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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吕梁高级经济师培训机构培训周日班招生

发布时间:2024/10/28 12:34:56 更新时间:2024/10/28 12:34:56
机构名称:优路教育高级经济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包括建筑类: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班、造价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合同员;劳动部职业资格类:人力资源管理、秘书、物业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营销师、企业文化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财经类:会计证、会计职称、报关员、报检员、证券资格等;其他:导游证、教师双师证、外语、医疗类、青少年右脑开发等各类培训。
  优路教育专注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和新职业新技能人才培养19年,全国设立200多家直营分校,提供一/二级建造师、PLC、教资、心理中医、消防安全、硕博成考、财税经管、医卫康养、法律合规等培训服务。

课程介绍

培训学习资料
  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资料之合同担保
一、合同担保的基本理论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以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担保具有从属性与补充性特征。
(一)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除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以外,还有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就是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因此留置和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在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场合,保证就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
(二)担保合同的无效
1、担保无效的情形。(1)全国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必考点宏观经济学的意见分歧
宏观经济学的意见分歧
M1货币主义:基本命题是货币最要紧,货币的推动力是说明产量、就业和价格变化的最主要的因素;币供量的变动是货币推动力的最可靠的度量标准;币当局的行为支配着币量的变动,从而通胀、经萧条或经增长都可以而且应当惟一地通过币当局的对币供量的控来加调节。
M2自然率假说:自然率是指,在没有货币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当劳动市场在竞争条件下达到均衡时所决定的就业率。由于这一就业率与经济中的市场结构、社会制度、生活习惯等因素有关,因而被冠以“自然率”的名称。使用自然就业率的概念,货币主义说明经济处于自然率水平,这就是所谓的自然率假说。
M3菲利普斯曲线:58年提出,绘的是失业率与通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当通胀率为零时,失业率稳定在一个水平上。在经扩张阶段,经活动增加,sp价格提高,厂商增加劳动使用量,从而就业增加,失业率降低。同时,伴随着就业增加,工人工资上涨,从而通胀率提高。相反,经收缩,失业率增,而通胀率降。因此,失业率与通胀率呈反向变。根据凯义理论,总需增加,导致经活和就业增,工资率提,通胀率加剧。因此,菲线反应了需求增加对通胀的压力。曲线揭示,低失业和低通胀二者不兼,如一个经济愿意以较高的通胀率为代价,则可实现较低的失业率。

吕梁高级经济师培训相关介绍:
  • 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 (2024/10/28学习专题)
  • 高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 (2024/10/28学习专题)
  • 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 (2024/10/28学习专题)
  • 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2024/10/28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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