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应急救援员培训 > 应急救援员培训头条 > 吉林应急救援员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吉林培训网 | 吉林应急救援员培训

【头条】吉林应急救援员培训周末培训班查询

发布时间:2023/7/28 9:50:28 更新时间:2023/7/28 9:50:28
责任编辑:吉林优路教育应急救援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集团,是一家集团连锁综合教育培训学校!从最初单一的课程培训开始,优路已逐渐成为全国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的领跑者。
办学14年来,优路教育坚持不懈地追求课程研发和独树一帜的课程体系,常年培养和输送大量高技能、高薪酬、高职位的技能型专业人才,并与众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业界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师资力量
王老师
优路讲师,长期相关教学与研究工作,善于把握命题方向,授课风趣幽默,让学员轻松掌握考试核心内容。
庞老师
优路讲师,理论功底深厚,善于以学员的角度把握教材中的疑问点,讲练结合,帮助学员理清备考思路。

课程介绍
培训对象
1.各级全国、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2.街道社区骨干、行政机关救灾系统工作人员;
3.消防、武警官兵;各企业义务消防队成员;公安干警;
4.团组织、公益救援队员、公益志愿者;义工联志愿者;
5.教育行业大中专中小学校安全管理人员、教师;
6.拓展师、户外领队,户外爱好者;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旅行社管理人员;
7.街道、社区有关公众人员;从事群众性活动组织人员等。
基础知识
2.1应急管理知识
2.1.1突发事件的含义与特征
2.2.2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2.2.3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律法规
2.2防灾和救援的方法
2.2.1防灾、减灾、救灾的基础知识
2.2.2自救、互救的主要技能和实施原则
2.2.3常见突发事件中避难、逃生方法和注意事项
2.2.4应急救援基本设施、装备的使用。

特色优势
一次考试·终生适用
应急救援员证书属于全国职业资格证书,使用范围不受地区限制。应急救援员证书一经考取,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专项问题专项突破
针对实操难题开设面授实操训练,引入三维图景加快理解记忆;针对综合评审,协助学员资料准备,提前演示答辩。

行业趋势
  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进展。
“十三五”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全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全国专职消防员,是指由全国直接管理,全国承担财政拨款,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北京顺义地区能达到1万以上,其他区在6500-7500之间。二三四线城市、小县城等等可能会低一些。
派遣队-地方临时消防员,是与全国专职消防员一样,是地方队消防力量的补充,是全国委托派遣公司招聘的临时性消防员,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全国各地工资也不同,月工资一般在2000-4000元。

常见问题
应急救援员考试合格标准是什么?
问:应急救援员考试合格标准是什么?
答:应急救援员考试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培训学习资料
  掌握伤员转运规则、掌握伤员搬抬规则、掌握担架的使用方法、掌握徒手搬运的方法及禁忌症、掌握各种地形担架传递的方法、掌握担架捆绑固定的方法、掌握几种临时担架的制作方法。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吉林应急救援员培训相关介绍:

吉林应急救援员培训
吉林应急救援员辅导中心,吉林应急救援员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吉林应急救援员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吉林应急救援员培训头条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