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健培训/养生培训/气功养生 > 健康管理师培训 > 健康管理师培训动态 > 宜宾健康管理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宜宾培训网 | 宜宾健康管理师培训

【动态】宜宾2023健康管理师与公共营养师考证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4/20 10:16:47 更新时间:2023/4/20 10:18:16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是一家专门从事大健康领域的技能培训单位,开设多种课程;如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中医康复理疗师等各类技能的提升,已发展为一所专注于职业教育和技能培养的专业培训机构。我们秉持一切为了学员的理念,先后与多家团体院校及相关培训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
  由于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健康管理师这个职业逐渐进入大家的视野,成为健康管理师的职业前景还是很优越的。为想要获得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学员特别开设了健康管理师精讲课程。
健康管理师课程教学生运用健康管理师的专业知识,加系统的掌握健康管理内容,成为一名的健康管理师,能为客户提供优良、系统的健康管理服务!。

课程介绍
主要内容:
健康维护计划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内,依据患者的年龄、性别及危险因素而计划进行的一系列干预措施。具体包括:做什么、间隔多长时间做一次、什么时候做。按照临床预防服务的内容,预防干预活动一般包括:健康咨询指导、疾病的早期筛检、现患管理和随访等。健康维护计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根据危险因素的评估以及患者的性别、年龄的信息,确定干预的措施,包括健康咨询、健康筛检、免疫接种和化学预防。
健康管理师
1、是从事对人群或个人健康和疾病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维护和健康促进的专业人员。
2、是营养师、心理咨询师、体检医生、预防医学医生、健康教育、医学信息管理人员的综合体。

特色优势
课程优势:
五大教学板块,行业,从头到尾学到真知识
解构考纲,剖析教材,考前冲刺,有讲有练,深层锁定考试考点
多元化,网络面授,随时随地进行学习
时间总结归纳教材重难点,复习分层次。
课程优势:
1、课程紧跟考试的步伐,内容兼具时效性和实用性
2、课程的授课老师均有多年从事营养工作经验,实战经验丰富,授课浅显易懂,深入浅出
3、讲课方式幽默,便于学员理解、接受
4、在线学习,随时随地乐享学习。

行业趋势
  薪水高:健康管理师如果在企业就职的话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个月的收入远远超过万元,如此轻松而自由的工作有万元月薪,试问别职业又如何能相比呢?如果自己创业的话,凭您的聪明才智,一个月的收入恐怕远远不只是万元,如此好职业,何乐而不为呢。
  我国大健康产业以医药产业和健康养老产业为主,市场占比分别达到50.05%、33.04%;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比重2.71%,但照目前形势来看,增长迅速,极具发展潜力。

学习资料
  健康管理师考点辅导:亚健康
1、亚健康:指无临床症状和体征,或者有病症感觉而无临床检查证据,但已有潜在发病倾向的信息,处于一种机体结构退化和生理功能减退的低质与心理失衡状态。
2、亚健康状态构成的四大要素:①排除疾病原因的疲劳和虚弱状态;②介于健康与疾病之间的中间状态或疾病前状态;③在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和道德上的欠完美状态;④与年龄不相称的组织结构和生理功能的衰退状态。
亚健康不同于亚临床:亚临床是有主观检查证据而没有明显临床表现。
亚健康不等于慢性疲劳综合征(CFS):CFS具有国际统一标准,仅有30%可以恢复健康状态。目前亚健康没有判断标准。
3、亚健康分类(类型)
①躯体亚健康:主要变现为不明原因或排除疾病原因的体力疲劳、虚弱、周身不适、性功能下降和月经紊乱等。
  健康管理师考前笔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消费者权利的主要内容:
(1)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3)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4)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5)消费者的损害赔偿权;
(6)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消费者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消费者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监督权。
2.医师的执业规则:
医师的权利,共七项:
1)诊治、调查、处理、出证权:按本人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诊查、调查、处置,选择合理方案,出具医学证明;
2)相应的基本工作条件权;
3)开展研究,参加学术交流、学术团体权;
4)参加培训与继续教育权;。

宜宾健康管理师培训
宜宾健康管理师培训机构,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