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防行业培训/消防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培训 > 应急救援员培训 > 应急救援员培训头条 > 庆阳应急救援员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庆阳培训网 | 庆阳应急救援员培训

【头条】庆阳哪里有实惠的应急救援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11/18 21:23:46 更新时间:2024/11/18 21:23:46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应急救援员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资深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优路教育是一个正从年轻走向成熟的学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让我们共同迎接挑战,超越自我,共创辉煌的明天!
  优路教育采用线上教学为主、线上和线下结合的融合式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融入实景模型、智能题库、移动课堂、3D动画和交互软件等技术开展知识服务。总部统一发展战略、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教研设计、统一教学安排、统一服务体系,推行标准化教学服务和教学管理,依托教研基地为学员提供标准化培训课程,通过线下分支机构开展属地化服务。

师资力量
庞老师
优路讲师,理论功底深厚,善于以学员的角度把握教材中的疑问点,讲练结合,帮助学员理清备考思路。
晁老师
优路讲师,深知考生心理及考试规律,授课深入浅出,善于用通俗简单的语言讲解核心难点。

课程介绍
技能实操
2天线下实操面授,应急救助操作技能集中培训,快速拔高实际应用能力。
法律与法规知识
2.4.1《全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4.2《志愿服务条例》相关知识
2.4.3《全国慈善法》相关知识
2.4.4《全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
2.4.5《全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知识
2.4.6《全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知识
2.4.7《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相关知识
2.4.8《全国防震减灾法》相关知识
2.4.9《全国防洪法》相关知识。

特色优势
食宿全包·安心备考
报班费用包含食宿费、教材费、场地费、耗材费,鉴定费等所有费用包含在内。并免费提供一次补考机会!
一次考试·终生适用
应急救援员证书属于全国职业资格证书,使用范围不受地区限制。应急救援员证书一经考取,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行业趋势
  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组建应急管理部,强化了应急工作的综合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力量资源的优化管理,增强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初步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全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全国矿山安全监察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完善风险联合会商研判机制、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机制、救援队伍预置机制、扁平化指挥机制等,推动制修订一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进展。
“十三五”时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全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常见问题
报考人员对照电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填报《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2)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3)大一寸光面彩色照片4张:报考需同版不大干30K的电子照电子版照片390像素(宽)*567像素(高))
(4)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一份。

培训学习资料
  应急救援员的发展前景
应急救援员的发展前景很好,随着应急救援员在各行各业发挥出来的应急救助、急性人身伤害院前处置、应急避险逃生中的自救、互救等重要作用发挥,该职业已倍受社会关注。应急救援员被世界劳工组织誉为“维护社会发展和人类抗击危害不可或缺的职业”。
  技能鉴定
培训结束后,由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鉴定工作。对鉴定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救援员”全国职业资格证书。

庆阳应急救援员培训相关介绍:

庆阳应急救援员培训
庆阳应急救援员培训机构,庆阳应急救援员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庆阳应急救援员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庆阳应急救援员培训头条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