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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理论与实操监控维保方向

发布时间:2021/11/9 11:35:58 更新时间:2021/11/19 17:37:49
责任编辑:成都电子科大职业技能培训胡老师(VIP铜牌会员已认证)

消防设施操作员是指主要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和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等工作的人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工作内容包括值守消防控制室,操作、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o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3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并取得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 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 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 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 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 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 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满足技能 操作鉴定条件的场所进行。鉴定场所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 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等。上述鉴定场所 应设置音频、视频实时监控设施,音频、视频资料应定期备份存档。
《消防设施操作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颁布施行,在原《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修改和调整:
1.调整了职业名称,由“建(构)筑物消防员”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严格意义上讲,《消防设施操作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是对《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职业标准的结构性调整。原《建(构)筑物消防员》依据的是1999年版《全国职业分类大典》,当时对“建(构)筑物消防员”的定义是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从事主要工作包括:(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1、值守消防控制室
2、操作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防设施
3、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职业资格目录》,并将全国消防设施操作员纳入准入类职业资格范围。
准入类职业资格
“准入类”简单的说就是持证上岗,没有证书就排除在行业之外,具体来说,“准入职业”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全国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只要从事全国规定的技术工种(职业)工作,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上岗的职业。
准入类考试提升了证书的含金量,考证就等于考饭碗。《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令)也有相应规定,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应当具备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就业前景
按照全国法规要求,每个中控室需要配备8个持证上岗的人,全国约600万个,每年新增或流失200万。目前除北京、上海持证上岗率不到70%外,其他省市均不到20%,存在巨大的消费安全隐患。因此,消防设施操作员未来就业前景十分广阔。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
大型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物业单位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消防安全培训机构
消防控制室监控
均有大量的人才需求
1、新的国标实施后,鉴定考试内容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3号),正式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全国职业技能标准》,并决定自2020年1月1日实施。在2019年底,由于各地积压了较多的已培训学员未能参加鉴定考试(理论和实操),因此当时猜测2020年的考试可能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但由于2020年受疫情影响,全年未开考理论、实操在各地开考的也不平衡,鉴定站未按新的全国标准改造升级,2020年还不具备按新标准开考理论和实操的条件。但从12月8日的全国会议以及12月17日的通知来看,2021年再次开考时,理论和实操均将转为按新的全国标准开考,不再存在按之前标准开考的可能,之前已经接受培训的学员,将须按新的全国标准重新组织学习或复习。

2、新的鉴定考试将更加规范、公正
从会议和通知来看,消防救援局和鉴定指导中心至少出台了以下文件:《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评分标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评估验收实施办法》、《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站配套条件》、《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机考实施规程》、《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对接方式》。这些文件对鉴定考试的鉴定站建设、验收,对鉴定工作流程,对技能考核评分标准,对理论机考的实施规程,均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因此,可以肯定在2021年的鉴定考试中,鉴定过程将会更加规范,由于理论实行了机考,考试完成后应该可以直接出分并公开,实操考试可能会有部分内容直接智能化判断或通过考评员操作的信息化系统直接将分数上传一体化业务系统,鉴定考试的公正性将会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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