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变-继承:
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原则上他的合法继承人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这个原则指合伙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在这里有两个除外的情形,一是合法继承人不愿意,另一个是客观上法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继承人需要具有相关的资格但并不具有,此时就只能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 产份额。
最后还提到如果合法继承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此时的规则可以将其与合伙人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来进行整合记忆,即还是要看其他合伙人的态度,如果经过其他 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如果没有取得一致同意,就只能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