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哪里学习注册会计师培训比较靠谱呢?,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红河哪里学习注册会计师培训比较靠谱呢?”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红河哪里学习注册会计师培训比较靠谱呢?》由红河优路教育注册会计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红河,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红河区域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红河哪里学习注册会计师培训比较靠谱呢?》!
- 学校介绍
-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路教育”)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兼具口碑与实力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医药卫生、财税金融、教资招教、经济管理、康养技能、法律考试、四六级考研等领域的职业考试培训服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设立了覆盖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238家分支机构,拥有32大教研基地和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组建了自有的教学和教务团队,形成了丰富的课程产品矩阵和标准化的教学管理体系,现已成为集OMO教学、学习平台及应用研发、图书出版发行于一体的大型知识服务实体和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
- 行业趋势
- 会计正规化要求催生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发展。国内市场,会计事务所、国内大中企业是CPA的主要发展方向。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也让国内会计市场发生深刻变化。企业对会计的正规化要求,上市公司对审计的需求,都令深谙全国市场环境的CPA证书颇受欢迎。 麦肯锡,贝恩两人都是财务出身,各自创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咨询公司,声名卓著。其他如:波士顿咨询集团、摩立特集团、美世、艾森哲等也是国外一流咨询公司。如果有注会傍身,也是一个不错的求职路径。其工资待遇也很不错。
咨询公司参考工资:麦肯锡、贝恩15万-20万/年,罗兰贝格10万/年,其余介于两者之间。第二年工资涨100%,第三年涨50%-100%,三到四年后年薪一般可超过50万。
- 相关参考资料
-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7):我国税法的制定
我国税法的制定
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收立法和税收执法。税法的制定是税法实施的前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税法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税收立法是指有权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公布、修改、补充和废止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一)税收立法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全国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立法体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制定法律;国务院及所属各部委,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抵触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但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各有权机关根据全国立法体制规定,所制定的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上的税法包括所有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税法体系的总称;而狭义概念上的税法是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由于制定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不同,因此其法律效力也不同。下面简单地予以介绍。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立法权。”上述规定确定了我国税收法律的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制定税收法律的权力。在全国税收中,凡是基本的、全局性的问题,例如,全国税收的性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确定,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确定等,都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税收法律的形式制定实施,并且在全国范围内,无论对国内纳税人,还是涉外纳税人都普遍适用。在现行税法中,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都是税收法律。除《宪法》外,在税收法律体系中,税收法律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机关制定税收法规、规章的法律依据,其他各级机关制定的税收法规、规章,都不得与《宪法》和税收法律相抵触。 注册会计师《审计》考点(19):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
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
1.审计工作底稿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2.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的内容:
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和声明、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函件(包括电子邮件)、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此外,还包括:业务约定书、管理建议书、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与其他人士的沟通文件及错报汇总表等。
3.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的内容:
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
审计底稿中对特定项目或事项记录的识别特征:
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对某一个具体项目或事项而言,其识别特征通常具有“惟一性”,这种特性可以使其他人员根据识别特征在总体中识别该项目或事项并重新执行该测试。
1.如在对被审计单位生成的订购单进行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可以以订购单的日期或编号作为测试订购单的识别特征。
2.对于需要选取或复核既定总体内一定金额以上的所有项目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以实施审计程序的范围作为识别特征。
3.对于需要系统化抽样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可能会通过记录样本的来源、抽样的起点及抽样间隔来识别已选取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