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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张掖高级经济师培训学校需要多少钱培训 招生报名人数

发布时间:2024/10/31 9:47:31 更新时间:2024/10/31 9: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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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采用线上教学为主、线上和线下结合的融合式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融入实景模型、智能题库、移动课堂、3D动画和交互软件等技术开展知识服务。总部统一发展战略、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教研设计、统一教学安排、统一服务体系,推行标准化教学服务和教学管理,依托教研基地为学员提供标准化培训课程,通过线下分支机构开展属地化服务。
  优路教育致力于构建终身教育服务平台,形成多元化、立体化的培训生态体系,助力社会发展,推动人类进步。

课程介绍

培训学习资料
  高级经济师备考知识点: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一、合同的生效
1、通常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况有: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2)附条件、附期限合同。
二、合同生效要件
(1)主体适格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3.无效合同的处理后果: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全国、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全国、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高级经济师考试备考考点之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基本原理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不履行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
违约责任。它是一种民事责任而非行政或刑事责任,又是严格责任,不用举证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有违约行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补救措施
受损害方可以根据受损害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适当履行,如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措施,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通过提存履行任务、行使担保债权等补救措施。
(三)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1、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张掖高级经济师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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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 (2024/10/31学习专题)
  • 高级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 (2024/10/31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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