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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在南通学CPA考证辅导需要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4/5/7 15:14:56 更新时间:2024/5/7 15:14:56
责任编辑:南通恒企会计CPA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恒企教育品牌连锁:
通过在广西市场的成功试点以及运营实践,恒企教育凝聚国际化智慧和力量开发的会计培训课程经受了实际考验,同时,恒企创新打造的全景式服务的企业运营模式也为广大学员所称颂,恒企教育在广西三年多的成功“亮剑”,奠定了恒企快速发展的基石。
2011年,恒企教育的发展迈入一个新的里程碑。恒企教育正式选择在国际化大都市的广州市建立总部,并在广东设立多所直营校区,正式迈开全国扩张的步伐,进入恒企教育在国内市场的品牌连锁时代,吹响全国会计培训领域的专业化品牌发展号角。
  恒企教育基于“互联网+教育”、“教育+科技”的经营思想,依托全国教育网点资源和领先的互联网技术,正在全力打造一所无边界的互联网企业大学。通过线上云网校、全国终端网点,打造行业领先的移动学习方案,真正实现学员随时随地学习、无忧学习、高效学习,将全国优质的教育资源覆盖全国,实现了教育的公平与高效。恒企教育依托强大的资源赋能,正在迅速成为一家行业领先的在线教育机构。恒企教育坚守着教育的初心,作为专业有温度的教育机构,承担起成为全国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者,全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参与者和国际职业教育的传播者的社会职责,为全国的教育事业贡献的能量。

师资力量
郭老师-全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会计职称、注会、资产评估师考前辅导专家。从事财会相关考试培训数十年,课程直击考点,讲授脉络清晰,“郭氏调调”是郭老师最独特的地方。
叶老师-审计
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博士,严谨幽默的总结男神,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授课特点:重点突出、善于归纳总结。

课程介绍
4、零基实战,提高3分:开班天就考试,明确学习基础,树立学习进阶目标。
5、彩色教材,提高10分:教材用彩色笔圈划考点,知识重难点一目了然。
6、思维导图,提高3分:采用树状图关联记忆,规避易混易忘点。
7、通关宝典,提高5分:萃取20%核心考点,穿插历年真题,掌握即通关。
8、高频错题,提高5分:针对错题详解,揪出错音,逐一击破。
9、魔法专项,提高5分:主观题汇总并总结规律,学会答题技巧。

特色优势
恒企教育的权威优势:超值精品课-名师精讲理清脉络,7大课程模块,5类基础资料高效实验班-课程随堂测边听边练,定位薄弱点针对性刷题,记忆曲线测试巩固所学C位夺魁班-高清大屏直播,专属学情预警,特色社群制度无忧通关班-基础→按章练→薄弱点,刷题→月考测→重难点,串讲→模考评→易考点VIP签约特训班-口碑名师高清直播,专属助教课后带练,高端服务定制计划CPA高效自学班-移动平台灵活学习,阶段学习合理规划,精品题库刷题冲刺CPA无忧班-直播授课课后督学,入学测评制定计划,学练测评阶段考核。
2016年3月全国企业战略联盟“全国著名品牌”
2016年4月全国企业质量信用备案公示网“AAA级信用企业”。

行业趋势
  注册会计师证书是财会领域含金量的证书,没有之一,是各大会计事务所的敲门砖,又因为其门槛低备受考生青睐,报考人数也逐年大幅度增加。注册会计师在我国也是拥有签字权的证书,可以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也可去事务所。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注协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105570人。2017年第四季度新批注册会计师1672人,撤销、注销注册会计师1015人,全国注册会计师比上一季度末净增657人。中注协非执业会员达到131633人(其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非执业会员587人)。
  1.执业会员人数少
  我们全国的执业会员只有105570人次,但是据调查,我国目前需要的注会执业会员达到了30万人次。从数据上可以得知,注会的缺口非常的大!
  2.更多的执业会员转成非执业会员
  我国的非执业会员人数远远超过了执业会员,并且还有很大一部分的执业会员转成非执业会员。这也大大增加了注会的缺口,事务所的供需也是严重不足!。

培训学习资料
  注会备考《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人的退伙
【知识点】:合伙人的退伙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解释1】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解释2】当然退伙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日为退伙生效日。
4.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5.退伙的效果
(1)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①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②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③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解释】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3)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注会《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无权处分+善意取得
(一)无权处分
1.债权行为:合同有效
2.物权行为;效力待定
(1)无权处分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2)在得到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有效。
3.特殊问题——共有中的物权处分
如果一个或者数个共同共有人未经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或者一个或者数个按份共有人未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如何处理?
(1)债权行为:合同有效
(2)物权行为:效力待定
物权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其他共有人追认与否。
(二)善意取得(动产+不动产)
1、构成要件
(1)依法律行为转让所有权;
(2)转让人无处分权;
(3)受让人为善意;
(4)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5)出让的不动产已进行登记,动产进行交付;
(6)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合法占有标的物;
(7)转让合同有效。
2、法律效果
所有权发生转移:善意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相应的,原权利人的丧失原物所有权。
赔偿请求权:原权利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之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
3、适用范围
动产、不动产均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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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CPA考试培训,南通恒企会计CPA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南通恒企会计CPA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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