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 保定中级会计师培训新闻资讯 (推荐分站:保定培训网 | 保定中级会计师培训

【资讯】保定中级会计师培训报名究竟有多火 如何报名

发布时间:2023/8/1 17:51:22 更新时间:2023/8/1 17:51:22
责任编辑:保定恒企会计中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保定中级会计师培训报名究竟有多火,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下面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保定中级会计师培训报名究竟有多火”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本资讯《保定中级会计师培训报名究竟有多火》由保定恒企会计中级会计师培训小编整理发布,目前的发布区域是保定,希望本资讯可以帮助到在保定区域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当然,在其他地区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的同学也可以留言咨询哦!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资讯《保定中级会计师培训报名究竟有多火》!

学校介绍
  经过多年的发展,恒企教育业务涵盖了财经类职业教育、设计类职业教育、IT类职业教育、学历辅导、职业资格培训、产教融合、公共培训、高端课程研发、图书文化出版等多个领域,致力于为社会培育优质人才。
  恒企教育,上市公司的教育培训机构,全国高新企业!专注职业教育培训,产品涵盖会计职称、会计实操、CPA、CMA、财务经理人、自考辅导等,为学员提供从培训到就业的整体解决方案。

师资力量
何老师--会计行业资深学者。
课程研发者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能力有大小,奉献无穷期教学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通俗易懂,是老师中的楷模,擅长会计实操、财务管理、会计初中级职称等课程。先后主编《财务经理综合全能》、《工业成本专修》、《服务业专修》、《农业专修》等近20项课程开发。曾在3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做过财务科长、财务副厂长、财务总监等职务。
赖老师-财务管理
税务师、中级职称;多年教学管理经验,善于用通俗的语言去讲解抽象知识,善于总结出题思路,让学员轻松跟上老师教学步伐。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管理
中级经济法、
中级经济法特训
中级财管特训、中级实务特训
中级会计课程特色:
1、名师授课,精选一线讲师;
2、名师吃透考点,辅助学员学懂学透;
3、通关习题,由专家升级研发;
4、在线真题模拟考试,考察学习情况;
5、考前辅导,融汇过关技巧进行考前冲刺串讲。

行业趋势
  中级会计职称为什么非考不可?
一、提高身价,实现自我价值
1、会计中级职称是一个含金量很高的证书,其他专业的中级职称基本都是评选的,但会计是全国统考的,这个证书有一定难度,但认真复习也能通过考试,拿到此证书。非常有必要。
2、作为专业技术资格,不少企业将与其与工资挂钩,另有一些城市对外地人员落户限制条件中要求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比如大连。
3、选择了财务这条路,就注定选择了不断学习,不断向上之路。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财务自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华丽转身为管理会计

1、对于企业而言,财务人员是一项特殊的资产。毫无疑问,复合型财会人才依靠其水平和能力能为企业提供更高价值的服务,更能使企业的价值达到化。会计人员只有不断转型升级才能抵抗来自财务机器人等人工智能的冲击。

2、总的来说,财务机器人的出现告诉我们,会计人不能安于现状,要有成为高端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志向,要让自己持续不断地输出高价值的会计服务。
与其整日为了会不会失业、能不能涨薪而发愁,倒不如现在。

常见问题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公布了吗?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考试大纲暂未公布,大家可参考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考试大纲变化对比: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新旧考试大纲对比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新旧考试大纲对比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新旧考试大纲对比。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点之会计要素计量属性
(一)会计要素计量属性
1.历史成本
资产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其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2.重置成本
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3.可变现净值
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4.现值
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5.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二)计量属性的应用原则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财务报告目标,企业会计准则允许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如果这些金额无法取得或可靠地计量的,则不允许采用其他计量属性。
链接:计量属性的适用范围
计量属性:适用范围
历史成本:一般在会计要素计量时均采用历史成本
重置成本:盘盈存货、盘盈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均采用重置成本
可变现净值:①存货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可变现净值作为存货期末计价口径的一种选择。
②资产减值准则所规范的资产在认定其可收回价值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备选口径之一
现值:
①当固定资产以分期付款方式取得时,其入账成本选择未来付款总额的折现口径;
②当无形资产以分期付款方式取得时,其入账成本选择未来付款总额的折现口径;
③以分期收款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以未来收款额的折现作为收入的计量口径;
④弃置费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时采取现值口径;
⑤资产减值准则所规范的资产在认定其可收回价值时,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是备选口径之一;
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成本口径选择之一
公允价值: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口径选择;
②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口径选择之一;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口径选择;
④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口径选择之一;
⑤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期末计量口径选择。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合同的重大变故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一)一般规则
买卖、抵押、质押情境下合同与物权效力综述
【提示】特殊动产,是指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按照规定应当办理相关行政登记手续后才能使用的动产。
(二)一物多卖
1.普通动产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
(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2.特殊动产
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
(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
【提示1】一物多卖不影响合同效力。
【提示2】物权:(1)一普通动产多卖的,交付>付款>成立;(2)一特殊动产多卖的,交付>登记>成立。
(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提示】“交付”才是动产所有权取得的要求,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已经取得了物权,空办登记的买受人不享有物权,拥有的是一个错误的登记,应当更正。
(三)所有权保留
1.当事人可以在动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提示1】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只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将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提示2】存在有效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时,标的物的所有权不随同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
2.出卖人的取回权
(1)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②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
③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2)取回权的限制
①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②在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情形下,第三人已经依法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回赎
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的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主张回赎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另行出卖
①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没有回赎标的物的,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卖标的物。
②出卖人另行出卖标的物的,出卖所得价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费用、再交易费用、利息、未清偿的价金后仍有剩余的,应返还原买受人;如有不足,出卖人要求原买受人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原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另行出卖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除外。

保定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 (2023/8/1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2023/8/1学习专题)
  •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 (2023/8/1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 (2023/8/1学习专题)
  • 今年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在4月份进行,实行网上报名。 (2023/8/1学习专题)
  • 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过程中,考生应充分利用历年真题。通过对历年真题的学习,可以了解中级职称考试的题型、命 (2023/8/1学习专题)
  • 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经直辖市财政厅、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3/8/1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即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 (2023/8/1学习专题)
  •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2023/8/1学习专题)
  • 下岗及待业人员由所在街道审核盖章。 (2023/8/1学习专题)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