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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天津CPA考试培训去哪找面授班

发布时间:2024/5/7 15:37:20 更新时间:2024/5/7 15:37:20
责任编辑:天津恒企会计CPA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恒企教育(开元股份:300338),全称为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品牌发源于2002年。2017年2月,恒企教育正式获得全国证监会批文成功重组上市。
  恒企教育产品涵盖会计课程研发、会计教育培训、学历招生代理、财务咨询、线上教育培训、与大学联合办学办班、就业服务等各个方面,为准会计和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一站式会计职业发展方案。恒企教育顺应时代发展,对传统办学理念和模式进行革新,现已为学员、校区(老师)搭建O2O教学平台。其中O2O教学服务形式包括线下面授教学、线上直播课堂、录播视频、音频、6大智能化学习系统(考试系统、实训系统、税务系统、学习系统、直播系统、恒企会计APP答疑系统)和微信自媒体等,建立了全方位的会计职业教育培训服务体系。

师资力量
王老师-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企业财务顾问。多年从事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工作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讲义图文并茂,总结画龙点睛。
何老师恒企高级讲师。先后主编《财务经理综合全能》、《工业成本专修》、《服务业专修》、《农业专修》等近20项课程开发。曾为柳州商贸职业学校、广西工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广播电视大学

课程介绍
13、考试方法,提高5分:规避非智力性丢分,亲传战术经验,考场临危不惧。
14、考霸训练营,提高10分:名师一对一诊断辅导,解决关键易错点,轻松提分。
15、押题宝,提高20分:2张A4纸,囊括所有知识点,与考题吻合度达60%。
16、密押试卷,提高5分:3套模拟真题,快速背下,一次通关。
7、通关宝典,提高5分:萃取20%核心考点,穿插历年真题,掌握即通关。
8、高频错题,提高5分:针对错题详解,揪出错音,逐一击破。
9、魔法专项,提高5分:主观题汇总并总结规律,学会答题技巧。

特色优势
2016年6月上市公司开元仪器发布拟收购恒企公告,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2012年-2013年7大课程教材相继获得全国著作权,得到全国版权保护。

行业趋势
  cpa证书获得人数虽然和以前相比增长了不少,但是目前我国依旧是初级财务人员供大于求,而高端的人才却十分稀少,加上现在从业证书已经彻底取消,只有初、中级会计证书是远远不够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证书依旧是被重视的,有cpa证书就能获得更多机会。
  2018年季度,中注协会员人数突破了24万。而从近两年的人数上升趋势也能看出,从2018年开始,CPA持证人或许会快速上升,以每年超过1万会员的数量上涨。
而且CPA近几年的报名人数呈现出直线上升的趋势,2017年直接突破了百万,高达115.9万人。虽然2018年的报名人数还不得而知,但根据目前初级和中级的人数变化来看,只会上升不会下降。

培训学习资料
  注会《会计》易错易混知识点:非货币性福利
非货币性福利
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
1.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将自产产品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
1.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等
贷:银行存款
3.将外购商品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会《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抵押权
(三)抵押财产
1、禁止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建筑物和土地
(1)城市房地产
①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②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2)农村集体土地
①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②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3)新增的不动产
①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4)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法》缩小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抵押范围,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排除在外,只允许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财产。
3、物上代位性
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担保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抵押物的处分
抵押物的转让:(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涤除权。
抵押物的租赁: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即“在后的抵押不破在先的租赁”。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提示】先抵押后出租的,抵押权优先;先出租后抵押的,租赁合同优先。
(五)抵押权的实现
1、抵押权的行使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条件
①抵押权有效存在;
②有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不履行的事实。
(3)主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2、抵押物拍卖价款的清偿顺序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3、抵押权的实现顺序(一物数押)
(1)不动产: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动产:
①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②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③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位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4)顺位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实现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位在后的抵押担保债权。如果抵押物的变价所得不足以清偿顺位在先的抵押权,则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消灭,其所担保的债权转化为普通债权。
(5)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天津CPA培训相关介绍:
  • CPA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会员(即CPA)和非执业会员。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 (2024/5/7学习专题)
  • CPA可以终身执业,也就是说你只要在59岁前办理执业,就可以做到99岁。 (2024/5/7学习专题)
  • CPA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2024/5/7学习专题)
  • CPA的价值,是工作后磨练才体现出来的。 (2024/5/7学习专题)
  • 我国CPA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1991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7次考试。 (2024/5/7学习专题)
  • 在我国,近年来CPA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每年都保持在60万人左右。 (2024/5/7学习专题)
  • 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CPA业务的机构。CPA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2024/5/7学习专题)
  • CPA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CPA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 (2024/5/7学习专题)
  • 尤其是在执行上市公司审计时,CPA不仅要鉴证一个公司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还要判定其会计报 (2024/5/7学习专题)
  • 地方考办在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同时向全科合格证申请人发放《全国CPA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督促其 (2024/5/7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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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CPA培训,天津恒企会计CPA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天津恒企会计CPA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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