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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济宁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在哪里报名每年几次

发布时间:2024/12/20 21:04:13 更新时间:2024/12/20 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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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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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行业趋势
  麦肯锡,贝恩两人都是财务出身,各自创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咨询公司,声名卓著。其他如:波士顿咨询集团、摩立特集团、美世、艾森哲等也是国外一流咨询公司。如果有注会傍身,也是一个不错的求职路径。其工资待遇也很不错。 咨询公司参考工资:麦肯锡、贝恩15万-20万/年,罗兰贝格10万/年,其余介于两者之间。第二年工资涨100%,第三年涨50%-100%,三到四年后年薪一般可超过50万。
  会计正规化要求催生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发展。国内市场,会计事务所、国内大中企业是CPA的主要发展方向。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也让国内会计市场发生深刻变化。企业对会计的正规化要求,上市公司对审计的需求,都令深谙全国市场环境的CPA证书颇受欢迎。

相关参考资料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7):我国税法的制定
我国税法的制定
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收立法和税收执法。税法的制定是税法实施的前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税法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税收立法是指有权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公布、修改、补充和废止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
(一)税收立法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全国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立法体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制定法律;国务院及所属各部委,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抵触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但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各有权机关根据全国立法体制规定,所制定的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上的税法包括所有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税法体系的总称;而狭义概念上的税法是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由于制定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不同,因此其法律效力也不同。下面简单地予以介绍。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立法权。”上述规定确定了我国税收法律的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制定税收法律的权力。在全国税收中,凡是基本的、全局性的问题,例如,全国税收的性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确定,税种的设置,税目、税率的确定等,都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税收法律的形式制定实施,并且在全国范围内,无论对国内纳税人,还是涉外纳税人都普遍适用。在现行税法中,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都是税收法律。除《宪法》外,在税收法律体系中,税收法律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机关制定税收法规、规章的法律依据,其他各级机关制定的税收法规、规章,都不得与《宪法》和税收法律相抵触。
  注册会计师《审计》考点(45):错报
错报
(一)错报的定义
1.错报,是指某一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与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应当列示的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之间存在的差异;或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为使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实现公允反映,需要对金额、分类、列报或披露作出的必要调整。
2.导致错报的事项
(1)收集或处理用以编制财务报表的数据时出现错误;
(2)遗漏某项金额或披露;
(3)由于疏忽或明显误解有关事实导致作出不正确的会计估计;
(4)注册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对会计估计作出不合理的判断或对会计政策作出不恰当的选择和运用。
(二)累积识别出的错报
1.确定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的要求
2.确定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应当考虑的因素(教材新增)
3.区分三种不同类别的错报
1.确定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的要求(教材P35)
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制定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时,确定一个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低于该临界值的错报视为明显微小的错报,可以不累积。
2.确定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应当考虑的因素(教材新增)
(1)以前年度审计中识别出的错报(包括已更正和未更正错报)的数量和金额;
(2)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3)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与其沟通错报的期望;
(4)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指标是否勉强达到监管机构的要求或投资者的期望。
【补充审计准则指南内容】
(1)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低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5%的情况举例:
①预计有较多审计调整;
②较高重大错报风险;
③已识别出较多重大风险;
④跨地域大型联合项目审计;
⑤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委员会希望知晓所有错报或低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5%的金额错报。
(2)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高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5%的情况举例:
①预计当年审计调整较少或金额不重大;
②以前年度调整较少或金额不重大;
③风险评估结果为低;
④跨地域项目所涉及地区较少;
⑤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委员会希望仅沟通大于5%的未更正错报。
(三)对审计过程识别出的错报的考虑
1.错报可能不会孤立发生,一项错报的发生还可能表明存在其他错报。
2.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可能导致某些错报未被发现。
审计过程中累积错报的汇总数接近确定的重要性,则表明存在比可接受的低风险水平更大的风险,即可能未被发现的错报连同审计过程中累积错报的汇总数,可能超过重要性。
3.注册会计师可能要求管理层检查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以使管理层了解注册会计师识别出的错报的产生原因,并要求管理层采取措施以确定这些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实际发生错报的金额,以及对财务报表作出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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