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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公共营养师报名考试培训

发布时间:2022/12/5 7:53:36 更新时间:2022/12/5 10:17:18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铂金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公共营养师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我们机构始终把“学员竞争力提升”和“学员满意度”作为办学宗旨,由专业的教务老师24小时在线服务,为每位学员解答咨询问题,教务部设有专门教务管理团队、班主任服务团队全程服务学员学习,并得到学员一致好评。学员遍及各大中型城市,是专注于教育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教育机构。

课程介绍
公共营养师二级(凡符以下其一者即可报考)
(1)中专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者。
课程内容:
课程分为理论课程、技能课程及实践课程三大部分。
卓绝部分:理论课程包括营养师文化医学基础内容、营养学基础内容、临床营养内容、食品安全卫生内容及中医学基础内容。旨在灌输基本的营养师相关理论内容、知识体系。
第二部分:技能课程包括运动指导内容、基础心理学内容、病例分析以及我校独创的Neotra健康管理体系。此部分内容为公共营养师专属执业技能,实际工作必备的技术内容。
第三部分:实操课程为选修内容,不包含在常规课程当中,属我校自主研发课程项目,内容紧扣实际营养服务工作,其操作性及实用性极强,通过培训学员均能达到精英营养师水准。

特色优势
学校特色:科学的学习成长计划+专业的能力成长计划,无论是就业,甚至是创业都不在是难题!
实习实践:实习实践+优秀营养师成长计划+*营养师成长计划+带薪实习+分享沙龙+创业俱乐部!
班级特色:定制化培训,就业创业。优秀营养师成长计划+带薪实习+全程督导。
企业使命:
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倡导生活学习化、学习终身化、服务专业化。
企业愿景:
助力社会、职业教育的发展。
核心价值观:
以人为本,创造价值,追求卓越,携手共进。
经营理念:
正直、激情、团结、专业、拓新。
教育理念:
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梦想。

行业趋势
  成为专业营养师从此告别一切!
担心工种不努力被裁员?担心没有时间吃饭影响健康?担心迟到的食物都是对健康有危害的垃圾食品?担心食物致癌、至畸?。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学习资料
  营养师考点:维生素B12
维生素B12简介
保持健康的神经系统,用于红细胞的形成。缺乏症为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1947年美利坚合众国女科学家肖波在牛肝浸液中发现维生素B12,后经化学家分析,它是一种含钴的有机化合物。它化学性质稳定,是人体造血不可缺少的物质,缺少它会产生恶性贫血症。
维生素B12,即抗恶性贫血维生素,又称钴胺素,含有金属元素钴,是维生素中含有金属元素的,抗脂肪肝,促进维生素A在肝中的贮存;促进细胞发育成熟和机体代谢。它与其他B族维生素不同,一般植物中含量极少,而仅由某些细菌及土壤中的细菌生成。须先与胃幽门部分泌的一种糖蛋白(亦称内因子)结合,才能被吸收。因缺乏“内因子”而导致的B12缺乏,治疗应采用注射剂。脱氧腺苷钴胺素是维生素B12在体内主要存在形式。它是一些催化相邻两碳原子上氢原子、烷基、羰基或氨基相互交换的酶的辅酶。体内另一种辅酶形式为甲基钴胺素,它参与甲基的转运,和叶酸的作用常互相关联,它可以增加叶酸的利用率来影响核酸与蛋白质生物合成,从而促进红细胞的发育和成熟。
缺乏维生素B12时会发生恶性贫血,人体对B12的需要量极少,人体每天约需12μg(1/1000mg),人在一般情况下不会缺少。
体内B12主要来源
食物:⒈动物肝脏、肾脏、牛肉、猪肉、鸡肉、鱼类、蛤类、蛋、牛奶、乳酪、乳制品、腐乳
药物:⒉维生素B12不易被胃吸收,大部分是经由小肠吸收,故长效型锭剂效果较好
⒊严重缺乏维生素B12时,医师多会以注射方式补充
⒋老年人对维生素B12的吸收较困难,可至医院透过注射方式补充.老年人群体中维生素B12水平不足的现象极为普遍,应注意及时补充,否则会降低认知能力,加速老年痴呆症的发展。
  营养师考试必背热点:食品卫生监督条例
食品卫生监督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第三十三条 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是:
(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二)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四)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八)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设立食品卫生监督员。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铁道、交通的食品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三十五条 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任务。食品卫生监督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按照规定无偿采样。生产经营者不得拒绝或者隐瞒。食品卫生监督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全国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确定具备条 件的单位作为食品卫生检验单位,进行食品卫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宿迁营养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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