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师培训 > 中级会计师培训问答 > 固原中级会计师培训问答 推荐分站:固原培训网 | 固原中级会计师培训

【问答】固原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培训课程班

发布时间:2022/6/20 14:23:52 更新时间:2022/6/20 14:23:52
责任编辑:固原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郝老(VIP会员已认证)
【问答】固原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培训课程班
问题分类:八四问吧
问题具体描述: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固原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培训课程班?请答复,谢谢!
  时间:2022/6/20 14:23:52  更新时间:2022/6/20
来自报名在线网(Edu84.COM)热心网友固原优路教育中级会计师培训郝老师的专业回答:

  固原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培训课程班,这个有哪些?

  如果您有以上相关问题,您可以在右边填表咨询留言,问问有关于“固原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培训课程班”的问题,学校看到您的问题,会及时回访告知您!帮你解决问题!

学校介绍
  优路教育为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是一家专注于工程、教师、医药、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多年来,公司致力于让每一位学员获得更有效、更有价值的学习体验,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融入先进技术研发教学模式,汇聚专业师资打造精致产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搭建人才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为每位学员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和职业循环发展服务体系。
    截止2017年初,环球优路教育在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合肥、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沈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无锡、扬州、南通、保定、安阳、新乡、洛阳、平顶山、西安、太原、徐州、福州、成都、唐山、邯郸、焦作、秦皇岛等70个城市,设立了70余家分校,年培训人次超过10万人。

  优路教育整合业界优秀师资,改进服务体系,凭借超高的考试通过率和精致的服务,在建设工程执业/职业资格培训、财经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卫生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其他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培训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品牌美誉度良好。

  优路教育教学目标:

  激发学员的学习潜能,全面提高学员学习和实操能力,帮助学员学习专业知识及考试技巧,使学员在相应考试中得心应手、运用自如,顺利通过考试并提高职场实战能力。

师资力量
黄老师:
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12年CPA、会计考试教学经验,理论功底扎实,知识点讲解清晰透彻,注重培养学员的答题思维技巧,让学员告别枯燥的应试课堂教育,感受管理学科的知识魅力。
牛老师:
注册会计师,会计学硕士,从教3年来,一直致力于会计实务和财政税收研究和教学。自然型、情感型的教学风格,善于引导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积极性。

课程介绍
财务管理:
1.企业的概述
2.财务管理目标理论
3.2019利益冲突与协调
4.企业财务管理体制。
中级会计实务:
1.财务报告目标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会计要素及其确认
4.存货的确认。

开课安排
基础通关班:
对应资料:备考指南、学科精粹、章节习题集、历年真题汇编、高频知识点汇编
保障服务:24小时不限次数在线答疑、学员专属题库APP练习、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各类学习提醒服务、大班社群管理
价格:单科780元,全科1980元。
2020年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拿到学历,会计工作满5年。

特色优势
1.高清视频授课,2020年高清新课试听中心分享过关技巧,传授执业经验
2.“双师”教学模式,全程保驾护航
3.九大教辅资料,助力快速提升。紧扣考纲和规律,打造全新备考资料
4.融合式教学,讲练点测评,一步到位
5.路遥知马力,服务见人心。五位一体的教学服务,为您解决后顾之忧。
配备专属班主任:
沟通处理学习问题,实施评估学习效果,考试节点及时提醒。

行业趋势
  企业招聘中级会计师,一般是担任哪些岗位呢?
首先,财务部内岗位和证书并不是直接对应关系。就我们公司来说,考过中级职称的员工里,既有主管、经理等管理层财务人,也有会计和出纳。你明白了吧,这张证书并不等于更高职位的offer。
但是,从招聘的角度说,我们会对一些岗位提出“持有中级会计职称”这个要求,比如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和财务经理,三个岗位的应聘者如果没有中级职称,是根本进不了面试环节的。
为什么提出这个要求呢,一方面这是个法律问题:根据《会计法》,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另一方面,我们认为:只有持有中级职称或其他更高级别证书的财务人,才有胜任这些岗位的专业能力。
  政策支持:
中级职称,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8-10级,鼓励用人单位将选人用人制度与会计职称制度相衔接,择优聘用。

培训学习资料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人包括投资者知识点:上市公司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
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投资人、一致行动人均为法人】
①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②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③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④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⑤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⑥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投资人为法人、一致行动人为个人】
⑦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⑧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⑨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投资人、一致行动人均为个人】
⑩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四章考点:汇票的追索权
汇票的追索权
1.追索权的概念。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不获付款或到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并在实施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其他法定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
2.追索权发生的原因。
(1)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
①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②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
③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④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2)追索权发生的形式要件。
这一形式条件即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必须履行一定的保全手续而不致使追索权丧失。
保全手续包括:,在法定提示期限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第二,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在法定期限内作成拒绝证明。
3.追索权的行使。
(1)发出追索通知。
①追索通知的当事人:追索通知的当事人分为通知人和被通知人。
②通知的期限。
③通知的方式和通知应记载的内容:通知应该以书面形式发出。
④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的后果。
(2)确定追索对象。
①确定追索对象。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
②被追索人的责任承担。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均为被追索人。
(3)请求偿还金额和受领清偿金额。
①请求偿还金额;②受领清偿金额。

  多谢您关注和浏览本问答信息《固原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培训课程班》!

固原中级会计师培训相关介绍:
  •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 (2022/6/20学习专题)
  • 中级职称毕竟是一个能证明你具有相当会计水平的证书。 (2022/6/20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2022/6/20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2022/6/20学习专题)
  • 对于会计人员来说,现在国内的中高级职称,虽说不是含金量特别高,但是也不算很差。 (2022/6/20学习专题)
  • 一科/两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不领取成绩单。中级会计职称成绩查询系统会自动留存以往考试成绩,考生可在三 (2022/6/20学习专题)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 (2022/6/20学习专题)
  • 无纸化考试方式采用题库随机抽题模式,知识点覆盖范围变大,考生需全面掌握知识点。 (2022/6/20学习专题)
  •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2022/6/20学习专题)
  •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达到基本条件并符合学历以及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均可报考。 (2022/6/20学习专题)

问答说明:本问题《【问答】固原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培训课程班》的答案是报名在线网热心网友免费提供,请谨慎采纳,本答案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答案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网删除该问答帖《【问答】固原中级会计师培训机构培训课程班》。
关于我们 | 招生合作 | 课程推广 | 招聘信息 | 免责声明 | 电脑版
Copyright (c) 2006-2056 报名在线网站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广州张律师 粤ICP备14004790号-3