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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鹰潭CPA考试培训辅导班报名

发布时间:2022/2/18 17:16:05 更新时间:2022/2/18 17:16:05
责任编辑:鹰潭恒企会计CPA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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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恒企教育是国内A股创业板上市公司开元股份(300338)的全资子公司。恒企教育创立于2002年,植根互联网基因,始终秉承“把经验传递给有梦想的人”的企业使命,聚焦人才解决方案,旨在为学员提供“一生一世”的终身职业教育服务。业务涵盖财经类职业教育、IT类职业教育、设计类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课程研发、图书文化出版等各个领域。
  恒企教育即毅然摈弃以考证为主的传统市场定位,开拓以就业为导向,以会计实战为独特核心的会计培训平台,建立真账实操+强化训练+职业素养训练+就业推荐/包就业+手把手指导+终生就业辅导的全景式人才培养服务模式,专注于为全国会计行业培养真正实用的会计精英人才。以"会计精英实操班培训、会计实战专修班培训"为特色班型。十三年沉淀,恒企已成长为一家集职业培训、财务研究、课程开发、书刊编撰、财务文化推广等为一体的教育集团机构。

师资力量
叶老师-审计
中央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博士,严谨幽默的总结男神,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授课特点:重点突出、善于归纳总结。
高老师-会计学博士,业内著名会计考试辅导专家,讲解课程引入案例,生动形象凝练知识点,习题分析简洁明了,擅于利用段子,让你在大笑中学到知识,重点难点在笑谈中掌握。

课程介绍
科学的学习方案,完善的课程体系,自主研发考霸教材,行业专业讲师专授,精致实用的教辅资料。
10、万能模板,提高3分:按考试类型总结答题规律,集中训练裸考方法。
11、真题手稿,提高3分:锻炼考霸解题思维,提高分析题目的能力。
12、全真题库,提高5分:随时随地刷题,刷到的就是考试遇到的。

特色优势
CPA高效自学班-移动平台灵活学习,阶段学习合理规划,精品题库刷题冲刺
CPA无忧班-直播授课课后督学,入学测评制定计划,学练测评阶段考核。
2016年6月上市公司开元仪器发布拟收购恒企公告,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2016年7月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2014-2015年度合同信用等级为AA级”。

行业趋势
  cpa证书获得人数虽然和以前相比增长了不少,但是目前我国依旧是初级财务人员供大于求,而高端的人才却十分稀少,加上现在从业证书已经彻底取消,只有初、中级会计证书是远远不够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证书依旧是被重视的,有cpa证书就能获得更多机会。
  高超的专业水平

CPA的含金量还体现在它高超的专业水平上。目前来讲,行业发展对高级财会人才的需求一直在增加,全国缺少很多优秀的财务总监,可以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而CPA的专业性就满足很多企业对财务总监的要求。CPA为考生提供的会计、审计、法律、以及公司战略管理及成本管理等的专业知识,对CPA持证人的管理能力和务实能力都是很大的提升。

培训学习资料
  注会考试《会计》第十章高频考点:应交税费
【高频考点】应交税费
(第十章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第二节负债)
1.应交增值税的处理
(1)取得资产、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等的账务处理。
①一般纳税人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②一般纳税人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③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
A.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B.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④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
A.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B.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
C.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原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当期转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①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①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②实现“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退税额低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在规定期限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5)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①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②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③预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应交消费税的处理
(1)企业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的消费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2)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成本;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注会《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抵押权
(三)抵押财产
1、禁止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建筑物和土地
(1)城市房地产
①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②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2)农村集体土地
①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②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3)新增的不动产
①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对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4)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法》缩小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抵押范围,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排除在外,只允许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财产。
3、物上代位性
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担保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抵押物的处分
抵押物的转让:(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涤除权。
抵押物的租赁: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即“在后的抵押不破在先的租赁”。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提示】先抵押后出租的,抵押权优先;先出租后抵押的,租赁合同优先。
(五)抵押权的实现
1、抵押权的行使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条件
①抵押权有效存在;
②有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不履行的事实。
(3)主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2、抵押物拍卖价款的清偿顺序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3、抵押权的实现顺序(一物数押)
(1)不动产: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动产:
①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②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③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位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4)顺位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实现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位在后的抵押担保债权。如果抵押物的变价所得不足以清偿顺位在先的抵押权,则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消灭,其所担保的债权转化为普通债权。
(5)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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