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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本溪高级经济师考试学校的地址在哪

发布时间:2024/10/29 19:36:09 更新时间:2024/10/29 19:36:09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高级经济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职业教育一站式学习平台,专注工程、医卫、教师、财经等领域培训,涵盖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药师,医师,会计师等方向,以一城一校为目标,全国范围内已开设200余家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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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培训学习资料
  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资料之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基本原理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不履行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
违约责任。它是一种民事责任而非行政或刑事责任,又是严格责任,不用举证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有违约行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高级经济师备考知识点: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一、合同的生效
1、通常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况有: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2)附条件、附期限合同。
二、合同生效要件
(1)主体适格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3.无效合同的处理后果: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全国、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全国、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本溪高级经济师培训相关介绍:
  • 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 (2024/10/29学习专题)
  • 高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 (2024/10/29学习专题)
  • 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 (2024/10/29学习专题)
  • 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2024/10/29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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