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
(1)未按全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储存泡沫液等灭火剂。
(2)未按全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台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3)未按全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4)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外,其他场所未按全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未按全国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的其他固定灭火设施。
(6)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