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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萍乡CPA考试培训机构哪家比较不错的 她竟然报名了

发布时间:2022/4/22 12:24:53 更新时间:2022/4/22 12:24:53
责任编辑:萍乡恒企会计CPA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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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恒企教育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系统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自主开发NC系统、BI系统、OA系统,形成学员、校区、员工三线合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企业财务和业务的事前规划、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
  恒企教育基于“互联网教育”、“教育科技”的经营思想,依托全国教育网点资源和领先的互联网技术,正在全力打造一所无边界的互联网企业大学。通过线上云网校、全国终端网点,打造行业领先的移动学习方案,真正实现学员随时随地学习、无忧学习、高效学习,将全国优质的教育资源覆盖全国,实现了教育的公平与高效。恒企教育依托强大的资源赋能,正在迅速成为一家行业领先的在线教育机构。恒企教育坚守着教育的初心,作为专业有温度的教育机构,承担起成为全国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者,全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参与者和国际职业教育的传播者的社会职责,为全国的教育事业贡献的能量!。

师资力量
刘老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看到学员成长,我由衷地感到幸福。希望每一个学生,不但会做账,还要会用审计的眼光去做会计,用税务的眼光做好企业管理。理论知识扎实,实战经验丰富,语言通俗易懂,在授课中将审计、税务、会计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生动具体,受到学员们的追捧。
2009年10月通过高级职称笔试。十多年财务、税务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全国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税收政策及相关政策法规;热爱审计行业,独立带队处理各种审计业务,熟悉中小型企业审计,具有大中型企业审计经验,熟悉日常电脑操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强。
刘老师-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全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河北省财政厅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培训特聘教师,全国税务总局网络学院特聘教师。

课程介绍
10、万能模板,提高3分:按考试类型总结答题规律,集中训练裸考方法。
11、真题手稿,提高3分:锻炼考霸解题思维,提高分析题目的能力。
12、全真题库,提高5分:随时随地刷题,刷到的就是考试遇到的。
1.科目考试介绍,搭建知识脉络,梳理考试重难点,为正式学习做准备,高频名词解释,常见简单公式应用
2.针对零基础学员,补充基本概念和专业知识
3.知识点考点精讲+提高串联教学、概念名词案例解读、内部教辅压缩教材内容等十三项教学创新

特色优势
CPA优势:1.签字审计权CPA的独特性和性,首先体现在它的签字审计权上,签字权对注册会计师来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但同时他们也必须为签下的每一个字负责任。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对CPA持证人的需求一定是迫切以及大的,这对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也是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2.高超的专业水平CPA的含金量还体现在它高超的专业水平上。目前来讲,行业发展对财会人才的需求-直在增加,全国缺少很多的财务总监,可以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而CPA的专业性就满足很多企业对财务总监的要求。CPA为考生提供的会计、审计、法律、以及公司战略管理及成本管理等的专业知识,对CPA持证人的管理能力和务实能力都是很大的提升。
恒企教育教学研发团队由大型集团财务总监、高校专职教授、有丰富实战、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专注于会计培训行业产品研发和教学方式的创新。
恒企教育为实施互联网会计商业战略,不断吸纳互联网产品、技术、运营领域高尖精人才,目前,恒企教育已在客户端、服务端、系统平台架构、互联网产品迭代开发等方面形成了独特核心技术。

行业趋势
  2018年季度,中注协会员人数突破了24万。而从近两年的人数上升趋势也能看出,从2018年开始,CPA持证人或许会快速上升,以每年超过1万会员的数量上涨。
而且CPA近几年的报名人数呈现出直线上升的趋势,2017年直接突破了百万,高达115.9万人。虽然2018年的报名人数还不得而知,但根据目前初级和中级的人数变化来看,只会上升不会下降。
  近两年各地“人才争夺战”打的火热,持有高含金量证书的高级金融、财务人员也成为各地抢夺的对象。前两天天津出台的“海河英才”政策,就将注册会计师列为紧缺人才之一,不仅可以直接落户,还能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而且随着北上广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各地又都把注册会计师列入了紧缺人才发展目录,很多高顿CPA学员都希望考出证书后,在当地的省会城市发展能获得更多的优惠措施。

培训学习资料
  注会《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对于自己之物所享有的物权
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自物权:所有权
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独立物权: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从物权:从属于其他权利、不能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担保物权、地役权)。
  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之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
【考点】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包括未履行或未能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能表现为:股东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例如迟延缴纳、实际价额不足等);公司设立时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公司成立后发现其出资的实际价额低于章程所定价额;公司成立后,以非货币财产向公司增资的股东,其出资的实际价额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等。抽逃出资也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只是抽逃出资行为的发生时间通常在公司成立之后。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法》还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公司成立后,如发现其出资的实际价额低于章程所定价额,除该股东有责任补足差额外,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还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可能对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未按章程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公司按发起设立方式设立时,发起人不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依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公司又无力偿还债务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该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公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上款规定提起诉讼的公司债权人,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4)公司成立后,如在增资过程中出现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能承担相应责任。《公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尽公司法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上述第(3)项规定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不符的,名义股东不得以其为名义股东为由对抗公司债权人。《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如果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名义股东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被冒名人并非上述“名义股东”,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抽逃出资的责任。为了保证公司资产的稳定性,股东出资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撤回。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只有在特殊条件下公司才可以从股东处回购股份或者股权。除此之外,股东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发行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存在下列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被认定为该股东抽逃出资:①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②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③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④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萍乡CPA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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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今社会对CPA的专业素质要求是越来越高。考取CPA仅仅是一个起步。根据眼前的市场需求,CPA有较好 (2022/4/22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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