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和公益债,如何来进行界定? 在界定的时候,其实除了法条原本的一些规定之外。可能有一些司法解释的新东西,大家稍微注意一下,比如说破产费用,其实法条上就只有3块。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相关的一些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等各种各样的一些费用。但是如果说之前有公司法框架下的强制清算,或者是有执转破,这时候尚未支付的一些清算费。我们在执转破中发生的一些评估费等等,这样的费用是可以参照破产费来进行清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