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头条
>
本溪中级会计师培训头条
(推荐分站:
本溪培训网
|
本溪中级会计师培训
)
【头条】本溪中级会计师职称培训一般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4/4/16 15:49:36 更新时间:2024/4/16 15:49:36
责任编辑:
本溪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
(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为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是一家专注于工程、教师、医药、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多年来,公司致力于让每一位学员获得更有效、更有价值的学习体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融入先进技术研发教学模式,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作为在职教育培训领域的“探路人”,优路教育更是勇立职教改革“潮头”,积极探索更好的教学模式,为推动教育行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路教育是一个为在职人士提供再教育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囊括工程类、教师类、财经类、医卫类等多个方面。2005年成立至今,优路教育已然在职业教育培训领域深耕13载。
师资力量
吕老师:
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有多年高校教学经验,长期从事中级会计师会计实务教研和经济法的教研工作。教学方式灵活,条理清晰,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桥梁;以学员为中心,强调互动与交流。
任老师: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学硕士,善于构建知识框架,抓住重点,突出难点考点,结合多年教学经验总结应试技巧,帮助广大考试顺利轻松通过考试。
课程介绍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经济法:
1.经济法概述
2.经济法主体
3.民事法律行为
4.无效的法律行为。
开课安排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职岗双证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考前密训ABC卷、黄金150点、实操演练指南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小班社群管理、免学费重读,仅交纳重读资料费、颁发学校认证的岗位证书
价格:6980元。
特色优势
薪税岗位实操:
报职岗双证班,赠送《薪税岗位实操》课,考试合格,领取由全国商业会计学会颁发的薪税管理师(中级)证书。
无纸化模考系统:
实战体验和感受机考氛围,通过大量做题,掌握知识、培养题感。
行业趋势
发展方向: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审计
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
在西方全国,会计师同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样,都是自由职业者。在全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由上面的信息我们可以得知中级会计职称的发展前景还是非常好的,可以说只要你努力,愿意付出,就一定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绩和发展空间。
中级会计职称发展方向?
证书杀伤力:★★★☆☆
发展方向:企业事业单位,会计、审计
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在西方,会计师同律师、医师、工程师一样,都是自由职业者。在全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风险的承担
第五章
【考点6】风险的承担
【解释】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是指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应当由谁承担“不幸”。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如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不属于风险负担,应当按照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处理。
1.基本规定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4)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6)种类物
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如可口可乐),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单证与风险的独立性
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8)违约责任与风险的独立性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2.特殊规定
(1)在途标的物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没有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未约定交付地点,出卖人不得不托运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解释】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未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承运人后(视为交付),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
(3)出卖人依照约定代办托运
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出卖人依约代办托运),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利润分配
知识点: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结】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不得
1.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本溪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在全国,会计师又是会计干部的技术职称之一。 (2024/4/16学习专题)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2024/4/16学习专题)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1。 (2024/4/16学习专题)
计专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师就是中级级别。 (2024/4/16学习专题)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2024/4/16学习专题)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 (2024/4/16学习专题)
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2024/4/16学习专题)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2024/4/16学习专题)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 (2024/4/16学习专题)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2024/4/16学习专题)
马上免费在线报名/预报!
本溪中级会计师培训
本溪中级会计师培训班,本溪中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前景看好,我处今年继续举办本溪中级会计师培训,名师授课,欢迎同学们报读!
最新发布的本溪中级会计师培训头条相关信息
石家庄优路教育中级会(石家庄)
【头条】石家庄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需要培训吗
菏泽优路教育中级会计(菏泽)
【头条】菏泽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机构有哪些
张家港优路教育中级会(张家港)
【头条】张家港找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的学校
曲靖优路教育中级会计(曲靖)
【头条】曲靖中级会计师职称培训哪里有培训班
泸州优路教育中级会计(泸州)
【头条】泸州中级会计师培训地点查询
连云港优路教育中级会(连云港)
【头条】连云港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学校各项课程的学费是多少钱
遵义优路教育中级会计(遵义)
【头条】遵义哪里有专业的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培训
贵阳优路教育中级会计(贵阳)
【头条】贵阳正规的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有哪些
张家口优路教育中级会(张家口)
【头条】张家口正规的中级会计师培训班学校有几家
张家港优路教育中级会(张家港)
【头条】张家港中级会计师考试培训是什么时候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