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级安全工程师哪里培训班通过高吗,这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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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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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兼具口碑与实力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医药卫生、财税金融、教资招教、经济管理、康养技能、法律考试、四六级考研等领域的职业考试培训服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设立了覆盖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238家分支机构,拥有32大教研基地和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组建了自有的教学和教务团队,形成了丰富的课程产品矩阵和标准化的教学管理体系,现已成为集OMO教学、学习平台及应用研发、图书出版发行于一体的大型知识服务实体和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
优路教育拥有一支思想创新,锐意进取的团队,特聘请清华、北大、人大、北师大、首师大、法大、财大、华科、建工、哈工大、同济、北京交大等知名学府教师及本行业极具专业素质的专家任教,教学经验丰富,针对性强,教师团队教学扎实过硬,教风明快活泼,教学效果独树一帜。学校领导班子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师们传道、授业、解惑、兢兢业业、诲人不倦。
- 师资力量
- 陈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建设工程法讲师,命题组成员。多年一级建造师辅导经验,授课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主讲《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李老师
优路教育专业师资
沈阳理工大学副教授,安监局顾问,全国安全评价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安全工程考试立项带头人,优路教育特聘讲师、主讲《案例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等课程。
- 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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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强化课:将精讲25h课程浓缩为高频考点汇集的2天面授课程,在两天的集中授课中让学员掌握考试重点,把握课程全局。
16天集训营:针对临近考试依然零基础学员,16天封闭集训营,从8:30到22点高强度考点精讲及预测题练习,以讲带练,以练促讲,让学员在短时间内掌握考点,学会做题,记住考点,掌握方法。
- 开课安排
- 白金卡班:
适合人群:学习基础薄弱;有一定的时间参加面授
配套服务: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APP题库练习、24小时内答疑
课程保障: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金卡班:
适合人群:学习基础薄弱;需要系统的学习指导
配套服务: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APP题库练习、24小时内答疑
课程保障: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
- 特色优势
- 定制面授:
基于学员基础及教学效果反馈,进行属地定制面授,讲点(提炼高分值考点)练题(贴合考点练题),强化提升。
专属教学:
属属地教学全新升级,依据属地学员现状,专项设置面授教学体系与教学规划,提升教学匹配度与学员学习效率。
- 行业趋势
- 考情相对宽松:
2020年注安分级后考试执行次年,将采用新版教材和大纲,考试题库建设相对不足,难度有望下调,考情相对宽松。
“一举两得”
2020年全国将推行安全领域职称与执业考试并轨制度,一次考试,同时解决执业证书与职称评定两个问题。
- 常见问题
- 问题: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
回答:(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 培训学习资料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施行前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别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中级、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第三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国际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规定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称谓和本人注册证书;
(二)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执业活动;
(三)对执业中发现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参加继续教育;
(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全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并承担在相应报告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
(三)维护全国、集体、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三十一条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