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应急救援员培训 > 临汾应急救援员培训 (推荐分站:临汾培训网

临汾应急救援员考试培训报名究竟有多火

发布时间:2023/8/6 15:56:08 更新时间:2023/8/6 15:56:08
责任编辑:临汾优路教育应急救援员培训(优(VIP超级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2005年北京环球卓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次年创办所分校,累积四年教育经验,在2009年“优路教育”诞生了!创立者赋予优路教育“让学习更有效,更有价值”的教育使命,敦促优路教育不断成长,给信任优路教育的学员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优路教育涵盖工程、教师、财经三重领域,为学员提供准入类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教学过程中积极融入科技创新元素,改进优化优路教育的教学模式,同时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学员们提供优质个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优路教育一站式学习平台,专注工程、医卫、教师、财经等领域培训。以一城一校为目标,全国范围内已开设200余家分校,帮助在职人士成就梦想!

师资力量
晁老师
优路讲师,深知考生心理及考试规律,授课深入浅出,善于用通俗简单的语言讲解核心难点。
王老师
优路讲师,长期相关教学与研究工作,善于把握命题方向,授课风趣幽默,让学员轻松掌握考试核心内容。

课程介绍
应急救援员(五级)
课程模块
基础夯实(50节精讲课+16节实习课)
理论知识(22个大课时,37个小课时,每课时9-20分钟)
实操面授(上课2天,考试1天)。
考试介绍
考试由各地人社局和职鉴站负责制定,各地区考试时间及试卷内容均不相同,具体考试时间以当地人社局安排为准,每年考试次数大于一次。参培人员需填写培训班报名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

特色优势
品牌加持·放心过线
全国18年放心品牌,分校遍布全国各地,家门口即可报考学习,直线取证!
专项问题专项突破
针对实操难题开设面授实操训练,引入三维图景加快理解记忆;针对综合评审,协助学员资料准备,提前演示答辩。

行业趋势
  应急救援员证是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颁发的职业鉴定证书,作为全国职业体系认证序列的正式成员,旨在为普通民众及相关职业人员进行系统化的、专业的应急救援训练,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从而达到提高基层应急救援能力的目标。
  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稳步推进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全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支持各类救援队伍发展,加快构建以全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全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加大先进、特种、专用救援装备配备力度,基本建成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全国统一报灾系统,加强监测预警、应急通信、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建设,灾害事故综合应急能力大幅提高,成功应对了多次重特大事故灾害,经受住了一系列严峻考验。

常见问题
问:应急救援员行业前景怎么样?
答:在社会保障体系较完善的全国,特别是欧盟各国,高危行业和公共场所经营组织中,应急救援员是法定的必配职业。际
着应急救援员在各行各业发挥出来的应急救助、急性人身伤害院前处置、应急避险逃生中的自救、互救等重要作用发挥,该职业
已倍受社会关注。
应急救援员被世界劳I组织誉为“维护社会发展和人类抗击危害不可或缺的职业”。

培训学习资料
  紧急救助员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补充,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社会基石,提高这些兼职应急人员的基本应急能力和素质,对紧急救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根据全国标准中要求的紧急救助员的职责,详细介绍了紧急救助员应具备的心理、身体、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概括了紧急救助员应具备的基本应急能力,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培养紧急救助员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四项主要措施。
  应急救援员是指从事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受灾人员和公私财产救助,组织自救、互救及救援善后工作的人员。应急救援员前身是“紧急救助员”。2019年1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颁布了《应急救援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应急救援员”(职业编码:3-02-03-08)取代“紧急救助员”正式成为全国职业技能标准之一。

临汾应急救援员培训相关介绍:

报名地址:临汾应急救援员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临汾应急救援员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最新发布的临汾应急救援员培训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