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应急救援员培训 > 应急救援员培训动态 > 包头应急救援员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包头培训网 | 包头应急救援员培训

【动态】包头应急救援员培训机构培训学校在那

发布时间:2023/7/11 12:08:10 更新时间:2023/7/11 12:08:10
责任编辑:包头优路教育应急救援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师资力量
晁老师
优路讲师,深知考生心理及考试规律,授课深入浅出,善于用通俗简单的语言讲解核心难点。
王老师
优路讲师,长期相关教学与研究工作,善于把握命题方向,授课风趣幽默,让学员轻松掌握考试核心内容。

课程介绍
法律与法规知识
2.4.1《全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4.2《志愿服务条例》相关知识
2.4.3《全国慈善法》相关知识
2.4.4《全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
2.4.5《全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知识
2.4.6《全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知识
2.4.7《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相关知识
2.4.8《全国防震减灾法》相关知识
2.4.9《全国防洪法》相关知识。
等级划分
按照《应急救援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应急救援员”共分为五个等级。[2]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特色优势
一次考试·终生适用
应急救援员证书属于全国职业资格证书,使用范围不受地区限制。应急救援员证书一经考取,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食宿全包·安心备考
报班费用包含食宿费、教材费、场地费、耗材费,鉴定费等所有费用包含在内。并免费提供一次补考机会!

行业趋势
  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重点加强动态巡查、办案等一线执法工作力量。制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完善消防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新型监管模式。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力量建设,确保切实有效履行职责。加强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力量建设,完善全国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推进地方矿山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通过全国购买服务方式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应急救援员的招聘要求是: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2、遵守全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能够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

常见问题
问:应急救援员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应急救援员工作内容包括:
1、进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导和帮助遇险者避险、逃生,组织现场群众自救互救,抢救公私财务;
2、搜救受困人员,进行伤员检伤分类并实施院前急救;
3、评估灾情性质、程度及范围等情况,沟通汇报,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抑制灾害发生或进一步发展;
4、组织、协调、管理救灾资源;
5、配合专业心理援助组织,进行受灾群众心理疏导;
6、进行救援善后工作;
7、制定、演练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
8、进行紧急救助培训教育活动,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培训学习资料
  救援员是指从事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受灾人员和公私财产救助,组织自救、互救及救援善后工作的人员。应急救援员前身是“紧急救助员”2019年1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颁布了《应急救援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应急救援员”(职业编码:3-02-03-08)取代“紧急救助员”正式成为全国职业技能标准之一。
  技能鉴定
培训结束后,由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鉴定工作。对鉴定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救援员”全国职业资格证书。

包头应急救援员培训相关介绍:

包头应急救援员培训
包头应急救援员培训班,包头应急救援员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包头应急救援员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包头应急救援员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