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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常德中级会计师培训学校的地址在哪 权威老师怎么说

发布时间:2024/4/12 10:09:23 更新时间:2024/4/12 10:09:23
责任编辑:常德恒企会计中级会计师培训(VIP会员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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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经过多年的发展,恒企教育业务涵盖了财经类职业教育、设计类职业教育、IT类职业教育、学历辅导、职业资格培训、产教融合、公共培训、高端课程研发、图书文化出版等多个领域,致力于为社会培育优质人才。
  恒企教育(开元股份:300338),全称为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品牌发源于2002年。2017年2月,恒企教育正式获得全国证监会批文成功重组上市。

师资力量
周老师-财务管理
CPA持证人,多年面授和网课教学经验,考点把握精准,擅长用图形和表格“翻译”教材中晦涩难懂的内容。独创内部辅导资料,重难点无一遗漏,激情澎湃的授课方式深受学员喜爱。
刘老师-经济法
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注册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律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举例详细生动,幽默风趣,深受学员喜爱。

课程介绍

特色优势
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管理
中级经济法、
中级经济法特训
中级财管特训、中级实务特训
课程特色内容:
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多维度讲授
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超8000家企业案例实时输

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名师授课:由从事课程教研工作多年,主管级别以上名师主讲,手把手教学
在线测评:章考,段考,会考和模考考试通过+实操全面掌握。

行业趋势
  考下中级会计职称后的发展方向
内资企业:需求量大,待遇、发展欠佳
职业状况:这一块对会计人才的需求是的,也是目前会计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很多中小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于会计岗位他们需要找的只是“帐房先生”,而不是具有财务管理和分析能力的专业人才,而且,此类公司大都财务监督和控制体系相当简陋。因此,在创业初期,他们的会计工作一般都是掌握在自己的亲信(戚)手里。到公司做大,财务复杂到亲信(戚)无法全盘控制时,才会招聘“外人”记记帐。
外企:待遇好,学得专业
职业状况:大部分外资企业的同等岗位待遇都远在内资企业之上。更重要的是,外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和方法都成熟,对新员工一般都会进行一段时间的专业培训。工作效率高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分工细致,而分工的细致使所负责岗位上只能学到某一方面的知识,尽管这种技能非常专业,但对整个职业发展过程不利,因为难以获得全面的财务控制、分析等经验。后续培训机会多是外企极具诱惑力的另一个原因。财务管理也是一个经验与知识越多越值钱的职业,而企业提供的培训机会不同于在学校听老师讲课,它更贴进贴进实际工作,也更适用。
  在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就这部分企业而言,中级会计职称的认可会高过税务师。
因为中级会计师,可以独立管理一个财务部门了、
另一角度来说,中小企业纳税并不太多,也存在行业内大家都默认的事情,所以税务师的价值体现的不够明显。
如果是大企业甚至上市公司,如果想要有所发展,一个中级会计师是站不住脚的,充其量最多可以管几个人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如果取得税务师证后,对流转税或者所得税及其他小税种很有研究,那么税务师给企业带来的价值就会得以体现。这样说,是因为大的企业内控做得好,而且监管单位力度相对较大,所以企业一般只会有意识的合理避税。
如果是去事务所,有了税务师证,从事税审工作(汇算清缴、清税等)个人收益也是很高的。

常见问题
中级会计考试形式是什么样的?
2021中级会计师考试预计仍旧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即机考。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不同批次试题也不同,这使得命题范围更加广泛,覆盖全教材。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五章考点:合同履行的规则
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的合同。
法律效力为:
(1)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
(2)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债务人对于合同债权人可行使的一切抗辩权,对该第三人均可行使。
(4)因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权人承担。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该合同必须征得第三人同意。
法律效力为:
(1)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一切抗辩,第三人均可行使。
(3)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所增加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之要约收购
考点:要约收购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1.实施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2.收购要约的期限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3.收购要约的撤销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4.收购要约的变更
(1)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5.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支付方式进行。
6.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7.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8.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
9.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2007年简答题)
10.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豁免申请的有关规定。
11.在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常德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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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部分地区适用,以官方为准)。持证 (2024/4/12学习专题)
  • 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 (2024/4/12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2024/4/12学习专题)
  • 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经直辖市财政厅、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4/4/12学习专题)
  • 根据《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会议》公布数据获悉,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率不足 (2024/4/12学习专题)
  • 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2024/4/12学习专题)
  • 《会计师法》和《会计师检核办法》,对会计师的惩戒处分,作出规定。 (2024/4/12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 (2024/4/12学习专题)
  •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2024/4/12学习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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