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应急救援员培训 > 滨州应急救援员培训 (推荐分站:滨州培训网

滨州应急救援员培训可以快速通过的培训

发布时间:2023/9/4 16:08:11 更新时间:2023/9/4 16:08:11
责任编辑:滨州优路教育应急救援员培训(优(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学建工,认准优路教育,优路教育作为成立14年的上市机构,在全国30多个省份中,拥有200余所合作分校,且该数量仍将持续上升。常年开设的有消防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BIM,环评等多种课程,实力雄厚且通过率领先,值得信任,与实力派师资通力合作,携手帮您迅速通关。
  优路教育,是一家给职业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公司,业务包含工程、医药卫生、财经、教师等行业准入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入学考试考前培训,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培训领域教辅图书策划编辑出版等。优路新纪元教育下辖“环球卓越”和“优路教育”两大培训品牌,并全资拥有北京市海淀区优路培训学校,并取得全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师资力量
庞老师
优路讲师,理论功底深厚,善于以学员的角度把握教材中的疑问点,讲练结合,帮助学员理清备考思路。
王老师
优路讲师,长期相关教学与研究工作,善于把握命题方向,授课风趣幽默,让学员轻松掌握考试核心内容。

课程介绍
培训对象
1.各级全国、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2.街道社区骨干、行政机关救灾系统工作人员;
3.消防、武警官兵;各企业义务消防队成员;公安干警;
4.团组织、公益救援队员、公益志愿者;义工联志愿者;
5.教育行业大中专中小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师;
6.拓展师、户外领队,户外爱好者;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旅行社管理人员;
7.街道、社区有关公众人员;从事群众性活动组织人员等。
培训内容
(一)应急救援概述
1.应急救援概念、体系及意义。
2.救援法律法规(救援救助法律法规基本情况、分类及应用)。
3.应急救援人员(工作任务、执业要求)。
(二)应急救援基础知识
1.自然灾害救助知识(种类、特征、应对机构及标准化工作流程)。
2.事故灾难救助知识(种类、特征、应对机构及标准化工作流程)。
3.公共卫生事故救助知识(种类、特征、应对机构及标准化工作流程)。
4.社会安全事件救助知识(种类、特征、应对机构及标准化工作流程)。
(三)应急救援员技能
1.应急救援员的基础技能(家庭与社区伤害类、学校与工作场所伤害类、户外伤害类、公共场所伤害类的救助)。
2.应急救援员的基本职能和主要技能(现场评估与危险识别、记录、汇报;辅助逃生与隔离危害、初期搜索与营救、院前医疗救护与检伤分类、心理干预)。

特色优势
一次考试·终生适用
应急救援员证书属于全国职业资格证书,使用范围不受地区限制。应急救援员证书一经考取,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食宿全包·安心备考
报班费用包含食宿费、教材费、场地费、耗材费,鉴定费等所有费用包含在内。并免费提供一次补考机会!

行业趋势
  按照《应急救援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应急救援员”共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五级为应急救援通用技能鉴定,四级至二级区分陆地搜索与救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矿山(隧道)救援、水域搜索与救援四个专业方向技能鉴定,一级为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员能力鉴定,高级别涵盖低级别要求。
  强化区域协同。健全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及长江、黄河流域等区域协调联动机制,统一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加强重大风险联防联控,联合开展跨区域、跨流域风险隐患普查,编制联合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联合指挥、灾情通报、资源共享、跨域救援等机制。组织综合应急演练,强化互助调配衔接。

常见问题
问:应急救援员证全国通用吗?
答:是的,应急救援员证属于全国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颁发;全国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使用范围不受
地区限制。

培训学习资料
  应急救援员证书考试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原则不超过55周岁。

2、申报条件:

①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即可申报;

②具备一般智力、色觉正常、心理素质稳定;动作协调、手指灵活;具有一定的空间感、计算能力和表达能力。
  了解检伤分类的起源、了解检伤分类的应用条件、了解大规模伤害事件的定义、掌握检伤分类的步骤及技术。

滨州应急救援员培训相关介绍:

报名地址:滨州应急救援员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滨州应急救援员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滨州应急救援员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