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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郴州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中心培训学校在那 小姐姐老师告诉我教学内容

发布时间:2024/12/23 23:26:55 更新时间:2024/12/23 23:26:55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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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在线上和线下都拥有完善的服务团队,致力于依托大数据智能平台,根据学员的学习基础和具体需求为学员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将积极引进创新科技打造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模式,不断优化课程打造精致教学产品,深入挖掘学员需求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帮助广大学员提升自身价值,实现职业梦想。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资深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优路教育是一个正从年轻走向成熟的学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让我们共同迎接挑战,超越自我,共创辉煌的明天!

师资力量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王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参与主编优路教育和机械工业出版社会联合出版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主讲《建设工程经济》。

课程介绍
信息强化课:临考前三周,一科一天,将高频知识点串联梳理,圈化考点,考前高效记忆必考内容。
安全工程师高清课堂:
免费听新课,法律法规、生产技术、生产管理、化工安全、建筑安全、其它安全等章节可免费看。

开课安排
钻石班:
适合人群:基础薄弱;有时间参加面授,想在考前有实质性的提升
配套服务:班主任学习提醒服务、专业教研答疑、VIP学员专业指导、全程包食宿
课程保障:考试不过科目,全额退费。
银卡班:
适合人群:有一定学习基础;需要系统强化提升
配套服务: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APP题库练习、24小时内答疑
课程保障: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特色优势
属地化面授,专属教学效率高;属地差异化教学,有效应对学员需求。
专属班主任:
学员配置专属班主任,学员中心(显示班主任专用手机号、微信、QQ等)随时沟通处理学习问题。

行业趋势
  前景广阔:
安工分类管理办法(意见稿)规定高危行业企业和专业机构安工人数占比≥20%,市场需求迎来新高,前景大好。
  考情相对宽松:
2020年注安分级后考试执行次年,将采用新版教材和大纲,考试题库建设相对不足,难度有望下调,考情相对宽松。

常见问题
问题:安全工程师免试条件是什么?
回答: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相关参考资料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一般应按照专业类别考试。
第八条应急管理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拟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组织编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专业科目除外)的考试大纲,组织相应科目命审题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编制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分别负责组织拟定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相应科目命审题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确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第十条凡遵守全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第十一条凡遵守全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第十二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三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该证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用印,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第十四条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施行前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别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中级、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第三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国际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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