在确认灭火器内部无压力时,方可拆卸灭火器器头或阀门。
(2)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灭火器筒体内剩余的灭火剂分别倒人相应的废品贮罐内另行处理。清理灭火器内残剩灭火剂时,要防止不同灭火剂混杂污染。
3.水压试验
(1)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时,维修单位必须逐个对灭火器筒体和贮气瓶进行水压试验。
(2)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应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4.筒体清洗和干燥
(1)水压试验合格的灭火器筒体内部应清洗干净。
(2)灭火器的零部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
(3)对所有非水基型灭火器,再充装前应确保空灭火器筒体内干燥。
5.零部件更换
(1)灭火器筒体和器头主体(不含提、压把)不得更换,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采用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或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2)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铭牌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允许补漆,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涂漆不应覆盖铭牌。
(3)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橡胶、塑料件必须更换。
(4)用于贮压式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示值误差应符合标准要求,否则应更换压力指示器,更换的压力指示器应与所维修灭火器的类型,20℃时工作压力,红、绿、黄区标示范围相一致。
(5)喷嘴和喷射软管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6)灭火器的压把、提把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贮气瓶式灭火器的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
(8)灭火器的虹吸管和贮气瓶式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9)水压试验不合格或永久性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贮气瓶必须更换,并将不合格贮气瓶作报废处理。
(10)用于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贮气瓶的超压保护装置,其动作压力应符合标准要求。
(11)水基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12)推车式灭火器的车轮、车架组件的固定单元、喷射软管的固定装置损坏的必须更换。
(13)车用灭火器应按制造商的说明和要求更换专用配件。
6.再充装
(1)在进行再充装时,应按制造商的说明和要求进行操作。
(2)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再充装时不得采用加热法,也不得以压力水为驱动力将二氧化碳灭火剂从储存气瓶中充装到灭火器内。
(3)再充装所更换的灭火剂应采用原灭火器生产企业提供或推荐的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4)一种干粉不应与另一种干粉混合,亦不得被其污染;ABC干粉和BC干粉充装设备应单独设置,充装场地应分隔独立。
(5)灭火器不得从一种类型转换成另一种类型,任何一种灭火器均不得转换充装不同种类的灭火剂。
(6)送修灭火器中剩余的灭火剂不得回收再次使用。
(7)洁净气体灭火器只能按铭牌上规定的灭火剂和剂量充装。
(8)可再充装型贮压式灭火器的充压须符合灭火器铭牌上所规定的充装压力的要求。充压时不得用灭火器压力指示器作计量器具,并应根据环境温度变化调整充装压力。
(9)露点低于-55℃的工业用氮气、纯度99.5%以上的二氧化碳以及不含水分的压缩空气,方可用于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和洁净气体灭火器的驱动气体,驱动气体的种类应与灭火器铭牌或贮气瓶上标注的一致。
(10)再充装后的灭火器必须逐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7.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1)维修单位应对维修和再充装的灭火器逐具进行编号,并按编号记录维修和再充装信息,确保维修和再充装灭火器的可追溯性。
(2)维修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使用单位、制造商名称、出厂时间、型号规格、维修编号、检验项目及检验数据、配件更换情况、维修后总质量、钢瓶序列号、维修人员、检验人员等。
(3)每具维修出厂检验合格的灭火器都应贴有维修合格证,其内容、格式和尺寸应符合规定。
(4)维修合格证应采用不加热的方法固定在灭火器的筒体上,不得覆盖生产厂铭牌。当将其从灭火器的筒体拆除时,这些标识应自行破损。
(5)贮气瓶维修后应有独立的维修标识(不允许打钢字),标明贮气瓶的总重量和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8.报废规定
(1)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①水基型灭火器一6年。
②干粉灭火器-10年。
③洁净气体灭火器一10年。
④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2)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①筒体、器头按标准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②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标准要求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③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④筒体严重变形的。
⑤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⑥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⑦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⑧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⑨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⑩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11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12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13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14按规定应予报废的1211灭火器。
○15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16按全国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3)报废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确认内部无压力的情况下,对灭火器筒体或贮气瓶进行打孔、压扁或锯切,报废情况应有记录,并通知送修单位。

烟台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相关介绍:

报名地址:烟台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烟台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烟台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