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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河池美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去哪报名

发布时间:2023/9/11 9:09:41 更新时间:2023/9/11 9:09:41
责任编辑:河池恒企会计CPA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恒企,永恒之希望也。恒企作为一个具有国际化意识的民族品牌,不仅关怀每一名员工,对全国经济的发展也充满了责任感。“情系华夏,热心育才”,恒企立足财务领域,心系国内企业和有志之士,整合资源凭专业优势打造会计精英人才,为全国企业的稳健发展输送优秀财务人才,改善当前全国企业财务力量普遍薄弱的现状,促进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全国企业真正与国际接轨。同时,恒企秉持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身作则树立行业先锋形象,致力建立会计培训领域的标准,改变国内会计培训行业不良风气,推动会计培训行业的良性发展。
只有顾全社会利益和民族利益,一家企业才能真正具备民族品牌精神。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是恒企矢志不渝的一大承担。不论是支援救灾、扶贫助困,还是倡导社会文明建设,恒企一直作为社会的一份子积极参与,奉献自己的力量。未来的路上,恒企将一如既往,勇挑社会责任的重担。
  恒企教育,一家专注会计培训十年的专业机构。恒企教育在广东、广西、湖南、江西、四川、贵州等6个省市近30个城市创建连锁校区,同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成为会计培训行业中连锁发展模式的领头羊。恒企团队汲取国际化品牌运营精髓,融汇多年办学经验,创造了国内会计培训领域的全新标准,成就了地位。目前,恒企教育年累计培训学员四万多名,成为实战型会计人才的输送基地。恒企自主开发的的课程、教学和服务等,以其独特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培训效果,影响和推动了国内会计培训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众多同行竞相模仿的对象。

师资力量
黄老师-税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全国社科院博士,中级会计师,律师,33年财务管理经验。结合考点讲解,结合图表法进行记忆,概括总结记忆,一句话掌握知识点;开创顺口溜,使记忆更简便。
刘老师恒企教育课程研发部总监、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讲师、国际注册培训师、多家上市公司财务总监。
何老师恒企教育集训基地副院长、会计行业实战专家、学者、课程研发者。

课程介绍
4、零基实战,提高3分:开班天就考试,明确学习基础,树立学习进阶目标。
5、彩色教材,提高10分:教材用彩色笔圈划考点,知识重难点一目了然。
6、思维导图,提高3分:采用树状图关联记忆,规避易混易忘点。
科学的学习方案,完善的课程体系,自主研发考霸教材,行业专业讲师专授,精致实用的教辅资料。

特色优势
2012年-2013年7大课程教材相继获得全国著作权,得到全国版权保护
2013年12月腾讯网全国教育年度总评榜“十年最具价值职业教育品牌”。
2016年6月上市公司开元仪器发布拟收购恒企公告,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2016年7月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2014-2015年度合同信用等级为AA级”。

行业趋势
  CPA还有其他低级财会证书所没有的巨大的市场。注册会计师是我国未来十年紧缺的人才资源之一,早在前两年开始,多地全国就发布人才引进政策,针对CPA持有者等人才进行政策优惠,希望能引进高端财会人员。
同样,从招聘网站上搜索就可以看出,很多企业在招聘财务经理或者是财务总监的时候,都会注明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既懂法律又懂会计、还知道成本管理以及公司战略的人都是企业需求的对象。相比较初级财会人员过剩,月薪3000依然找不到工作的窘境,CPA未来的市场依然非常巨大。
  在智联招聘发布的2017年秋季求职十大高薪行业榜单中,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等,位居十大高薪行业榜首。而不用强调也能知道,这其中的财务一定不是普通的小会计,而是高水平、高职位、持有高含金量证书的高级财务人。

培训学习资料
  注会考试经济法第八章高频考点:抵销权
【高频考点】抵销权(向管理人主张)
【考频】★★★
1.一般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注意
(1)无论是否到期,也无论债务的品质和种类是否相同
(2)管理人不得主动抵销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互负债务,但抵销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2.不可抵销的情形(四种):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2)已知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而负担债务: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以抵销方式个别清偿上述债权的,抵销无效。
(3)已知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而取得债权: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以抵销方式个别清偿上述债权的,抵销无效。
(4)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抽逃出资等相抵销。
  注会考试税法考点:房产税法--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考点】房产税法--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
具体情况:纳税义务人
产权属全国所有的:经营管理单位
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集体单位和个人
产权出典的:承典人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房产使用人
融资租赁房产:承租人。

河池CPA培训相关介绍:
  • CPA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 (2023/9/11学习专题)
  •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CPA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 (2023/9/11学习专题)
  • CPA后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从起始年度的1月1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在每个考核周期内 (2023/9/11学习专题)
  • 在我国,近年来CPA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每年都保持在60万人左右。 (2023/9/11学习专题)
  • CPA考到后不一定能增加工资,但CPA头衔代表了会计界的水平,人家看到你名片上的CPA字样,比什 (2023/9/11学习专题)
  • CPA后续教育可以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学习完规定时间、内容后进入考试系统 (2023/9/11学习专题)
  • CPA,是指取得CPA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 (2023/9/11学习专题)
  • CPA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2023/9/11学习专题)
  • CPA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 (2023/9/11学习专题)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CPA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CPA全国 (2023/9/11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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