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应急救援员培训 > 应急救援员培训动态 > 娄底应急救援员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娄底培训网 | 娄底应急救援员培训

【动态】娄底应急救援员培训辅导班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3/9/13 14:49:16 更新时间:2023/9/13 14:49:16
责任编辑:娄底优路教育应急救援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一站式学习平台,专注工程、医卫、教师、财经等领域培训。以一城一校为目标,全国范围内已开设200余家分校,帮助在职人士成就梦想!
  优路教育由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多名各领域教授联手创办,有着良好的背景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与建设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建筑业协会、全国教育协会、各地市建委、国内知名建筑类院校、国内知名教育类院校等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优路教育一直为国内众多知名建筑企业集团提供九大员、建造师、造价师、物业管理师培训服务;一直为北京地区输送大量具有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

师资力量
晁老师
优路讲师,深知考生心理及考试规律,授课深入浅出,善于用通俗简单的语言讲解核心难点。
庞老师
优路讲师,理论功底深厚,善于以学员的角度把握教材中的疑问点,讲练结合,帮助学员理清备考思路。

课程介绍
考试介绍
考试由各地人社局和职鉴站负责制定,各地区考试时间及试卷内容均不相同,具体考试时间以当地人社局安排为准,每年考试次数大于一次。参培人员需填写培训班报名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证件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
应急救援员被国际劳工组织誉为“维护社会发展和人类抗击危害不可或缺的职业”。
应急救援一般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应急救援员指从事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受灾人员和公私财产救助,组织自救、互救及救援善后工作的人员。

特色优势
人社印制,官网可查
经培训并考试合格者,颁发人社部印制的“应急救援员”全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
专项问题专项突破
针对实操难题开设面授实操训练,引入三维图景加快理解记忆;针对综合评审,协助学员资料准备,提前演示答辩。

行业趋势
  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启动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推进大江大河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平安公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等一批重点工程,城乡灾害设防水平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期间全国自然灾害因灾死亡失踪人数、倒塌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下降37.6%、70.8%和38.9%。
  前景广阔
2019年人资社保部和应急管理部颁布《应急救援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为应急救援员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了政策依据,职业发展前景广阔。

常见问题
报考人员对照电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填报《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2)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3)大一寸光面彩色照片4张:报考需同版不大干30K的电子照电子版照片390像素(宽)*567像素(高))
(4)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一份。

培训学习资料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2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应急救援员是指从事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受灾人员和公私财产救助,组织自救、互救及救援善后工作的人员。应急救援员前身是“紧急救助员”。2019年1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颁布了《应急救援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应急救援员”(职业编码:3-02-03-08)取代“紧急救助员”正式成为全国职业技能标准之一。

娄底应急救援员培训相关介绍:

娄底应急救援员培训
娄底应急救援员培训机构,娄底应急救援员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娄底应急救援员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娄底应急救援员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