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高级经济师培训 > 高级经济师培训新闻资讯 > 安阳高级经济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安阳培训网 | 安阳高级经济师培训

【资讯】安阳高级经济师辅导报名通过率怎么样 报名地址原来在这

发布时间:2024/12/24 20:03:29 更新时间:2024/12/24 20:03:29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高级经济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安阳高级经济师辅导报名通过率怎么样,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安阳高级经济师辅导报名通过率怎么样”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安阳高级经济师辅导报名通过率怎么样》由安阳优路教育高级经济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安阳,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安阳区域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安阳高级经济师辅导报名通过率怎么样》!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程、医卫、教师、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公司现有4000余名员工,已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设立了直营子公司,全国直营分校突破200。
  优路教育采取融合式教学新模式,将“直播+录播+面授”相结合;建立“知识树”体系,增设知识点搜索功能;汇编智能题库,实现智能测评和训练;配备专业师资,提供在线答疑服务;以智能题库和学员学习行为大数据为基础,以核心师资为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化教学服务管理。

课程介绍

相关参考资料
  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考点财政的职能
财政的职能
财政的职能是指财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一般认为,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经济良性发展的职能。
1.收入分配职能
(1)收入分配职能的含义。收入分配职能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对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分配;二是指对已经完成的各种分配的结果所出现的偏差进行纠正、调整或再分配,以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
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悬殊是财政的固有功能,导源于分配关系,是财政本质的最直接、最具体的集中反映,分配职能乃是财政存在的直接动因。它是全国为了实现自己的积能,维持自己的存在,把财政作为一种分配手段,从社会再生产中筹集一定数量的物质资料,然后供应安排出去的客观功能。无论从财政本质看,还是从财政产生与发展角度分析,财政天然就具有分配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功能。如果没有这一职能,财政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及其基础。因此,我们说分配职能是财政首要的和最基本的职能。
对比传统体制下的财政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分配职能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体现在分配的外延或领域、分配形式及其分配结构都有所改变,财政分配对象由较为单一的国有经济转向面向市场、面对各种经济成份和各类经济组织,分配领域较过去大为拓宽。财政支出形式由仅限于较为单一的税收和利润形式转向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财政支出结构由主要满足生产性投资的供应转向主要保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所必需的社会公共需要同时兼顾对国有企业的生产性投入。
(2)收入分配职能的范围。财政在执行收入分配职能时,首先要划分市场分配与财政分配的界限,各司其职。
  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资料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财政
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建立并没有改变我们的经济制度,仍然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活动中居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这就决定了作为全民所有制代表的全国除履行社会管理者干预经济的职能外,还要履行资产所有者职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全国所履行的社会管理者职能和资产所有者职能构成了统一的全国经济职能,但由全国双重身份所决定的这双重职能则应逐步分离。与市场经济体制下全国双重身份所决定的双重职能的分离相适应,在以全国为主体的统一的财政前提下,将财政划分为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本)管理财政并分别予以管理无疑是必要的,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具有双元结构财政的特征。
公共财政和国有资产(本)财政是统一财政的两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两者具有内在统一性,因此不应完全独立起来看待,以免割裂财政的整体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科学地界定两者的职能范围,并分别实施管理,使他们各归其位、各行其职,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全国职能
2.宏观调控的模式、目标和手段
模式:1.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计划工作的任务,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搞好经济预测,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国土整治和重点建设。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