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CPA考试培训班报名,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右边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新余CPA考试培训班报名”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 学校介绍
-
恒企教育,上市公司的教育培训机构,全国高新企业!专注职业教育培训,产品涵盖会计职称、会计实操、CPA、CMA、财务经理人、自考辅导等,为学员提供从培训到就业的整体解决方案。
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是一家提供先进会计技术、为洛行业培养实战型会计人才的020会计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从会计入门级、实务级、全能级、精英级、经营级、高手级、卓越级、辉煌级8个级别的会计课程进行实战培养,培养学员从出纳到商业会计、工业会计、协会计、管理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的实质跨越。
- 师资力量
- 袁老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优秀人才 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计划学术类二期学员
兼任全国会计学会财务与成本分会常务理事、全国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
《管理世界》、《会计研究》等
完成科研课题3项,出版著作及教材5部,先后在《会计研究》、《经济管理》等刊物发表论文9篇
张老师恒企高级讲师,曾先后在全国建材出版社出版《管理会计》、《财务会计》等著作。开发有《会计人生的成功法则》、《企业成本费用控制》、《透过财务报表看企业经营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等
- 课程介绍
-
科学的学习方案,完善的课程体系,自主研发考霸教材,行业专业讲师专授,精致实用的教辅资料。
1.科目考试介绍,搭建知识脉络,梳理考试重难点,为正式学习做准备,高频名词解释,常见简单公式应用
2.针对零基础学员,补充基本概念和专业知识
3.知识点考点精讲+提高串联教学、概念名词案例解读、内部教辅压缩教材内容等十三项教学创新
- 特色优势
- 恒企教育教学研发团队由大型集团财务总监、高校专职教授、有丰富实战、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专注于会计培训行业产品研发和教学方式的创新。
恒企教育为实施互联网会计商业战略,不断吸纳互联网产品、技术、运营领域高尖精人才,目前,恒企教育已在客户端、服务端、系统平台架构、互联网产品迭代开发等方面形成了独特核心技术。
恒企教育的权威优势:CPA高效自学班-移动平台灵活学习,阶段学习合理规划,精品题库刷题冲刺CPA无忧班-直播授课课后督学,入学测评制定计划,学练测评阶段考核。点题密训班-名师带刷突破考点、6大课程模块、80人班级群管理超值精品班-名师精讲理清脉络、6大课程模块、7大超值服务高效实验班-课程随堂测边听边练、定位薄弱点针对刷题、记忆曲线测试所学C位冲刺密卷班-全程大屏直播、专属模拟试卷、特色社群制度无忧通关班-基础→按章练→薄弱点、刷题→月考测→重难点、串讲→模考评→易考点。
- 行业趋势
- 全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发展是未来必然趋势。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发展和会计服务的跨国流动,是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的新挑战,对以知识化、信息化为核心的专业服务业的国际化提出了新要求,要着力培养和形成能够承担国际审计业务、符合行业国际化发展要求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和注册会计师的人才队伍。目前国内会计师队伍特别是注册会计师中还主要是早期考核通过的年龄较大的一批人,而具有较全面的知识结构、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的专业人才则奇缺。加上国内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的机会和渠道少,培训的层次也较低,使得目前的注册会计师获得新知识和提供新服务的能力十分有限。因此,国内会计界已经逐渐掀起了新一轮的培训和认证热潮,手握一张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才是能力和资历的体现。
在智联招聘发布的2017年秋季求职十大高薪行业榜单中,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等,位居十大高薪行业榜首。而不用强调也能知道,这其中的财务一定不是普通的小会计,而是高水平、高职位、持有高含金量证书的高级财务人。
- 培训学习资料
- 注会考试经济法考点之财产继承
【考点】财产继承
(1)普通合伙人死亡
继承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退伙(一财产继承;二退伙结算)
继承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退伙: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2)有限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解释:直接取得,无需任何人同意,不看继承人行为能力。
注会《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及练习题:共有
共有方式: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1)夫妻共同财产;
(2)《继承法》上的遗产;
(3)《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家庭承包财产;
(4)以家庭共有财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中的财产。
按份共有:
1.份额的确定
(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
①按出资额确定;
②出资额不能确定,视为等额享有。
2.份额的转让
(1)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2)按份共有人将其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债权债务/共有物的一般管理:
对外: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对内
共同共有:
(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共同负担。
按份共有:
(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份额负担,超出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共有物的重大修缮及处分
共同共有:
重大修缮及处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份共有:重大修缮及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共有物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和抵押。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新余CPA考试培训班报名》!
- 新余CPA培训相关介绍:
-
- 根据《CPA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规定,参加CPA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在取得CPA全国统一考 (2022/4/15学习专题)
- CPA主要偏重是会计。 (2022/4/15学习专题)
- 我国CPA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于1991年正式创立,至今已举办17次考试。 (2022/4/15学习专题)
- 财政部成立CPA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CPA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2022/4/15学习专题)
- CPA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2022/4/15学习专题)
- CPA可以从事金融机构、保险、证券以及全国部门等从事会计审计工作。 (2022/4/15学习专题)
- 尤其是在执行上市公司审计时,CPA不仅要鉴证一个公司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还要判定其会计报 (2022/4/15学习专题)
- 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职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态度,有效解决实务问 (2022/4/15学习专题)
- CPA为全国官方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质,拥有签字权的执业资质。 (2022/4/15学习专题)
- CPA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会员(即CPA)和非执业会员。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 (2022/4/15学习专题)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新余CPA考试培训班报名》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新余CPA考试培训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