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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承德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培训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

发布时间:2023/3/26 9:43:10 更新时间:2023/3/26 9:47:56
责任编辑:培训机构(VIP会员已认证)

学校介绍
  我们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系统、便捷的财经知识产品与服务,帮助企业系统提升财务运作水平,为百万学员提供学习深造、求职、创业、职业晋升、人脉拓展的机会和舞台。
  专注财会培训,汇集行业专业老师,在注会、中级会计、初级会计、税务师等培训尤为擅长。公司汇集了会计职称培训和注册会计师培训的会计阵容;他们具有多年教学、命题经验,深入研究了大纲、教材的内容,熟知考试命题的发展变化,始终活跃于会计考试辅导。

课程介绍
中级会计考试各科目备考时间:
中级会计考试共考3个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三个科目各有特点,考生应根据科目特点和个人基础,合理分配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中级会计实务建议复习时间:300小时左右。
财务管理建议复习时间:260小时左右。
经济法建议复习时间:220小时左右。
注:以上复习时长仅供参考。
报名详情: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特色优势
课程优势:
1.助教电话回访:入学回访,电话沟通学习情况
2.班主任督学服务,考前心理疏导
3.群服务:专享学习群小班服务。
课程特色:
前期预热:讲解重难点,清楚备考障碍,
考前点题:点题覆盖,搭配00讲解,
模考讲解:精讲模拟题,识别考试陷阱,
主观题突破:传授答题技巧,攻克考试,
考前串讲:温习所学,考试方向,
无纸化模拟系统:熟悉机考操作方法,
双重教学服务解决学习难题。

行业趋势
  在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就这部分企业而言,中级会计职称的认可会高过税务师。
因为中级会计师,可以独立管理一个财务部门了、
另一角度来说,中小企业纳税并不太多,也存在行业内大家都默认的事情,所以税务师的价值体现的不够明显。
如果是大企业甚至上市公司,如果想要有所发展,一个中级会计师是站不住脚的,充其量最多可以管几个人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如果取得税务师证后,对流转税或者所得税及其他小税种很有研究,那么税务师给企业带来的价值就会得以体现。这样说,是因为大的企业内控做得好,而且监管单位力度相对较大,所以企业一般只会有意识的合理避税。
如果是去事务所,有了税务师证,从事税审工作(汇算清缴、清税等)个人收益也是很高的。
  政策支持:
拟修订会计法,提高会计人员权益;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放宽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

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合同的重大变故
合同的重大变故
无权处分
1.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
2.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标的物的交付
1.交付方式
(1)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2)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提示】“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3)标的物为无须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2.交付期限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2)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3)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的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交付地点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4.多交标的物
(1)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2)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
(3)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
①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②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预习知识点:收账政策
知识点:收账政策
信用条件被违反时,企业采取的收账政策。
1.积极的收账政策:可能会减少应收账款投资,减少坏账损失,但要增加收账成本;
2.消极的收账政策:可能会增加应收账款投资,增加坏账损失,但会减少收账费用。
决策方法:企业需要在积极的收账政策与消极的收账政策间做出权衡,决策方法与前述信用条件的决策方法一致。

承德中级会计师培训
承德中级会计师培训,主要从事技能提升和个人能力提高培训服务,欢迎致电咨询了解更多课程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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