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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鞍山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班招生 报名流程原来这么简单

发布时间:2022/12/9 16:05:24 更新时间:2022/12/9 16:05:24
责任编辑:鞍山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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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优路根据考生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考试本身特点,打破传统的教学课程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安排。面授、高清网络同步教学:彻底解决时间、空间问题,只要有电脑就能随时随地轻松学习,高清视频,如临面授课堂。
  优路教育主要从事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在业内已经成为领跑品牌。与众多知名高校、建设工程、财经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各大协会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各级各类职业人士提供专业培训服务。优路教育在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工程领域的高端执业资格培训,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通过率,均达到业内水平。

师资力量
吕老师:
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有多年高校教学经验,长期从事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教研和经济法的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郭老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拥有近十年的教学,科研经验。擅长立体化、关联化授课,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将课程与考试融会贯通,使学员身临其境、全面理解教材内容。

课程介绍
经济法:
1.经济法概述
2.经济法主体
3.民事法律行为
4.无效的法律行为。
中级会计实务:
1.财务报告目标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会计要素及其确认
4.存货的确认。

开课安排
职岗双证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小班社群管理、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颁发学校认证的岗位证书
价格:6980元。
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开设了四个培训班型:基础通关班、签约通关班、VIP保障班、职岗双证班。

特色优势
健全的答疑体系:
可通过官网、APP、社群等多途径,享受专业的在线答疑服务。
无纸化模考系统:
实战体验和感受机考氛围,通过大量做题,掌握知识、培养题感。

行业趋势
  报考设门槛:
中会报考,有学历和工作年限的要求,相对其他证书来说,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如果具备基本条件,建议尽快把中级职称证书。
  中级会计职称为什么非考不可?
一、提高身价,实现自我价值
1、会计中级职称是一个含金量很高的证书,其他专业的中级职称基本都是评选的,但会计是全国统考的,这个证书有一定难度,但认真复习也能通过考试,拿到此证书。非常有必要。
2、作为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企业将与其与工资挂钩,另有一些城市对外地人员落户限制条件中要求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比如大连。
3、选择了财务这条路,就注定选择了不断学习,不断向上之路。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财务自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知识点: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1)依据法律形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
①依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签署基金合同设立,合同规定参与基金运作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成为基金合同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公司型基金
①依基金公司章程设立的独立法人;
②基金投资者为基金公司股东,依持股比例分享投资收益并承担有限责任;
③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投资顾问来经营与管理基金资产——区别于一般股份公司
(2)依据运作方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在基金约定的运作期内赎回基金,即基金份额在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适合进行长期投资的投资者
开放式基金: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对基金进行申购或赎回,即基金份额不固定,适合强调流动资金管理的投资者
(3)依据投资对象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混合基金
股票基金: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股票
债券基金: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
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混合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规定
(4)依据投资目标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增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增长型基金:以获得资本增值为目标,较少考虑当期收入,主要投资于具有较好增长潜力的股票
收入型基金:关注能否取得稳定的经常性收入、投资对象集中于风险较低的蓝筹股、公司及全国债券等
平衡型基金:既关注是否能够获得资本增值,也关注收入问题
【提示】基金收益与风险由高至低的顺序为:增长型>平衡型>收入型
(5)依据投资理念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主动型基金和被动(指数)型基金
主动型基金:由基金经理主动操盘投资于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投资组合
被动(指数)型基金:期望通过复制指数的表现,选取特定的指数成分股作为投资对象,不期望能够超越基准组合,只求能够与所复制的指数表现同步
(6)依据募集方式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面向特定投资者采取非公开方式发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较高,单个投资者涉及的资金量较大
公募基金: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募集对象不确定,投资金额较低,适合中小投资者,监管更为严格、信息透明度要求更高。
  中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第五章
【考点5】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1.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既是为了实现合同目的,也是一种违约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
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适当履行(如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措施),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通过提存履行债务、行使担保债权等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支付违约金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解释】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相关链接】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3)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5.定金
(1)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不能并用。
(2)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鞍山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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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 (2022/12/9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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