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高级经济师培训 > 高级经济师培训动态 > 大理高级经济师培训动态 (推荐分站:大理培训网 | 大理高级经济师培训

【动态】大理哪里有连锁高级经济师培训

发布时间:2024/10/24 21:44:43 更新时间:2024/10/24 21:44:43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高级经济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开设建造师,消防工程师,医药师培训,考研等多种课程,采用OMO双向教学模式满足不同学习需求,课程内容丰富,体系完善,多年凝聚强大师资力量。
  优路教育在师资方面,授课老师都是优路师资团队人员或是专门聘请过来的老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扎实,曾帮很多学生通过一建考试。而且他们熟悉一建考点,在教授给学生基础知识的同时,还能传授给学生很多经验和技巧,帮学生高效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在上课内容方面,老师们上课非常注重学生基础的打牢,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老师讲课会非常细致,学生接受起来会比较容易,而且根据不同的阶段老师的讲课内容和方式也会不同,但都是讲练结合,这样能帮学生很好巩固课堂知识。

课程介绍

培训学习资料
  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资料之合同担保
一、合同担保的基本理论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以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担保具有从属性与补充性特征。
(一)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除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以外,还有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就是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因此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在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场合,保证就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
(二)担保合同的无效
1、担保无效的情形。(1)全国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高级经济师考试备考考点之汇率制度
(1)概念:是指各国对本国货币汇率变动的基本方式所做的一系列安排或规定,如规定本国货币对外价值、规定汇率的波动幅度、规定本国货币与其他货币的汇率关系,规定影响和干预汇率变动的方式。两种类型: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
(2)影响汇率制度选择的因素:经济开放程度、经济规模、内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及其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出口贸易的商品结构和地域分布、对的通货膨胀率。
(3)人民币汇率制度:1994年: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2005年: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大理高级经济师培训相关介绍:
  • 高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 (2024/10/24学习专题)
  • 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2024/10/24学习专题)
  • 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 (2024/10/24学习专题)
  • 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 (2024/10/24学习专题)

大理高级经济师培训
大理高级经济师培训学校,大理高级经济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大理高级经济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大理高级经济师培训动态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