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培训/财税培训/会计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北京中级会计师培训 (推荐分站:北京培训网

北京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培训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

发布时间:2023/3/8 8:46:42 更新时间:2023/3/8 8:52:47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铂金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专注于财经教育,财经证书和执业资格培训有CPA、会计职称、会计从业、会计实务、财务软件操作应用、证券从业、期货从业、银行从业、理财规划师、金融客户经理等等。建立财经培训基地,培养财务金融人才。
  专业的会计培训中心,开设多种班型,不同的考生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班次:有些会计基础的考生可以选择特色班或精品班;会计基础非常薄弱的考生可以选择实验班或定制班,因为这两个班次里面都涵盖零基础班次,即便没有基础也无需担心。

课程介绍
中级会计考试题型:
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科目题型题量参考:财务管理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和综合题,其中单选、多选、判断客观题占分比重为55%,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主观题占分比重为45%。《财务管理》设单选题25道,每道1分;多选题10道,每道2分;判断题10道,每道1分;计算题4道,20分;综合题2题,25分;主观题45分,客观题55分;共51题,100分。
中级会计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管理》和《中级经济法》。参加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难易程度分析:《中级会计实务》比较难,因为其涉及的经济业务较多,综合性较强。

特色优势
课程优势:
1.助教电话回访:入学回访,电话沟通学习情况
2.班主任督学服务,考前心理疏导
3.群服务:专享学习群小班服务。
优势一:
基础、习题串讲、试卷全程直播精讲,老师学员在线即时沟通,学员没听懂即时发问,老师立即响应直到学员搞清楚弄明白。
优势二:
由讲师对中级考试的多年经验研发出宝典,直击考试重点,体验高效学习的,让你在做题中掌握技巧。

行业趋势
  升职加薪有底气

  升职加薪这是每个人梦寐以求的事,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松实现的,即使你有能力,但没有职称也就没有底气和老板提。这是一个人才供大于求的时代,你需要这份工作,但这份工作确并非非你不可。可是有了中级会计师证书就不一样了,您可以尝试做主管的工作,你有了晋升的资本,你有了像老板提加薪的底气。即使这个地方不能给你一个发展的机会,也还会有更多心仪的工作任你挑选。
  政策支持:
中级职称,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8-10级,鼓励用人单位将选人用人制度与会计职称制度相衔接,择优聘用。

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考点:以资产清偿债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
具体会计处理:
(1)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应视同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应视同购入材料或者商品
(2)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应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清理费用的差额作为转让固定资产的损益处理。将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
(3)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债务
债务人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偾务,应按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处理;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
知识点: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其中,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1.金额的确定
预计负债的计量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中较低者。
2.科目的确定
(1)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时,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此时,企业通常不需要确认预计负债;如果预计亏损超过减值损失的部分,那么超过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北京中级会计师培训
北京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报名地址:多家校区 就近学习。请咨询客服老师就近报名或致电咨询

欢迎各位同学咨询或在线报名预留学位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